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348259
大小:74.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7-06
《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文章标题: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委发[2006]9号)和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建法[2006]13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我省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以及省委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对建设事业的提出的发展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对“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继续在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推进全省建设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确保我省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主要目标适应我省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需要,满足我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建设行业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技术、注册执业人员等)和建设领域广大农民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建设系统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建设领域各类企业经营管[有文章需求,请到*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理人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的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观念,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能力;提高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中心,突出重点。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是做好普法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普法工作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要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改革实际及阶段性中心工作,精心安排和努力落实“五五”普法的各项具体任务;要突出以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执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促进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执业。 2、坚持贴近群众,普治结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出发,围绕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公用事业改革、物业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切实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真正做到普治结合。宣传教育形式要通俗易懂、为群众喜闻乐见,保证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反映,并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坚持求实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根据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改革情况,不断更新法制宣传理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在规律,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使普法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4、坚持贴近实际、学用结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针对依法行政和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制定普法计划,有针对性地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做到学用结合、边学边用,努力提高普法教育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基础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工作。要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宪法意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法治观念,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审视、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认真贯彻了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否尊重和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二)要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及国家工作人员权力、行为的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上述法律,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12全文查看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要深入学习宣传建设领域专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城乡规划、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招标投标等专业性法律法规。要加强城市节水、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风景名胜区及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树立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观念。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要适时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的“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执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效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自己的业务特点有计划地安排本部门人员参加建设领域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建立相关的学习培训考核制度,将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情况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挂钩。 (四)要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守法诚信建设。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深入开展整顿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服务。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 (五)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大力开展群众信访、城市房屋拆迁、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建筑环保节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市政公用事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依法治理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探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及省政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2005]1号)),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为◇ 原创作品-转载请加*外部链接!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规范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建设行政执法体制,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制度,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围绕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调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七)创新载体,开展主题活动,增强工作实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努力营造本地区、本部门普法宣传教育的良好社会气氛。要结合实际,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在全省建设系统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要加大宣传力度,抓住“12.4”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月、节水或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实施周年纪念日等时机,以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条幅、法律知识竞赛、宣传栏、在媒体开辟专栏等多种方式,并充分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等载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要结合实际,开展建设专业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工地、进社区、进单位等主题活动。要在相关报纸、杂志、建设信息网上开辟法律宣传专栏,公布相关政策法律及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宣传普及建设法律知识。要积极开展针对建设领域农民工的法律宣传,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 三、对象和要求“五五”普法的对象是全省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对象是各级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注册执业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农民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本单位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 (二)加强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建设系统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建设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需参加省厅组织实施的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年度教育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或暂扣执法证件。对考试合格的,成绩记入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继续教育证书,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和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核,以及行政执法单位“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度应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行政执法法律知识集中教育培训学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行政执法机构中法律知识素质低,不宜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调离执法岗位,建立一支高效、廉洁、高素质的公务员和行政执法队伍。 (三)加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注册执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推动、监督。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有关注册执业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执业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事业单位现实需要,开展法定代表人、注册执业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加强对企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诚信体系的建设,探索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新途径。加大对注册执业人员的普法宣传,注册执业人员在初始注册前,应参加省厅组织的建设专业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诚信教育,并在每一注册期内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建设专业法律知识集中培训,适时接受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在法定范围内组织执业资格考试时,应当把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列入考试内容,法律知识的考试内容应当不少于考题的四分之一。 (四)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要将“法律进工地”主题活动作为我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探索农民工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引导农民工学习法律知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形式要通俗易懂、要为农民工喜闻乐见,保障农民工的要求和愿望及时得到反映,防止宣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组织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加强面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用工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普法成绩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用工单位应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五五”普法工作从2006年开始起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2月之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部和省厅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切实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前期工作,广泛动员,为“五五”普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努力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2月—2010年6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实施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将适时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普法宣传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落实整改意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地应加强自检工作,努力将普法工作落实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行业、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实效;省建设厅将认真组织系统内“五五”普法工作的交流,形成信息畅通、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同时,要把“五五”普法工作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贯彻《行政许可法》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6月-2010年12月)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验收,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五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在“四五”普法经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普法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条件。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使之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主力军作用;要开展“五五”普法骨干培训活动,提高五五普法骨干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五五”普法骨干资源库,为“五五” 普法提供充足师资力量,促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于,欢迎阅读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12全文查看文章标题: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委发[2006]9号)和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建法[2006]13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我省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以及省委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对建设事业的提出的发展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对“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继续在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推进全省建设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确保我省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主要目标适应我省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需要,满足我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建设行业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技术、注册执业人员等)和建设领域广大农民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建设系统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建设领域各类企业经营管[有文章需求,请到*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理人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的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观念,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能力;提高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中心,突出重点。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是做好普法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普法工作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要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改革实际及阶段性中心工作,精心安排和努力落实“五五”普法的各项具体任务;要突出以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执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促进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执业。 2、坚持贴近群众,普治结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出发,围绕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公用事业改革、物业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切实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真正做到普治结合。宣传教育形式要通俗易懂、为群众喜闻乐见,保证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反映,并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坚持求实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根据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改革情况,不断更新法制宣传理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在规律,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使普法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4、坚持贴近实际、学用结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针对依法行政和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制定普法计划,有针对性地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做到学用结合、边学边用,努力提高普法教育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基础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工作。要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宪法意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法治观念,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审视、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认真贯彻了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否尊重和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二)要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及国家工作人员权力、行为的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上述法律,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要深入学习宣传建设领域专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城乡规划、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招标投标等专业性法律法规。要加强城市节水、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风景名胜区及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树立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观念。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要适时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的“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执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效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自己的业务特点有计划地安排本部门人员参加建设领域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建立相关的学习培训考核制度,将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情况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挂钩。 (四)要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守法诚信建设。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深入开展整顿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服务。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 (五)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大力开展群众信访、城市房屋拆迁、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建筑环保节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市政公用事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依法治理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探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及省政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2005]1号)),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为◇原创作品-转载请加*外部链接!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规范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建设行政执法体制,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制度,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围绕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调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七)创新载体,开展主题活动,增强工作实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努力营造本地区、本部门普法宣传教育的良好社会气氛。要结合实际,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在全省建设系统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要加大宣传力度,抓住“12.4”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月、节水或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实施周年纪念日等时机,以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条幅、法律知识竞赛、宣传栏、在媒体开辟专栏等多种方式,并充分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等载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要结合实际,开展建设专业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工地、进社区、进单位等主题活动。要在相关报纸、杂志、建设信息网上开辟法律宣传专栏,公布相关政策法律及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宣传普及建设法律知识。要积极开展针对建设领域农民工的法律宣传,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 三、对象和要求“五五”普法的对象是全省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对象是各级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注册执业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农民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本单位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 (二)加强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建设系统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建设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需参加省厅组织实施的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年度教育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或暂扣执法证件。对考试合格的,成绩记入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继续教育证书,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和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核,以及行政执法单位“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度应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行政执法法律知识集中教育培训学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行政执法机构中法律知识素质低,不宜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调离执法岗位,建立一支高效、廉洁、高素质的公务员和行政执法队伍。 (三)加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注册执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推动、监督。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有关注册执业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执业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事业单位现实需要,开展法定代表人、注册执业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加强对企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诚信体系的建设,探索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新途径。加大对注册执业人员的普法宣传,注册执业人员在初始注册前,应参加省厅组织的建设专业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诚信教育,并在每一注册期内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建设专业法律知识集中培训,适时接受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在法定范围内组织执业资格考试时,应当把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列入考试内容,法律知识的考试内容应当不少于考题的四分之一。 (四)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要将“法律进工地”主题活动作为我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探索农民工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引导农民工学习法律知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形式要通俗易懂、要为农民工喜闻乐见,保障农民工的要求和愿望及时得到反映,防止宣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组织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加强面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用工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普法成绩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用工单位应按照“ 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五五”普法工作从2006年开始起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2月之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部和省厅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切实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前期工作,广泛动员,为“五五”普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努力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2月—2010年6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实施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将适时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普法宣传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落实整改意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地应加强自检工作,努力将普法工作落实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行业、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实效;省建设厅将认真组织系统内“五五”普法工作的交流,形成信息畅通、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同时,要把“五五”普法工作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贯彻《行政许可法》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6月-2010年12月)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验收,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五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在“四五”普法经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普法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条件。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使之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主力军作用;要开展“五五”普法骨干培训活动,提高五五普法骨干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五五”普法骨干资源库,为“五五”普法提供充足师资力量,促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于,欢迎阅读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举报原因
联系方式
详细说明
内容无法转码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