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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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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级研究生入学教育(培养部分)一、制定培养计划2010级全日制科学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后,首先应该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及考核表》。9月15日,英语阅读、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提前行课,9月17日上午课程取消。研究生学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分班、公共课表。(一)填写方式登陆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用户名为自己学号,初始密码为123),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填写并打印《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及考核表》,由培养学院、导师和研究生各存一份。(选课并导师审核截至9月19日
2、完成)(二)学分要求1.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1)课程分学位课和选修课,本专业的学位课必须全选;(2)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4学分;(3)同等学力、专科或跨专业考取的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还必须补修3门所在研究生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自选),不计学分。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及学分领域课程类型农业推广硕士(30学分)农村与区域发展16学位课(必修)选修课补修课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4食品加工与安全1作物3园艺1农业资源利用2植物保护3养殖3林业3工程硕士(32学分)食品工程6学位课(必修)选修课补修课农业工程5
3、风景园林硕士(35学分)18学位课(必修)选修课补修课兽医硕士(34学分)1学位课(必修)选修课补修课3.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分学位课和选修课,本专业学位课必须全选;(1)总学分不少于1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2学分;(2)同等学力、本科或跨专业考取的博士研究生必须补修3门所上博士研究生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或选修课(自选),但不计学分;(3)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本专业的学科综合考试,学科综合考试60分合格,作为必修环节。(三)其它要求1.培养计划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填写完毕。2.所在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一经确定,一般不予变动。因故必须变动
4、时,需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3.指导教师变更,需由培养学院提交《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调整申请表》,指导教师及培养学院分管院长同意,研究生学院批准后方可生效。未办理此项手续而私自变动者,研究生学院不予承认。4.对于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安排,主要是指协助指导教师完成本专科生的相关教学活动,要求说明教学实践内容、学时、学期。教学实践为必修环节,不记学分,以10~20学时为宜,其中协助指导实验课不超过4学时。5.对于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社会或生产实践内容安排,要求说明实践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5、社会或生产实践内容各学科专业是否将其作为必修环节,情况不一,视具体情况或视导师情况,与导师协商确定。6.研究生入学选课后不再变更,有特殊情况的可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增、退选课程,填写《研究生增、退课程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方可改选课程。选课而不参加考试者按无故缺考论处,成绩记为零分。未选却私自上课并参加考试者,不提供成绩证明。7.全日制科学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均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学院主页查询课程表。英语阅读、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于9月15日(本学期第二周星期三)提前行
6、课,具体时间、地点见公共课课程表。8.研究生学院培养办联系电话:7521489,7521466刘老师、张老师。二、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要求(一)相关文件《河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课程管理、提前申请答辩、论文评阅三个规定的通知》校研字(2009)14号。(二)成绩要求学位课成绩70分及格,选修课60分及格,补修课75分及格,专业学位研究生补修课60分及格。(三)补考与重修1.硕士研究生学位课和选修课不合格者不得补考,必须重修,且只能重修一次,成绩登记时必须注明是重修成绩;2.硕士研究生一学期内出现两门学位课不合格者,或学位课、选修课所有课程
7、累计出现三次不合格者,按《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3.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补考,按《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选修课程不合格者须重修;4.硕士研究生学位课重修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按70分登记,低于70分的,按实际成绩登记。选修课重修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按60分登记,低于60分的,按实际成绩登记;5.研究生旷课、缺课的学时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须重修后方可参加考试。(四)缓考1.研究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试,
8、可申请缓考;2.研究生应在考试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缓考手续,填写申请表,经课程主考教师同意,授课学院审批,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备案;3.研究生持批准的缓考通知,向授课学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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