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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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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角色定位与问题分析 内容摘要:农村信息化包括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信息设施建设、信息需求者和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关系的构建和协调,具有很强的公共物品性质,因此农村信息化建设不能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而且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干预。事实证明,政府的准确定位及制度资源的供给是农村信息化建设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关键词:农村信息化政府角色 农村信息化是当前我国经济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政策目标,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改变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因此受到了社会各个层
2、面的关注。有相当多的研究人员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对农村信息化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对农村信息化的内涵与内容体系进行梳理,结合我国农业和农村实际及信息化发展的实践,对农村信息化的概念、内容等做出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促进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改革建议。 进而,从理论上对农业信息资源的概念以及农业信息资源配置的影响因素进行探讨,在从时间、数量和空间等方面解析我国农业信息资源配置现状,认为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对农业信息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也有的研究强调农村信息化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认为二者并非不可兼得,
3、在农村信息化过程引入政府机制是由市场经济的特征决定的,政府在农村信息化过程中有效履行基本法律制度建设、财政金融制度创新、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农业信息产业发展政策等职能,是避免和克服市场缺陷的必然选择。 我国的农村信息化有着显著的公共物品性质,农村信息化内容包括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信息传递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需求者和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关系的构建和协调,它本身就是新农村建设这一政府职能的一部分内容。因此,结合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体制的形成与演变,以及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划定等方面的内容对农村信息
4、化问题进行分析,有利于明确政府的角色与职责、厘清政府行为的逻辑和边界,切实有效地推进农村信息化的发展。 政府在农村信息化过程中的角色定位 (一)促进农村信息化是政府的重要职能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公共需求也呈全面、快速增长的态势,政府职能从过去的全面管制型向现代公共服务型转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内容与方式也将不断变化。虽然受信息技术发展水平和人们传统思维观念的限制,以往人们并没有将信息化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但在当前信息化日益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内容的条件下,提供信
5、息化的相关服务也应被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尤其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应当将信息化纳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信息化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 从实践角度看,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基础设施建设部分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体现出政府将农村信息化纳入了基本服务的范畴。各级政府机构遵循这一文件精神推出了大量的直接参与农村信
6、息化建设的措施,将农村信息化的建设作为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而事实上已经将农村信息化当作政府公共服务的内容。 (二)政府是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在农村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的情况下,农村信息化的公共物品性质为政府深入地参与信息产品供给、信息资源形成机制改革提供了必要的解释,同时也对政府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方式、内容提供了约束。具体表现为:第一,弥补市场失灵是政府行为的边界。在我国当前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弥补市场失灵,而政府
7、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段就是供给公共物品。第二,政府应当梳理农村信息化中公共物品供给的层次与体制。农村公共物品可分为纯公共物品与准公共物品,纯公共物品可以采用计划性的办法,由政府直接供给,目前甚至必须采用政府的计划安排;在准公共物品的供给中,政府的主要角色是制度的提供者,以及竞争过程的监督者。第三,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体制创新应该从实际出发。政府参与的方式应当以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居民的需求状况来确定。尊重各地的地域性和主体性差异,尊重各地地方政府体制创新的积极性。 正是在这样的逻辑基础上,农村信息化这一政策目
8、标才成功地调动了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政府机构参与,推进了农村信息化工作的快速发展。例如在通信产业中,虽然产业政策的主要目标在于完善市场体制、促进有效竞争,但对于农村通信市场,原信息产业部制定了“村村通电话工程”,更多地以非市场的方式来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在一系列针对通信企业的强制性的电信普遍服务政策的促进下,2006年全年共有13740个行政村新开通电话,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从2005年底的97.1%上升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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