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浙江:乡村社会、农家生活和社会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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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代浙江:乡村社会、农家生活和社会教化【内容提要】本文是《浙江通史》(明代卷)第四章《社会生活、民间信仰和价值观念的变迁》之第一节,全文以浙江为例,勾勒和叙述了14—17世纪江南地区乡村社会的特征,描述了当时乡村地区乡民的四时农事、日常生活、岁时节日和乡民的娱乐活动,探讨了明代社会教化和乡村自治的特点。【关键词】明代浙江/乡村社会/日常生活/社会教化/贫困化【正文】  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相号召开创大明一统江山的明太祖朱元璋,早在建国的过程中就已着手重振因蒙元王朝定鼎中原而遭废弃的中华礼教,纠正和肃清因蒙元王朝百余年的统治而形成的“胡风”、“夷俗”。立国以后,皇帝通令全国官民恢复汉唐衣

2、冠和中国礼俗,禁止一切胡服、胡语、胡姓、胡俗,使“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并“制礼乐,定法制,改衣冠,别章服,正纲常,明上下”,对社会各阶层的日常生活及其行为方式都作出了一系列严格而不得逾越的规定:士农工商、官民人等,不论贫富,其衣食住行、婚嫁丧祭、日常礼仪等等,都必须按照其拥有的等级身份,遵循礼教的规定行事。  新朝的严刑峻法和礼法等级制度,确实制控和造就了一种贵贱有等、淳厚俭朴的社会风气。自洪武以后的一百多年间,社会秩序相对稳定,物质生活富足而不失俭朴,士、农、工、商各习其业,官民臣子恪守礼法、循规蹈矩。正统(1436~1449)以后,法网渐疏,民风渐变,明朝立国之初确立的礼法秩

3、序开始走向衰微。  到嘉靖(1522~1566)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重本抑末”的传统观念开始动摇,等级森严的礼法制度和伦理规范受到冲击;而社会财富的积聚,也大大刺激了达官富豪、地主富商的消费欲望,于是,在苏州、北京、杭州等大都市,权贵高官、富商巨贾和士大夫阶层开始穷奢极欲、挥金如土。这股奢靡之风迅速得到传播:从官绅富商到下层百姓,从通都大邑到乡村海疆,人们“华侈相高”、互相攀比;甚至连身份低贱的优伶奴仆们,也胆敢藐视朝廷礼法,竟相追求高消费,追求生活的奢侈。在传统礼法等级制度受到冲击而趋于解体的同时,各种畸形的社会丑恶现象也随之膨胀并漫延开来,历史上皇朝末世应有的种种“危象”,在晚

4、明的浙江、江南和整个中国大地处处充斥,令人触目惊心。一、乡村与里甲  古代江南,在省城、府邑、县城之外辽阔的农村地区,人们一般聚族而居,几十户、数百户乃至上千户同宗同族的农民,比屋而居,烟火相连,组成一个村落。村址的选择,在平原地区,人们往往依高阜而居,以便于防潮避涝,上百家乃至数百家组成一个村落;在山区和丘陵地区,村落一般依山傍水,方便生活,每个村庄的规模,一般要比平原地区小一些。村落与村落之间的间隔地带,是分属于相邻各个村落的土地、山林、河流和湖泊。  在明代,朝廷在县城以外的乡村地区推行里甲制,以便于向基层的农户征派赋粮和徭役。里甲一般以人户为单位编制而成,以110户为1“里”(又称

5、“图”),每里设里长1人,由里中向官府缴纳赋粮最多、承担徭役的成年男子最多的10户轮流充任,每年轮换一次;其余的100户分为10甲,每甲10户,称作“甲首”。官府每年征调里长1人、甲首10人,承担官府征派的各种赋役。因此,里甲制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成了明代地方上的一种准行政式的基层建置。明代中叶以后,在有些地区,又开始实行“保甲制”,以强化乡村地区的社会治安。  在农村地区,乡民聚族而居,一姓往往构成一村。如浙北的平湖县,孙姓,明代时从松江府华亭县胥浦乡迁居平湖大易乡;鲁姓,自宋代以来世代定居当湖;陈姓,元代迁居当湖望云桥畔;曹姓,南宋初年从山东徙居鹅湖之长福里的白茅泾;赵姓,一支从南宋初期开

6、始,世代定居广陈镇的周家圩,其中的一支在明代时从广陈镇移居平湖县城南隅;赵姓的另一支则世居武原乡十九都东扇新仓;冯姓,世居盐官大易乡;马姓,一支居武原乡,一支居蒹葭围;贺姓,祖上为元朝高官,元末隐居当湖镇;吕姓,明代时定居当湖;毛姓,祖上定居海盐县华亭乡二十四都毛家圩,后划入平湖县;陆姓,有数支散居该县,其中一支为唐朝宰相陆贽的后裔,世居平湖县城,另一支世居灵溪。又如处州府松阳县移风乡、乌程县霅川乡中书里,叶姓自唐代以来在那里聚族定居。在浙南山区,聚族而居的现象更为普遍,如金华府东阳县,“民朴而勤勇,……族居岩谷,不轻去其土,以耕种为生,不习工商。”(注:万历《金华府志》卷五:《风俗》,四

7、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76册,第533页。)  乡村地区聚落的规模比现代要小得多。一般以数十户为一村的居多,数百户一村的,就算得上是大地方了。在偏远的山区和沿海地带,自然村落零星散布,规模尤小。以宁波府象山县为例,该县在明初时编户为24都45图(里),到嘉靖年间改并为32图,共有217个自然村落。各都拥有的自然村落数分别为:第1都7个,第2都7个,第3都17个,第4都6个,第5都6个,第6都5个,第7都8个,第8都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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