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侦查程序法律制度的现实改造及侦查机关的应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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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侦查程序法律制度的现实改造及侦查机关的应对之[论文关键词]侦查程序权力权利变革  [论文摘要]目前侦查程序法律制度存在的最大弊端是侦查机关权力过大与犯罪嫌疑人权利弱小以及司法过程中滥用职权等方面的不足。未来侦查法律将对此作出调整,为此侦查机关应该早做准备,应现代侦查法制的需要。  一、现有侦查程序法律制度的主要缺陷  (一)侦查机关权力强大而监督不力  在我国侦查程序中,侦查机关几乎享有不受任何限制的侦查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任何侦查行为,如讯问、搜查、扣押等;二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拘留等强制措施

2、;三是在实践中经常采用而刑事诉讼法律却没有规定的秘密侦查和技术侦查行为。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职权,这是一条经验,而防止权力滥用的最好方式就是以权力来监督权力。目前我国侦查机关拥有强大的侦查权,而相应的监督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主要有:其一,侦查机关的内部监督。如侦查人员在采取监视居住、拘留等强制措施之前,必须取得侦查机构负责人的授权或批准,并由后者签发有关的许可令状。侦查机关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也几乎全部要由侦查机构负责人经审查后予以授权并发布令状。其二,检察机关的监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主要

3、存在于两个过程:一是审查批准逮捕阶段。这个过程主要指检察机关对逮捕享有批准和决定权,以及检察机关在审批逮捕的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的,有权提出纠正意见。二是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提出纠正意见。  以上两种监督的性质在理论界早有定论,即都是同体监督,而同体监督基于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利益共同体的考虑有其天然的缺陷,往往使监督流于形式。正是基于此种缺陷的考虑,西方发达国家才纷纷在同体监督的基础上,引入了异体监督,即外部监督,就是在侦查程序中引入司法审查制度,由中

4、立的第三者对侦查行为进行监督,从而在侦查权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中间形成一道坚实的屏障,使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二)犯罪嫌疑人权利弱小且保障不力  现在法治国家越来越重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一般都赋予其诉讼主体的地位,并从两个方面给予保障:一方面,对侦查机关的权力给予规制;另一方面强化犯罪嫌疑人各种权利的保障。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也确立了犯罪嫌疑人诉讼主体地位,但是由于侦查机关权力强大而少有限制以及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不足,从而导致了我国犯罪嫌疑人诉讼主体地位的形式化和虚无化。  在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方面,有学

5、者认为应该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辩护权、调查取证以及证据保全请求权和人身自由权等四个方面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支撑起犯罪嫌疑人的诉讼主体地位。④下面结合着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分而述之:  (1)沉默权。与个法治国家相比,我们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权利。相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负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尽管立法者的本意是要求犯罪嫌疑人向侦查人员“如实”地作出有罪的供述和无罪的辩解,但不幸的是,这里的“如实陈述”经常演化为对犯罪嫌疑人的“如实供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在承担如实供述义务的情

6、况下,经过侦查人员普遍带有强制性或诱导性的讯问,都作出了有罪的供述。甚至在相当多的侦查活动中,讯问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侦查人员视为最主要、最关键的收集证据行为,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也被视为获取有罪证据的源泉。  (2)辩护权。辩护权有自行辩护权和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关于自行辩护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宪法第125条对其做了明确的规定。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见之于刑事诉讼法第96条,根据该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的权利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

7、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并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等。以上权利中,只有律师的会见权被认为是惟一有效的法律帮助行为,但是即使这个行为,律师也由于受到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各种不成文的惯例的严格限制而不能有所作为。由此,在我国现有的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享有律师帮助的权利是及其微小的;同时,又由于“法律是一门艺术,一个人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对它的认知”的特点,自行辩护在现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也已经日益减少。由此,我国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程序中的所享有的实际上的辩护权是名存实亡的。  (3)调查取证以及证据保全请求权。犯罪嫌

8、疑人的调查取证权是行使实质辩护权的基础。当犯罪嫌疑人无力取证时,有权申请证据保全。限于犯罪嫌疑人的取证能力,当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面临毁损的危险,而侦查机关又没有予以足够注意并及时收集时,犯罪嫌疑人有权向侦查机关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侦查机关应及时收集、固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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