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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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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说课稿项目具体内容设计意图分析教材与学生本框内容是初二思政第四册第四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中的第一框,是公民法律常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有三:一是教育对于公民及社会的重要意义;二是受教育权的含义及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保障。其中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本课的重点。如何帮助学生理解受教育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从而引导学生既自觉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又自觉履行这一义务是本课的难点。把“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教学重点,是因为受教育
2、是做一个合格公民必需的条件,对我国民族素质的提高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把“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并引导学生既维权又负责”作为难点,一是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分离的传统观念对学生的影响较深,要冲破这一传统观念有一定难度,二是也是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自觉运用这一法律知识,是本课内容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学目标1.知识技能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教育和公民的关系,理解受教育的含义及其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并培养学生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过程和方法目标:通过情景设置、小组合作探究、师生对话等活动和方法
3、,达到知识的内化并培养学生的表达、归纳、分析、理解和创新的能力。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权利意识,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具有良好教育素养的合格公民。思政课教学应坚持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应以学生的认知水平为出发点、以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为落脚点。同时帮助学生学习做负责任的公民、过有意义的生活是思想政治课的核心目标理念,而坚持正确的价值观的引导与尊重学生自主思考和实践的统一是课程的方法论原则。教学设想一、教法1.情景教学法。通过媒体展示有关典型案例(录像片段《小兰的故
4、事》),为学生创设生动直观的教学情境,使学生产生认知冲突。2.合作探究法。把学生分成三大组就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三种观点进行组内讨论交流,然后进行辩论,从而突出本框重点,突破本框难点。3.明理导行法。通过案例的分析和观点的辩驳,引导学生树立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增强自己受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转化为实际行动。二、学法1.辩论法。引导学生就本组的观点和对方的观点进行辩驳,从而使学生认识到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2.读书自学法。通过自学,使学生理清本课的知识脉络,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三、教学手段:采用多媒体辅助
5、教学。1.采取情景教学法,是因为通过录像展示有关典型案例,能为学生创设生动直观的教学情景,容易激发学生求知欲,符合教学直观性原则。2.采用合作探究法,是因为该法有利于创设一个民主、自由的教学活动环境,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使学生从会学、乐学向善学发展,有利于学生的终身发展。符合新课程以生为本的教学理念。二、采用辩论法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重要的是通过辩论能澄清学生在思想认识中对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致性问题上存在的误区。同时辩论法和读书自学法也能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地合作探究,符合课程
6、改革的主要宗旨。2教学过程1.设置情景,案例引入,提出问题,激发兴趣。播放录象《小兰的故事》,对话内容如下:记者:你今年多大了?小兰:15岁。记者:初中毕业了吗?小兰:没有。记者:没毕业怎么就不上了呢?小兰:家里穷,读书也没啥意思,很多人赚大钱,都没读多少书。记者:你这么小就出来打工,爸妈什么态度?小兰:他们听说这里活轻,又考虑到即使是考上高中大学也上不起,于是就让我来了。记者:你还想上学吗?小兰:不想了,这儿也挺好的。接着出示以下问题:(1)小兰说,我是爸妈生的,他们有权让我怎么做就怎么做。你认为对吗?
7、请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说明理由。(2)小兰说,我辍学是自己的事,我可以怎么做就怎么做。你认为对吗?为什么?(3)你认为小兰在对待受教育的问题上应持有怎样的正确观点。2.读书自学,弄清概念,理清脉络,构建新知。让学生自学课文内容10分钟,然后在教师的指导下明确课文要点,帮助学生构建本框的知识结构体系。1.教育对于公民及社会的重要意义2.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含义3.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4.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保证3.师生互动,合作探究,突出重点,突破难点。(1)联系导入案例,根据案例中设计的三个问题将
8、学生分成三组:受教育不是公民的权利组、受教育不是公民的义务组、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组。(2)让学生联系案例中设计的问题,根据课文内容和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进行小组辩论。辩论分规定答辩和自由答辩两个阶段。规定答辩阶段各组分别表明本组观点并说明本方立论理由。自由辩论阶段可对对方观点进行反驳说明理由。最后,由教师总结本次辩论。通过答辩使学生明白了受教育的重要性,懂得了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具有一致性,是宪法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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