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高管“落马”原因分新及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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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上市公司高管“落马”原因分新及治理对策论文摘要:2005年初,我国资本市场出现一场令人瞠目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落马”风潮。这绝不是偶然事件,其背后隐含着资本市场制度性缺陷。本文分析其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论文关键词: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公司治理;监管  自2003年以来,上市公司高管外逃涉案事件不绝于耳。2003年上市公司发生高管外逃事件6起2004年发生12家。进入2005年,仅1月份就有山东巨力、东北高速、开开实业、ST达曼等11家上市公司的12名高管落马,此番的公司高管“落马秀”频率之高、涉案之重为以往所罕见。尽管各高管涉案事件的起因、经过各异,但都会引发上市公司巨额财产的流失,

2、使上市公司陷入财务困境,广大中小投资者成为最终受害者。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10位上市公司高管外逃,卷走的资金或造成的资金黑洞近百亿元。究竟什么原因掀起问题高管“落马风潮”,如何有效地防范公司高管掏空上市公司,夯实证券市场的根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已成为我们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上市公司高管问题频出的原因分析  众多上市公司问题高管相继出事,并非偶然事件。其中不排除上市公司所积累的历史风险在一定条件下不由自主地发作,以及管理层在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后的必然结果。但现象背后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1.公司治理存在缺陷或失效,对高管人员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  出现问题高管的内在原因

3、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或失效,公司内部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我国上市公司多是由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而来,客观上形成了高管层集企业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的运作模式。在推行公司制改革后,虽然按照公司法规定,董事长应由股东大会选举,总经理应由董事会聘任,力图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来改变高管层的集权状况,形成公司权力制衡,但是由于路径依赖和配套改革滞后等原因,实际上许多上市公司高管的任免并未市场化,高管层的选举、聘任通常是有名无实。加上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主要体现在公司高管的任免问题上,对公司日常营运等具体问题则不闻不问,造成上市公司高管利益观扭曲,极易出现犯罪动机。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整个权力掌握在

4、董事长或以董事长为核心的极少数人手中,导致高管层共谋和内部人控制,所谓的公司治理完全成了一纸空文。因大股东通过董事会以及经理层实行对公司的控制,缺乏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必要监督和制约,就给了高管层违规违纪的充分空间。理论上讲,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是制衡董事会成员及高管的“防火墙”。然而,目前国内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多为公司职工,与董事或高管为上下级关系,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无法发挥出来。而独立董事名义上有监督上市公司各项事务的权力,但实际上独立董事由控股股东提名聘任,独董普遍面临不独立的尴尬,也很少有为流通股东谋利益的人获得高管青睐。  2.违规成本和代价过低,与违规收益严重不对等.  相

5、对于利益,高管面临的风险则显得不那么严重。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仅仅是象征性罚款、警告、或者市场禁入。一方面,证券交易所在职权范围内只能对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谴责,上交所近几年来对违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作出的公开谴责达477人次,深交所也对54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了处分,但力度远远不够。被深交所公开谴责的丰乐种业爆出连续6年假账累积虚增4006万元利润的丑闻后,行政处罚只有几十万元,很难形成约束和震慑。同时,证监会对违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的处理权限和力度也有限。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个人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这相对于高管操纵上市公司动辄几亿

6、、几十亿元的资产非法转移、占用甚至侵吞而从中获得的巨额收益相比极不匹配,公司高管个人的违法违规的收益太高、成本太低。同样因为挪用企业公款,国内很多事件不了了之,但香港上市的创维电子总裁黄宏生,可能面临的是几年的牢狱之苦。风险与收益博弈的结果往往是公司高管漠视法律、法规甘愿冒险。  3.道德风险源于信息不对称,且缺乏合理、有效的薪酬制度  上市公司高管的犯罪问题在经济学中常被称为道德风险问题。它是指代理人(经理)在最大限度地增加其自身效用时会作出损害委托人(股东)利益的行为,其根源在于委托人和代理人间关于代理行为的信息不对称。这是上市公司大量腐败和犯罪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同时,我们如果不能从

7、制度上保证经理人合理的经济利益,则高管们寻求体制外“灰色收入”的行为就难以避免。魏刚(2000)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货币收入偏低,报酬结构不合理,形式单一,收入水平存在明显的行业差异。李增泉(2000)发现经营者年度报酬与企业绩效并不相关,而是与企业规模密切相关,并表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上市公司董事长失踪案频现和“59”现象,与现行薪酬制度有极大关系。毕竟部分“问题”高管为上市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了突出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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