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民间金融60年

温州民间金融60年

ID:10188361

大小:34.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6-12

温州民间金融60年_第1页
温州民间金融60年_第2页
温州民间金融60年_第3页
温州民间金融60年_第4页
温州民间金融60年_第5页
资源描述:

《温州民间金融60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温州民间金融60年:呼唤金融制度深层变革来源:新京报在地理版图上偏处中国东南一隅的温州,在中国经济版图上的位置从来没像改革开放的这些年重要。改革开放的亮点之一,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而温州则是民营经济的代表。经济发展需要金融支持。由于现行金融体制对民营经济缺少支持,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就只能依赖于温州活跃的民间金融。    在这一点上,了解温州民间金融的历史,将有助于理解目前温州许多私企老板“跑路”逃债的现象。   ■“抬会”曾致区域性金融危机    通常具有互助性质的“会”,利率不高,而抬会则以高利率为诱饵,变成了具有金融诈骗

2、性质的活动。    温州的民间金融一向发达,最具特色的是合会。    “会”本来是温州民间盛行的具有互助性质的民间金融活动。通常,是有一个会头,邀集十名左右的亲友、乡邻,称为“起会”,约定大家定期各出一定数目的款子,轮流交由一人使用;使用的先后,第一次交给会头,以后一般需要竞标,称为“标会”。    “会”的最初内涵,是一户人家急用一笔较大的款子,但家里没钱,筹措无着,于是出头组织一个“会”,邀集亲友、乡邻参加,相当于认股筹资,先取用办事,之后定期支付,减轻压力。对参会的每一个人(俗称会脚)来说,都能从中获益,因为如果急着用钱

3、,那么可以先取得会款,如果有闲钱而无急用,则可以后得,后得会有利息。    所以,其规则是先得“更早获得资金”,后得“取得更多会息”,各有利弊,各取所需,形成民间自发的合作、互助关系。由于这种互助性质,会头对会脚欠有一份人情,一旦会脚以后因其他原因“起会”,便也很难推托。    参会有一定风险,因为先得会款者如果后来逃离,未得会款者将无法取回投入的资金。解决这个问题,依靠的是熟人圈子里的知根知底和个人信用。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而无法维持,只能“倒会”,那么未得会款者肯定会想方设法追讨已付款,由此可能引起参会家庭的冲突,甚至引发

4、暴力行为。    由于起会、参会可以一次性得到一笔数目较大的款子,这笔款子当然也可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这就成了一个很好的融资渠道。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会”是温州民间典型的融资方式,规模不断扩大,种类增加,形式不断翻新、变化,其隐藏的“倒会”危机终于大规模爆发,在1986年温州曾发生一场地域性金融危机,曾造成深重的社会危害。    大概在1985年,温州乐清县出现了“抬会”。“抬”的意思,大概是抬高利率。通常具有互助性质的“会”,利率不高,而抬会则以高利率为诱饵,变成了具有金融诈骗性质的活动。    抬会有多种形式,运

5、作复杂。一种典型的做法,是会脚一次性付给会主会款1.16万元,从第二个月开始,会主每月付给会脚0.9万元,连续12个月,计10.8万元,从第13个月开始,会脚每月付给会主0.3万元,连续付88个月共计26.4万元。    对会脚来说,付出1.16万元,到第三个月可得1.8万元,到第十三个月可得10.8万元,利率非常高,非常吸引人,所以很多人加入这个金融游戏。但是,对会头来说,其在第一年内的付款压力很大,钱从哪里来呢?只能是再发展会脚,用后面的支付前面的。这种游戏很难长时间维持。    从1985年八九月间到1986年年初,“抬

6、会”在温州乐清全县迅速蔓延扩散,总发生额约10亿元,实际投入资金22亿多元。1986年3月倒会。据调查,参与抬会的群众有5万多户,约占全县总人口的23%,参与人数多的乡镇,甚至超过总户数72%。    倒会后,会主潜逃,数万户家庭血本无归,赶到会主家要钱不成,便纷纷采取暴力行动。当年的温州,因抬会死亡者有数十人,绑架案数百宗。    这场区域性金融危机对社会造成了巨大冲击,余波持续数年,到1992年才基本平息。但抬会现象到目前仍然存在,近年仍不断有大案发生。   ■高利贷致使老板“跑路”    借高利贷无疑是饮鸩止渴,很容易就

7、把企业逼上绝路,因此出现老板“跑路”逃债不足为奇。    高利贷不是新鲜事物,在新中国成立前全国各地都很盛行,在温州也不例外。一些县志记载,新中国成立前温州放高利贷有三种形式:最流行的是“利滚利”,月利率30%,并按月计算复息;其次称“出门利”,月利率20%左右,在借款本金中现扣利息;三是“放谷银”,春荒时以谷价的6折借款,夏收后还现谷,即春借谷60斤,夏还谷100斤。    新中国成立初期,高利贷被严禁,同时银行、信用社对贫困农户给予贷款支持,高利贷基本消失。1959年后,因受“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农民生活困难,高利贷泛滥

8、。1964年2月,中共中央转发邓子恢《关于城乡高利贷活动情况和取缔办法的报告》,明确规定以月息一分五厘(15‰)为界线,超过者为高利贷,不超过的为正常借贷,据此精神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放高利贷者进行清算和打击,高利贷风被刹住。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间借贷趋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