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民宗局行政执法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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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桥东区民宗局行政执法公开目录一、法定职责及相关依据桥东区民宗局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登记表表一行政权力类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法定时限承诺时限行政许可1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初审)桥东区民宗局桥东区民宗局《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三条宗教团体30日5日不收费2区级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前的业务主管审核桥东区民宗局桥东区民宗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条、第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20

2、07年1月14日修订)第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宗教团体10日2日不收费行政许可3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桥东区民宗局桥东区民宗局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五条,2004年11月30日发布宗教活动场所30日2日不收费104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含较大规模修缮)或新建建筑物审批桥东区民宗局桥东区民宗局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2004年11月30日发布《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2007年3月1日发布宗教活动场所30日2日不收费5民族成份变更(初审)桥东区民宗局桥东区民宗局《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

3、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办(政法)[2009]121号)少数民族群众10日1日不收费行政监管6清真食品市场监管桥东区民宗局桥东区民宗局《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日常日常不收费10二、执法程序见附件1桥东区民宗局执法制度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包括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一)申请回避权《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

4、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七款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

5、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定的申请回避权。(二)陈述申辩权10《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定的陈述申辩权。(三)要求听证权《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

6、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10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

7、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

8、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定的听证权。五、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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