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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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推动和深化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教育教学改革要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形成我校特色。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第二章教学改革立项范围第三条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每两年评审一次。第四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根据项目内容和范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宏观教学改革类项目:对学校总体性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运行机制等方面问题

2、进行的研究与实践;(二)学科专业建设类项目:对某学科或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等问题进行的研究与实践;(三)课程、教材建设类项目:对课程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条件改善、教学手段更新、教材建设等进行的研究与实践;(四)教学管理类项目:对教学运行模式、教学管理机制、教学管理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考试制度改革、实践教学管理、创新教育及能力培养、图书资料信息管理等进行的研究与实践;(五)学风建设类项目:对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的特点、班集体建设、班主任工作、学生社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的研究与实践。教学改

3、革项目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要特别重视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第三章项目申请及立项第五条 凡成都大学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个人或集体均可申请教学改革项目。教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在项目完成验收之前不得负责牵头申请新的项目。第六条教学改革项目分为校级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一般项目: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校内各单位和个人自拟且经学校审定的课题);-20-(二)重点项目:省部级以上机构审定的项目、学校审定的重点课题(原则上从一般项目中产生)。第六条教学改

4、革项目申请、立项程序:(一)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后报教务处汇总;(二)教务处对申请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材料进行初评;(三)教务处组织教改项目评审会议,以专家对项目申请材料的初评意见为参考,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四)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若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后,公布当年校级立项教改项目。第四章项目实施管理第七条 凡学校批准立项的教改项目,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校级教改项目的建设期限不超过三年。第八条教务处负责教学改革项目的统一管理,建立教改项目跟踪检查制度。按照项目任务书

5、的计划,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全校公布。第九条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工作,安排工作进度,组织项目实施,保证研究质量,负责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项目组每年须向教务处提交《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年度进展表》,汇报项目年度进展情况。第十条教改项目实行年检制和不合格淘汰制。对进展缓慢,年度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发出通知,限期整改,或视情况撤销立项,追回项目经费。第五章项目变更管理第十一条教改项目批准立项后,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成员。若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继续主持该项目,其负责的项

6、目自动停建。第十二条若发生改变成果形式等重要事项的变更,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更改申请,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审批后,方可进行更改。在项目结题验收时,需出具相关的更改文件。第六章项目经费管理第十三条校级一般项目经费资助金额为1.5万元/项;校级重点项目经费资助金额为3万元/项。第十四条教学改革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一般包括:(一)调研差旅费;(二)文献资料的购置、复印、编制、翻译等费用;(三)专著出版费、论文版面费;(四)参加有关学术会议的会务费、差旅费;(五)必要的教学硬件设备和软件开发、购置费用;(六)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人员劳务费(不超过项目

7、总经费的15%);(七)项目成果鉴定费用等(不超过项目总费用的5%)。-20-第十五条项目资助经费采用二次划拨的方式。第一次划拨总金额的5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待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剩余的50%经费。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与项目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凡将项目经费挪作他用者,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七章项目结题验收第十六条凡正式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均应在项目结题后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为:(一)项目负责人填写《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向教务处申请项目成果鉴定;(二)教务处组织项目结题答辩评审会议,

8、由项目负责人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参会专家针对项目内容提出问题,项目负责人进行回答。评审专家写出项目结题验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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