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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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意义关键词:物权法/物权/和谐社会  内容提要:本文从物权法在维护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维护社会公正等方面的作用,阐述了物权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历经十余年的制定过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7次审议,终于于2007年3月16日经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必将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生活发生重大影响。  《物权法》第1条关于立

2、法宗旨明确规定,物权法的制定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物权法的贯彻实施,其立法宗旨的实现,必将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就物权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意义从以下方面作一简要阐述。  一、物权法维护社会基本经济制度  任何一个国家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保障该国的基本制度包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稳定。物权法在维护基本经济制度方面,有着其他法律不可替代的功能。因为物权法是调整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的财产基本法,它决定于该国的经济生活条件,必然反映和维护该国的基本经济制

3、度。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物权法在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上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多种所有制经济当然也包括私营经济等。作为规范物的归属关系的物权法不仅规定了属于国家专有的财产范围,而且还规定了非为国家专有但为国家所有的财产范围;明确规定属于集体的不动产和动产的范围,明确规定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明确规定了私人财产的范围和私人对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从物权法的规定看,自然

4、资源和其他重要资源均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这就为维护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提供了基本法上的保障。  从法律上确认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不一定就能保护公有制经济真正起到主导作用和得到巩固。要使公有制发挥其优势,从制度设计上必须能够保障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的效益提高,必须能够保障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得到保值增值。长期以来,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和“左”的思想观念下,重所有轻使用,认为国家财产只能由国家行使所有权,结果导致国家和集体财产的产权不清,权利主体虚位,从而使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效益低下。如何既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又能使公有财产发挥巨大的效益

5、,也就成为经济学界和法学界关注的课题。应当说,物权法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物权法在规定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前提下,规定了国家所有权的行使主体,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物权法真正贯彻了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规定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物权法还对国家机关、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的权利作出了明确界定。对于集体所有权,物权法不仅对所有权的行使程序作出规定,而且明确规定了代表集体组织行使所有权的决定损害集体成员的

6、合法权益时,对集体成员的救济措施。《物权法》中的这些和其他一些规定,使产权明晰的要求得到了落实。  有一种观点认为,物权法的规定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和不正确的。财产流失的原因不在于赋予财产管理人以权利,而恰恰是因为财产管理人的权利不明确或者说没有赋予其权利。权利义务是一致的,有权利也必有义务,在现代民法上,任何权利都不是无限制的,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不违反公共利益和有利于社会福祉的要求。就国有财产来说,国家不可能全部直接经营和管理,这是不争的事实。在此情形下,如果不赋予经营和管理国有财产的人以支配财产的权利,必然导致产权主体的缺位和不

7、清。当然,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国有资产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大量流失的现象,但这绝不是物权法惹的祸,而恰恰相反,对国有资产的保护缺少物权法的具体制度却不能说不是一个重要原因。为维护国有财产,《物权法》在第57条特别规定了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的义务,明确规定“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物权法明确规定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物权。  平等原则

8、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其表现之一就是对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予以平等保护。物权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须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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