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小额诉讼法庭的构1

试论小额诉讼法庭的构1

ID:10426001

大小:33.50 KB

页数:0页

时间:2018-07-06

试论小额诉讼法庭的构1_第页
预览图正在加载中,预计需要20秒,请耐心等待
资源描述:

《试论小额诉讼法庭的构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试论小额诉讼法庭的构建法院用群众方便的诉讼程序和方法迅速解决大量的小额诉讼案件,是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能否取信于民的关键所在。[1]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主线,不断完善诉讼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2012新民事诉讼法增设了小额诉讼制度,是简化诉讼程序,完善救济途径,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的一种有益尝试。在推行小额诉讼制度的过程中,设立专门的小额诉讼法庭是一个有创新又切实可行的方法。本文将从设立小额诉讼法庭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措施等几个方面,对小额诉讼法庭的构建进行论述。一、设立小额诉讼法庭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意义2012新民

2、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该条款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作为小额诉讼的受理机关,意图是要节约诉讼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司法改革进程的加快,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不断扩大,案件数量也呈现激增的态势。在法治为民、效率至上的大前提下,设立小额诉讼法庭可谓大势所趋,有其必要性。1、设立小额诉讼法庭是解决基层法院司法资源短缺的重要举措。小额

3、诉讼制度确立以后,基层人民法院的受案压力会进一步增大,以现有的法官队伍难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小额诉讼案件。基层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存在的法官数量少与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矛盾将会变得更加严重。根据法律规定,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买卖、租赁、服务等合同纠纷以及涉及人身关系、财产权属关系和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基层法院是否有足够的法官储备应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小额诉讼案件,是整个法院系统都要面临的一个考验。在这种形势下,设立专门的小额诉讼法庭,会分流基层法院的案件数量,更专业细致地处理小额诉讼纠纷,提升法院的办案质量。同时,还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司法的大

4、众化。2、可以有效解决在司法实践中对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选择问题。一个民事案件,标的额符合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是强制适用还是选择适用,是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面临的一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充分尊重当事人自由选择小额诉讼程序的启动,容易出现本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当事人却选择适用其他程序进行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但如果一味强制适用,又可能会侵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设立专门的小额诉讼法庭,将会有效解决这个难题。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程序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如果到小额诉讼法庭起诉,那必然按照小额诉讼程序进行案件的审理,反之,则按普通程

5、序进行审理。3、设立小额诉讼法庭是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王胜俊院长曾指出,“人民法院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能否做到司法为民是衡量法院工作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当前,民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对于民主政治的呼声不断高涨。中国民事诉讼体制及审判方式的改革应贯彻保障民事诉讼当事人接受裁判权的要求,满足当事人接受正义的需要。[2]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院切实创新司法举措,改进审判作风,提高审判效率,强化便民措施。小额诉讼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机构的一种创新形式,有着案件类型专业化、法庭机构小型化、群众诉讼便捷化的特点,化解了

6、基层老百姓长期以来一直担心的诉讼难、诉讼贵的问题。特别是小额诉讼的一审终审制度,也保证了当事人能够及时根据判决,实现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从部分地区小额诉讼法庭试点的效果来看,对于一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无异议的案件,能够当场审结,当场执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切实为基层群众化解了纠纷,解除了矛盾,同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分流了基层人民法院的案件压力,是司法为民理念在基层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4、设立小额诉讼法庭能够以审促教,构建和谐法治社会的群众基础随着小额诉讼逐年增加,如果不能建立妥善的救济途径,不光激化社会矛盾,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此类问题(小额诉

7、讼)占整个社会纷争问题的绝大部分,倘不能合理解决,想使法制在一个社会中生根是相当困难的,因为人们难以将诉讼制度、司法裁判或法律制度当成生活的一部分。[3]妥善解决小额诉讼纠纷,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小额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不光要重视法院的审判职能,更要充分发挥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或法庭在群众中起到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作用,做到以审带教,以审促教。小额诉讼法庭设立在基层,贴近群众,在日常的审判活动中,可以通过案件的审理带动法制宣传和教育,既能有效化解纠纷,又能不断提高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