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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25
《国立暨南国际大学美食广场d号-北方面食摊位招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美食廣場「D號-北方麵食」攤位招商投標須知 一、項目:設置從事以「各式麵食供應-北方麵食」為主,販售各式麵食內容或可包含水餃、鍋貼、小米粥、滷味、麵餅、、、等之飲食攤位。二、位置: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校內(詳如設置平面圖)。 三、投標廠商資格:(請放於標封內) (一)實際經營者(負責人)需具有餐飲人員丙級以上技術證明文件。 (二)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並攜帶正本備查)。(三)其他相關參考文件(如:營利事業登記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有效期限之公會會員證影本等。初次經營者,
2、請於正式開業後三個月內檢具前述三種證件送交本校審核)。四、招標機關: (一)名稱: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二)地址:545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 (三)聯絡單位:本校保管組(吳昭瑩) (四)電話:(049)2910960轉2447 (五)傳真:(049)2918327。五、疑義、異議、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二)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10
3、日。(三)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六、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七、公開取得文件手續:由本校總務處/保管組/最新公告網頁下載。八、收受報價單及經營說明書方式及地點:資格文件與經營說明書須分開包裝。1、標封:應備文件如資格審查表各項,依序裝訂。內含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2、經營說明書(一式12份)。3、所有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案號或招商標的。4、投標方式:參選廠商投標之文件應密封並於截標時間前掛號寄達本校或專人送達本校保管組(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總務處保管組)。
4、九、截標日期:民國95年11月14日中午12時止。 十、審閱經營說明書時間:資格審查後即將合格廠商之經營說明書擇一適當地點供本校評審小組成員事先審閱。十一、開標時間: (一)資格審查時間:民國95年11月14日14:00時(本校內審,投標廠商毋須出席)。4--(二)販售產品展示時間:民國95年11月16日14:00(廠商展現拿手絕技且將販售之產品展示並標示售價,由委員現場品嚐評分)。(三)評審時間:民國95年11月16日14:30口頭報告經營說明書(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十二、評審地點:本校學生餐廳區2樓美食廣場
5、臨時會議室。 十三、本標案分二階段開標:前階段審查通過者,始得參加下一階段評審程序。十四、評審方式:於資格審查日審查參選廠商資格(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並通知合格廠商於評審時間派員出席,口頭報告經營說明書並接受委員詢問。十五、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十六、押標金:新台幣1萬元(廠商資格不符或評審未通過時當場或以銀行電匯退還)。十七、履約保證金:新台幣2萬元(得標廠商之參選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份請於決標次日起10天內繳交完成)。十八、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銀行本票或銀行支票為之(不得以廠商公司
6、或個人支票或現金代之),請書明「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校務基金401專戶」為受款人。十九、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其已發還者,並予追繳:(一)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二)投標廠商另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三)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四)在報價有效期間內撤回其報價。(五)開標後應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六)得標後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足履約保證金或提供擔保。(七)押標金轉換為履約保證金。(八)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者。二十、本案訂定場地使用費(含公共區域清潔費每
7、月5,000元)並公告之。二十一、投標廠商於評審當日應由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攜帶本標案所蓋用之印章(或授權使用之投標專用章),於評審開始前至本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時視同棄權。二十二、評審作業:(一)通過資格審查之廠商所提送之經營說明書,轉送予本校學生餐廳區廠商評審小組成員先行參閱。(二)投標廠商於評審會議時應派員出席簡報,簡報之先後順序於評審當日以抽籤方式決定,非簡報廠商應先退場。若經本校唱名3次仍無法舉行現場簡報者,則視同棄權。4--(三)評審委員於評審中得就參選廠商之資格條件、所提書面資料與簡報有關內容提出詢問
8、,參選廠商列席人員僅得就該詢問事項發言。(四)簡報時間10分鐘,答詢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五)委員於全體廠商簡報結束後,依綜合考量若其整體表現有明顯偏低,經出席委員之半數(含)以上委員評分未達七十分,即為不合格廠商應予淘汰。(六)評審結果原則評審前三名,必要時得以增減或從缺。合格廠商由工作人員依各委員給分採序位法排定廠商名次,第一名給1分,第二名給2分,其餘名次依序遞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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