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政37013船舶坞修合同

中国渔政37013船舶坞修合同

ID:10326140

大小:117.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06

中国渔政37013船舶坞修合同_第1页
中国渔政37013船舶坞修合同_第2页
中国渔政37013船舶坞修合同_第3页
中国渔政37013船舶坞修合同_第4页
中国渔政37013船舶坞修合同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渔政37013船舶坞修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中国渔政37013船舶坞修合同委托方:日照市渔政监督管理处合同编号:KDXC-2015-025签订时间:2015年12月承修方:日照港达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日照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中国渔政37013船坞修改造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工程范围1.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2.经承修方、委托方确认本船的招、投标文件和会议纪要。第二条加减帐工程2.追加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追加工程费用不超

2、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追加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3.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第三条工程价款4.本船修理费预估价为人民币:1062700元。(大写:壹佰零陆万贰仟柒佰圆整),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时,双方确认的实际

3、修理项目结算。第四条工程期限5.本船定于2015年12月18日进厂,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含相关装修装饰工程工期,设备运输与安装。第五条工程验收6.本船修理需提交渔船检验机构检验6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工程完工单”作为交船的依据。7.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渔船检验机构标准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级社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

4、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8.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7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第六条质量保证9.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免费质保及维护周期1年。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10.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第七条工程修理1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材料,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

5、方提出,拆卸后应及时运走。1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第八条工程付款13.全部设备(含相关装修装饰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产品若无质量问题,余款于质保期开始之日起满一年后全部无息付清。第九条滞修费14.在船舶修理工程逾期完工时,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由承修方向委托方支付相应数额的滞修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2%,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615.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1年5月25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6.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其他17.承修方要确保停靠码头的吃水深度,以保证船舶停靠时的船底设备以及船舶本

7、体的安全,如出现搁浅事故,承修方承担所有责任。18.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9.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20.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委托方:日照市渔政监督管理处承修方:日照港达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地址:日照市莒州路鼎安大厦地址:日照市上海路南、海滨五路东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633-2289600电话:0633-838930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日照石臼支行帐号:帐号:1616020109201008431税

8、号:税号:371102666711909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768266附:中国渔政37013船坞修改造项目(船长:41.18米,宽:6.4米,型深:3米)序号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