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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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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究摘要:实践教学是刑事诉讼法课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以形象方式学习知识、实践所学知识、提高司法实践技能的价值。延边大学法学院已设置模拟法庭课程、组织模拟法庭活动及比赛、安排到司法部门实习、聘请司法实务人员授课等刑事诉讼实践教学内容,但也存在重视不够、课程设计缺乏科学性、实践环节缺乏组织协调、未达到应有效果等问题。因此,应从提高实践教学地位、科学设计、组织协调、注重实效等环节加以完善。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模拟法庭;实习;司法实践技能一、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的价值刑事诉讼法学作为一门法学分支科学,有着自己的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其研究对象包括刑事诉讼法律规范、
2、刑事诉讼实践和刑事诉讼理论。[1]刑事诉讼法作为一门课程,尽管与刑事诉讼法学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二者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一)以形象方式学习知识7实践教学相对于纯粹的理论知识传授,包括课堂内的实践教学和课堂外的实践教学。知识的获取一方面通过传授与接受,并通过逻辑与抽象思维进行整合;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形象方式直接感受,由感觉、直觉到表象,进而上升到知识层面。比如通过观看法庭刑事审判过程,可以直接感受到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在法庭中的地位和作用,感受到庭审的基本程序及主要内容,而且通过这种直观的方式所获取的知识因为更为形象、具体,而更容易被主体所吸收。(二)实践所学知识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应
3、用法学,无论研究法律规范、法学理论还是法律实践,其最终都涉及到服务实践问题。因此,无论通过何种途径所获取的知识,都要通过一定方式来接受实践检验的问题。就实践教学而言,比如通过模拟法庭,可以将课本中所学到的关于法庭审判方面的程序和内容应用到模拟实践中,通过模拟实践来进一步加深对先前所学知识的了解,并在模拟实践中发现问题,通过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提高对该领域知识的理解。(三)提高司法实践技能7技能实际上是主体所掌握知识和素质的综合体,是基于一定知识基础上,解决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司法是一项专门工作,不仅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学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有运用知识具体处理案件的能力。苏力教授曾指出:“司
4、法职业就是这样的一个领域或职业,从事这种司法职业的人,例如法官,要有一定的文字阅读和表达能力,从而能够运用书本告知的法律知识,但是一位合格法官的最基本能力是他的基于经验的判断力。用柯克爵士的话来说,司法是一种人为理性,须通过长期直接接触司法实践才可能形成。而这种理性至少到目前为止,许多学者都指出,是无法通过教学传授的方式进行转移的。”[2]实践教学的目的就是在学生掌握一定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处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二、延边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模式(一)模式1.设置模拟法庭课程。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从2013年开始,学院设置刑事、民事模拟法庭选修课程。刑事和民事模拟法
5、庭课程各设两个班级,每个班级规模在20人左右,每个班级配备两名教师。就刑事模拟法庭而言,一名教师负责模拟法庭基本知识的介绍,另一名教师负责带领学生到司法部门观摩刑事案件处理过程。2.组织模拟法庭活动。一是每年11月份左右,由院模拟法庭协会举办“模拟法庭大赛”,参赛队伍包括一到三年级本科学生,每年有4~6支队伍参赛。二是通过模拟法庭大赛,选拔优秀队伍到其他学院、社区、中小学校进行展演,既提高了学生司法技能,又向社会进行了普法宣传。73.实习。实习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在大四的第二学期,安排大四学生毕业实习,该实习作为一门实践课程设置,实习期为3个月左右。二是学生假期实习,学生根据自身需要,经
6、学院开具实习介绍信,到指定实习单位或自选实习单位实习。4.聘请司法实务部门人员授课。一是结合“双千计划”的落实,为派到学院的“双千计划”人员安排授课任务,重点放在案例分析方面,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提高学生对司法实践工作的了解。二是有计划地聘请司法实务部门人员做专题讲座,介绍司法实践现状,传授司法实践经验,培养学生司法实践技能。(二)问题1.重视不够且课程设计缺乏科学性。对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认识逐渐提升,但总体上重视程度不够,对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缺乏系统性研究,导致课程安排比例失衡,存在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的问题。虽然设置了一些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内容,但对课程设计方面欠缺科学性,
7、甚至存在实践教学理论化的问题。例如模拟法庭课程,已经开课了近一个年度,但该课程到底应该包括哪些环节,每个环节应包括哪些内容,以何种方式核定最终成绩等等,都没有一个科学性、系统性的设计,结果导致每个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各不相同,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72.实践环节缺乏组织协调。例如实习活动,近年来学院同一些司法实务部门建立较为密切的联系,并在相关部门建立了实习基地,并委派学生到实习基地实习。但由于缺乏与实习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实习活动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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