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明代丁银源流考

浅论明代丁银源流考

ID:9767520

大小:68.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5-08

浅论明代丁银源流考_第1页
浅论明代丁银源流考_第2页
浅论明代丁银源流考_第3页
浅论明代丁银源流考_第4页
浅论明代丁银源流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论明代丁银源流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浅论明代丁银源流考 摘要 明代丁银有两大源头:徭役与户口食盐钞。明前期有徭役无丁银,明中期各地开展赋役制度改革,徭役折算为银,一部分派入地亩,另一部分按丁派征,始出现丁银。有的地方以田地折丁,导致“余丁”的出现,而“半丁”则是出于对某些人丁的减半征银。各地既有多等则编审丁银者,也有单一等则征收丁银者,明末清初出现了由多等则转为单一等则编丁的趋势。户口食盐钞始于明初,“一条鞭法”推行后各种按丁计征的税赋合一征收。户口食盐钞征收对象包含了妇女儿童等非成丁,这是部分地区日后人丁中包含非成丁的原因。  关键词 丁银,徭役,一条鞭法,等则,户口食盐钞      自明代后期到近代以前

2、,丁银(亦称“徭银”“丁徭银”“徭里银”等)是各地官府除田赋以外的另一项基本税收。所谓丁银,就是官府按“人丁”计征银两的一种赋税。清代丁银的征收沿袭明制。丁银在明前期尚不存在,“明初但有夏税小麦,秋税粟米,及丝绵之征。百姓皆听役于官。十六成丁而役,六十而免,无所云丁银也。自后乃有银力二差,力差者差役也,银差者雇役也。又其后虽有二差之名,亦皆一例征银而已”。丁银的源头,主要是明代中后期赋役制度改革,将徭役折成银两后照人丁摊派转化而成,此外还有户口食盐钞等税赋的衍化。“一条鞭法”推行后各种按丁计征的税赋合一征收,成为日后的丁银。    一、从徭役到丁银    (一)明代前期:

3、有徭役无丁银  明太祖制定了严格的户丁审编与徭役征发制度。“国初因赋定役。每十年,大造黄册。户分上中下三等。差役照册佥定”,“丁曰成丁,曰未成丁,凡二等。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又有职役优免者。役曰里甲,曰均徭,曰杂泛,凡三等。以户计日甲役,以丁计日徭役,上命非时日杂役,皆有力役,有雇役。府州县验册丁口多寡,事产厚薄,以均适其力”,《明史》将明代的役归纳为里甲、徭役、杂泛三种,其中徭役(即通常所谓的“均徭”)是“以丁计”,即按照人丁征发。  明代徭役的审编周期,实地来看差异甚大,以广东肇庆府为例:“旧高要、四会、高明、广宁十年一编,新兴、

4、阳江、恩平、德庆、开建五年一编,杨春、封川三年一编,有银差,即宋雇役法;有力差,即宋差役法。亦计银者,准工食也。”由于日后的丁银主要由徭役转化而成,加之明代丁银完全由地方支配,各地徭役编审周期的差异导致了明代后期丁银编审周期的差异。直至清初,各地“凡编审直省人丁,原无定期,或三年一次,或五年一次,或十年一次”,呈现多样化的特点。      (二)明代中期:按丁征银的萌芽  明中叶后,尽管朝廷有煌煌严旨令徭役均平:“凡遇审编均徭,务要查照律例,申明禁约。如某州县银力二差原额、各该若干、实该费银若干,从公查审,刊刻成册,颁布各府州县,候审编之时,就将实费之数,编作差银,分为三

5、等九则,随其丁产,量差重轻,务使贫富适均,毋致偏累。”但实际上,徭役轻重不均,日趋繁扰,人丁隐匿以逃避差徭的现象日益凸现。嘉靖年间海瑞担任知县的浙江严州府淳安县,“查得通县洪武初人七万七千三百七口,嘉靖三十一年册止四万六千口。减额之多若此。自国初至今人口不啻数倍之矣,而以渐减额何?欺隐之弊也。然今日丁多止此差徭,丁少亦此差徭,丁多则散于众人而轻,丁少则积于数人而重。欺隐者为不肯欺隐者之害,为不能欺隐者之害。谓之不能欺隐者,如户有二三百丁,只报五六丁,户有三四丁者报二三丁,户只一丁者尽报之。隐者五六十丁役一丁,不隐者丁丁着役。孤丁得重役,由多丁欺隐者使之。一家隐丁则害及二三

6、甲人,一都隐丁则害及二三都人,淳安县隐丁则害及他县,严州府隐丁则害及他府。”为解决应役人丁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明代中期,不少地方开始实行将徭役折银后按丁派征的方法。  福建各州县原本将官府所需物料责成里甲供应,使基层苛扰不堪。“正德十四年(1519年),沈御史灼欲民易办,始行八分法。每一丁岁征银八分以充岁办等料。唯差役仍旧十年一事。”八分法的最大特点是上供物料的征派形式由十年一轮的里甲徭役,改为每年向全体见在人丁派征银两,具备了丁银的特征。  与此同时,南直隶苏州府开始将徭役折银后按人丁、田地、山荡及其他产业分别派征(表1)。现在尚不能判定按丁、田等分派征银的徭役的具体名

7、目,但从正德《姑苏志》的记载来看,应不包含里甲、均徭等主要役种。各州县分派的情况差别较大,丁银占役银的比例自1.7%至29.7%不等,每丁负担部分州县仅银一分,其他州县则为银三分。后一类县份的丁银比重明显高于前一类县份。明代的徭役征派由各地视具体需要而定,而徭役的折银分派亦是根据各地的具体状况安排,故而一府之内存在较大的差异。      (三)“四差”的按丁征银与一条鞭法的推行  里甲、均徭、驿传、民壮作为明中叶后四种基本徭役,合称“四差”。嘉靖年间,有不少地方尝试将“四差”徭役折算为银两后按丁征银。“四差”的陆续折银征收,给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