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野下的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野下的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

ID:10167236

大小:34.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6-12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野下的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_第1页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野下的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_第2页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野下的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_第3页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野下的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_第4页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野下的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野下的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野下的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摘要】农村社会“空壳化”导致农村居民低水平消费,低水平消费伴生农村消费者低愿望维权,高额的维权成本与相对较低的维权收益不对称致使农村消费者低度维权。制约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因素有农村消费者的法律情感普遍低迷、法律知识相对贫乏、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加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向农村消费者灌输维权理念;用好惩罚性赔偿机制,激励农村消费者依法维权;强化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降低消费者维权风险;明确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村;消费者

2、;权益;维权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9-0001-0211畅通的信息传播渠道、快速发展的城市文明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净化了城市消费品市场。而相对薄弱的农村市场监管体系和相对淡薄的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却使假冒伪劣产品、过期变质食品甚至报废处理商品在农村市场找到了自己的安身之所。2014年3月1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修改内容中关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加重发布虚假广告责任、加大行政违法处罚力度等将有望成为唤醒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苏醒剂”。一、农村消费者权益

3、保护的基本现状农村社会“空壳化”导致农村居民低水平消费。随着农村生产力水平提高,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社会“空壳化”日趋明显,留守在农村的大多是老人和儿童。而老人“存钱养老”观念较浓,储蓄意愿较强,儿童又缺乏消费能力,他们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目的一般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这种人口结构和消费欲望限制了农村商品市场的发育。直至今天,许多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仍然以价廉为主,选择生活或生产资料与服务时,往往把价格高低作为考虑购买与否的第一因素,且多以小额消费为主。与此相对应,农村的商品经营也以成本低、规模小为基本特征,商品种类较为单一,商品提供者有小卖部、宝栏、流

4、动摊贩、批发部等,近年来,在稍微大点的集镇开始出现了小型超市。除超市外,一般经营者在进货渠道的选择中以价格低廉为第一选择,即使要进价格稍高的同类商品,也会同时进低价的同类商品,让消费者自己去比较质量和价格。另外,目前农村还大量存在不健康的消费心理,有的贪图便宜,有的知假买假,有的用假名牌满足虚荣消费。11低水平消费伴生农村消费者低愿望维权。乡土社会的农民沿袭熟人伦理的传统,“和为贵”的思想根深蒂固,凡事能忍则忍,得过且过,息事宁人,依法维权的意识淡漠。由于以价格低廉为选购商品的第一标准,有的消费者发现了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有瑕疵,甚至买到的是假冒伪劣商品,也忍

5、气吞声,不愿把事情“闹大”,更不会通过行政或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的消费者购买了伪劣的、过期的或者变质的食品时,会选择去商店找老板换货或者退货,而当买到其他劣质日用品时,只要经营者能够稍加补偿,便不再追究。一般的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到劣质食品或不合格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根本不会想到要找商家承担责任,往往自认倒霉。低成本的消费使农民不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权,即使维权,也只是最低限度地选择退货、换货;淡薄的维权意识使农村消费者根本没有意识到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应该由商品经营者来承担,即使偶尔有商家承担责任,也仅仅只是支付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而没有护理

6、费、交通费、误工费和康复费用,而对日常用品的维权,充其量就是换货、退货,不存在对损失的赔偿。11高额的维权成本与相对较低的维权收益不对称导致农村消费者低度维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尽管法律规定很完善,但法律的实施与一定环境下人们的生活水平相适应,农村消费者在选择是否维权时,首先会进行成本与收益的比较。由于诉讼能力欠缺,其维权成本主要包括购买商品的

7、直接经济损失、鉴定等证据收集费用、聘请律师的酬金、缴纳的诉讼费用、交通费、误工费等,而其维权收益则是官司胜诉或经过调解后所能得到的金钱补偿。一般情况下,如果选用仲裁或诉讼机制维权,成本远高于收益,消费者会陷入“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境地;而如果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他们又往往找不到维权的机构,欲告无门。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消费者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95%以上的农村消费者在面临权益受损时,最终的选择通常是直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由于农村消费者的弱势特性,分散的消费者面对实力相对雄厚的经营者很难获得应有的全部利益,协商时常不欢而散。即便如此

8、,消费者也经常以吵闹的方式自己解决纠纷,而不愿诉诸法律。事实上,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