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447795
大小:49.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8-07-06
《试论云南少数民族音乐与流行音乐结合的传承方式》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试论云南少数民族音乐与流行音乐结合的传承方式 摘要:少数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的结合是民族音乐实现新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实际工作中应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结合的传承方式,这对于增强少数民族魅力,弘扬传统文化具有十分重要地意义。本文将结合云南地区少数民族音乐来分析如何实现同流行音乐的结合并传承。 关键词:云南流行音乐结合少数民族音乐 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聚集的一个地方,当前云南的少数民族就有25个,这些少数民族中有些具有悠久的历史,诞生了许多丰富多彩的民族音乐。这些民族音乐本身具有独特的个性,具有宝贵的价值,正是因为这样,在
2、今后就应该把这些音乐发扬光大,而要想实现这一目的就需要利用流行音乐。 一、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现状及特点 当前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本身的形式非常多样,歌乐、戏乐、宗教音乐、器乐以及舞乐等都是属于民族音乐的重要表现形式,对这些音乐进行深入分析就有着十分重要地意义。不同形式的所用范围也是不一样的。器乐主要指的是少数民族乐器演奏的音乐,戏乐往往指的是大理州的白剧音乐、文山州的壮剧音乐等形式。对于这些不同形式应该加强研究。 从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特点来看,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民族性、多源性。这种音乐是要受到地域、音域等方面的限制的。在实际传播
3、过程中民族音乐会遇到不少障碍,语言的障碍、曲风的障碍以及难度的障碍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障碍。为了克服这些障碍,实现民族音乐的传播就必须要同流行音乐结合起来进行传承。 二、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的结合 云南少数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的结合传承是今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这无论是对于民族音乐还是对流行音乐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地意义,在工作中对于这方面的内容就应该引起重视。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首先这两者是能够结合的。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本身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它同流行音乐的结合将有助于发挥其特点和优势。作为现代社会生活的产物,流行音乐当前在云南省
4、已经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于少数民族而言,流行音乐也同样受到人们的欢迎。正是因为如此,在今后这两者就有可能实现结合。 从对民族音乐的发展来看,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的结合是非常必要的。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的结合对于促进民族音乐的传承发展并增强其生命力是具有十分重要地意义的。在实际工作中流行音乐本身具有娱乐性、新奇性以及广泛的参与性,这就能够为民族音乐的传承提供重要地渠道。正是因为其具有新奇性,所以才能够得到广泛流行并传播,这是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要引起高度重视的一点。流行音乐本身具有很多优点,流行音乐之所以能够得到广泛传播,一个很重要地因
5、素就在于其借助现代技术来进行传播。通过利用这些高科技发明成果将能够把流行音乐迅速推广到全国各地。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的结合便能够充分利用这些现代技术,从而扩大民族音乐的影响力,让越来越多地人喜欢民族音乐。正是因为这样,在今后工作中少数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就应该充分地结合在一起。这对于民族音乐今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结合传承方式 民族音乐同流行音乐的结合传承是今后工作中应该不断加强研究的,对于这方面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就必须要把各种因素结合起来进行考虑,在实际工作中只有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才能够真正适应
6、时代发展的要求。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创新结合传承方式: (1)充分利用流行音乐的现代性、时尚性元素 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从流行音乐自身特点来想办法不断提升民族音乐的知名度。所谓利用流行音乐的现代性主要指的是实际创新过程中要利用更多地现代技术如MP3、唱片、广播、互联网等来传播民族音乐,通过这样的形式有助于扩大影响力。利用时尚性元素主要指的是可以对少数民族音乐进行重新包装,要在不失原味地前提下来进行重新包装。通过这样的形式将有助于吸引更多地人的关注。 (2)流行音乐也能够吸收民族音乐中的养分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
7、流行音乐而言最大的亮点就在于实现创新,从民族音乐中来汲取养分将更有助于这方面工作的开展。民族音乐中的养分在流行音乐中的应用将能够使得流行音乐本身将更有底蕴,更受人们欢迎。对此,在今后工作中就应该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研究。音乐人三宝把原生态的海菜腔同流行音乐相结合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同时还配以时尚清新的编曲,通过这样的方式将更容易受到人们地欢迎。 作为少数民族聚集的一个地区,云南少数民族音乐具有丰富的价值和人文内涵,在新形势下应该不断加强对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要不断发扬民族音乐。而要想实现这一目的,在今后工作中就应该不断加强对流行音
8、乐同民族音乐结合的研究。本文重点分析了两者如何结合传承。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