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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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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代贬官制度与不平之鸣——试论开明专制下的文人遭遇与心声在我国漫长的封建专制社会历史中,唐王朝称得上是相对开明的时代。其表现有三:一是以君王专制为主导的封建政体。在这种专制政体中,君王拥有至高无上、勿庸置疑的权力。二是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官僚机构,这些机构在功能上互相协调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三是在意识形态方面,形成了儒道释思想文化多元共存、互补的格局,并且对于一切外来文化采取开放、融摄的态度。尽管在不同阶段,这种开明专制发展并不平衡,程度倚轻倚重,社会或治或乱,然而它在维持唐王朝将近三百年的统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正是这种开明专制,成就了封建社会的黄金时代,并且促进了唐代文学的空前繁荣。在这种开明专制之下,有一个特殊的文人群体,即在参与朝政中遭遇挫折而受到贬谪的官员。他们的进退出处、情感心态似乎正为这种开明专制作了唐玄宗李隆基夺取政权后,拨乱反正,朝廷多次修改律令,又制定了《唐六典》,其时天下太平无事长达数十年,出现了史家所称誉的“开元之治”。治乱盛衰之机,在于玄宗本人的腐化,而导致李林甫的专权。李林甫为人口蜜腹剑,为了耽宠固权,“复起大狱以诬陷所杀数十百人,如韦坚、李邕等皆一时名臣,天下冤之”[3](第1415页)。安史
3、之乱后,天下纲纪崩坏,朝政混乱万状,逶迤以至贞元、元和年间。永贞革新是当时一批志在刷新政治、除弊图强的年轻士大夫的可贵尝试,然而它很快便归于失败。宪宗即位,朝局大变。史称“宪宗英武,视肃、代、德三宗稍胜,故元和之治,陵驾中唐”[11](第335页),又称宪宗“用刑喜宽仁”[13](第1417页)。但看他对于王叔文集团态度之严厉,以至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正显现了这位专制君主性格气度的褊狭与刻薄。纵览唐代近三百年的历史,大抵明暗相间,开明理知与专制暴行相伴而生,两种势力消长交替,最后则酿成持久严重的社会大动乱,并导致唐
4、王朝的完全崩溃。唐代的文人,便在这种境遇中生存。唐代的贬官制度,也就构成了这种政治文化生态的有机组成部分。二、唐代之贬官制度唐代的贬官制度,是在上述封建专制政治的运作中展开的。一般地说,朝廷政治清平时,对于贬官的处理则较为宽松而稍具理性;朝廷斗争愈剧烈,对于贬官的措施愈严厉。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证明。一、初贬时之情事。在唐玄宗开元以前,一般遭贬谪的官员大约还有几天到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作出发前的准备。《唐会要》卷四一载:长寿三年五月三日敕,贬降官并令于朝堂谢,仍容三五日装束。(开元)十年六月十二日敕,自今以后准格及
5、敕应合决杖人。若有便流移左贬之色,决讫许一月内将息,然后发遣,其缘恶逆指斥乘舆者,临时发遣。天宝五载,李林甫加速在朝官中制造冤案以迫害异已,这时对于贬官的态度便立即变得严酷起来:天宝五载七月六日敕,应流贬之人,皆负谴罪,如闻在路多作逗留,郡县阿容许其停滞。自今以后,左降官量情状稍重者,日驰十驿以上赴任。[5](第735页)尚永亮教授有云:“自天宝五载敕文之后,贬官从诏令下达之日起,无不仓促就道,而所犯事大者,更为吏役驱遣,有所羁囚。戎昱《送辰州郑使君》谓:‘惊魂随驿吏,冒暑向炎方’。张籍《伤歌行》描写杨凭贬临贺尉的
6、情形是:‘黄门诏下促收捕,京兆尹系御史府。出门无复部曲随,亲戚相逢不容语。辞成谪尉南海州,受命不得须臾留。身着青衫骑恶马,中门之外无送者。邮夫防吏急喧驱,往往惊堕马蹄下。’这是何等严苛酷烈、令人心惊动魄的一幕!”[12](第页)至此,贬谪已是赤裸裸的人身迫害。二、到贬谪地后的待遇。贬官皆是负罪之人。在朝廷的文书中,经常将贬官(左降官)与流人相提并论。一直到长庆年间,朝廷才申明贬官与流人的区别:贬则降秩,流为摈死。也就是说,贬官是行政降级的惩罚,流人则是刑法量罪的判决。这也从反面说明,贬官与流人差别不明,容易混淆。而
7、且,贬官多被遣往江湘、岭南等僻远穷苦之地。张说在武后长安三年因直言触怒权贵被贬岭表。《旧唐书·张说传》载:“(张说)坐忤旨配流钦州,在岭外岁余。”钦州在今广西。张说在其《端州别高六戬》诗中描述边地自然环境之恶劣:“南海风潮壮,西江瘴疠多。”又王昌龄天宝七年被贬龙标尉,龙标即叙州谭阳郡郭下县(今湖南黔阳县),《元和郡县志》引《荆州记》云:“溪山阻绝,非人迹所能履。”可见贬官在地域安置上也和流人差不多了。贬官的待遇,由此也可以大体想见。具体说来,贬官的日常行动往往受到限制,不得擅自离开贬谪之地。《唐会要》卷四一载:(左
8、降官)至任日,不得别摄余州县官,亦不得通计前后劳考。元和十二年四月敕,应左降官、流人、不得补职,及留连宴赏,如擅离州县,具名闻奏。当政治斗争酷烈时,贬官的生命则可能受到威胁。如以下的事例——(天宝六载)春,正月,辛巳。李邕、裴敦复皆杖死。……林甫又奏分遣御史即贬所赐皇甫惟明、韦坚兄弟等死。罗希奭(殿中侍御史,为李林甫之爪牙)自青州如岭南,所过杀迁谪者,郡县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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