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 修改和历史转型的论文

环境法 修改和历史转型的论文

ID:9762552

大小:82.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5-08

环境法 修改和历史转型的论文_第1页
环境法 修改和历史转型的论文_第2页
环境法 修改和历史转型的论文_第3页
环境法 修改和历史转型的论文_第4页
环境法 修改和历史转型的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环境法 修改和历史转型的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环境法修改和历史转型的论文摘要:目前,世界上各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均以不同途径、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环境法的历史转型。我国环境法如何实现历史转型?选择"日本模式",新制定一部环境基本法或修改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为名符其实的环境基本法也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案。此次环境法修改应坚持国家生态安全与公民生态环境生存权相结合;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相结合;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相结合;国家干预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相结合等原则。借鉴日本《环境基本法》、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和我国

2、台湾地区《环境基本法》的立法经验,初步建议将来的"环境基本法"的基本框架应包括:总则;政府环境保护管理的组织体制与决策机制;环境法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和环境损害救济;附则等部分。关键词:环境法;历史转型;环境基本法;修改;原则;框架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年)的基础上修改制定的。当时的修改主要是基于三方面因素的考虑:"(1)中国的经济体制正在从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并且国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

3、体系还不完善;(2)由于我国《宪法》在1982年作出了修改,因而立法依据发生了改变;(3)由于《环境保护法(试行)》作为试行法本身存在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不强、有些规定不够妥当、一些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已经超前、法律规定的体例也与后来的国家立法不一致等问题,使其作用逐渐下降。."[1]党的"十六"大提出我国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三位一体

4、的发展目标。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学者们认为:"现行《环境保护法》越来越显现出与其地位和作用不适应之处和明显的缺陷,不能承担起新时期,特别是"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下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法律的要求。归纳起来,现行《环境保护法》存在以下问题:(1)立法指导思想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2)作为基本法设计的《环境保护法》,实际上没有被赋予基本法的地位和作用。(3)内容和结构上存在严重缺陷。"[①  环境法修改和历史转型的论文摘要:目前,世界上各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均以不同途径、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环境法的历

5、史转型。我国环境法如何实现历史转型?选择"日本模式",新制定一部环境基本法或修改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为名符其实的环境基本法也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案。此次环境法修改应坚持国家生态安全与公民生态环境生存权相结合;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相结合;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相结合;国家干预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相结合等原则。借鉴日本《环境基本法》、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环境基本法》的立法经验,初步建议将来的"环境基本法"的基本框架应包括:总则;政府环境保护管理的

6、组织体制与决策机制;环境法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和环境损害救济;附则等部分。关键词:环境法;历史转型;环境基本法;修改;原则;框架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年)的基础上修改制定的。当时的修改主要是基于三方面因素的考虑:"(1)中国的经济体制正在从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并且国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还不完善;(2)由于我国《宪法》在1982年作出了修改,因而立法依据发生了改变;(3)由于《环境保护

7、法(试行)》作为试行法本身存在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不强、有些规定不够妥当、一些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已经超前、法律规定的体例也与后来的国家立法不一致等问题,使其作用逐渐下降。."[1]党的"十六"大提出我国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三位一体的发展目标。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学者们认为:"现行《环境保护法》越来越显现出与其地位和作用不适应之处和明

8、显的缺陷,不能承担起新时期,特别是"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下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法律的要求。归纳起来,现行《环境保护法》存在以下问题:(1)立法指导思想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2)作为基本法设计的《环境保护法》,实际上没有被赋予基本法的地位和作用。(3)内容和结构上存在严重缺陷。"[①]与此同时,相关课题组的成立和研讨会的召开,促使笔者对环境法历史转型的类型的选择、环境基本法的立法(修改)原则、环境基本法的框架构建等问题进行了一些的思索,并简略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