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资金池问题研究

p2p网络借贷资金池问题研究

ID:9124674

大小:70.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4-18

p2p网络借贷资金池问题研究_第1页
p2p网络借贷资金池问题研究_第2页
p2p网络借贷资金池问题研究_第3页
p2p网络借贷资金池问题研究_第4页
p2p网络借贷资金池问题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p2p网络借贷资金池问题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P2P网络借贷资金池问题研究谭韦丹宁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网络借贷是一种新型的民间借贷模式,其基于网络技术产生,具有传统借贷所不具备的“高效性、简便性、快捷性”。P2P网络借贷平台自出现以来便经历了迅猛的发展,以其平台数、成交数成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该行业未有体系化的监管法律法规,致使短短数年即出现大量问题平台,法律风险频现,而资金池问题是P2P网络借贷平台所衍生的主耍问题之一,且亟待解决。本文主要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资金池的产生、风险以及规制方法,由三个角度切入,围绕资金池问题进行论述。关键词:P2P网络借贷;资金池模式;风险;法律规制;P2P即“P

2、eer-to-PeerLending”的缩写,是“点对点的信贷”的意思,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以成为这个“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本质是连接借贷双方个人资金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是一种与小额信贷、互联网等创新技术、创新金融模式紧密结合而形成的新型借贷形式。总体来说它属于金融中介服务网站,而非金融机构。由于我国长期对金融领域进行管制,实行金融垄断主义,P2P平台便从最初的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交互、交易撮合、本身不承扪风险的“信息中介”模式,演变成深度介入风险管理和风险承担的“信用屮介”模式。监管漏洞加剧问题平台频生,资金池更成为监管部门对P2P运作过程中最为重视的问题之一

3、,持坚决的否定态度。一、P2P网络借贷平台资金池的产生(一)定义在P2P网络借贷领域没有对资金池的标准化定义,基本形同于银行、信托等机构风险准备金的概念。目前业界大多以“资金流动是否先于信息流动”来判定P2P网络借贷平台是否形成资金池。根据核心观念简单总结即资金流入汇集形成沉淀,平台可以任意操控和处置资金。(二)种类资金池的形成与P2P网络借贷的运行模式紧密相关,平台在运行中介入借贷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各种方式试图与资金池划清“界限”。根据不冋的分类标准,本文将P2P借贷平台划分为单纯屮介模式、债权转让模式、第三方担保模式和风险准备金模式。单纯中介模式是P2P借贷

4、平台最初采取的模式,P2P借贷平台在借贷双方间只起中介作用,借贷双方的借贷关系是通过双方在平台上直接接触而达成,自行订立协议,平台在此过程中主要解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并为借贷双方提供档案建立、信用审核、法律咨询等服务,属于“信息屮介”,典型代表是我国的拍拍贷。此类平台不承担坏账风险,也不保证出资人的本金,其利润大多来自服务费,因此不涉及资金池问题,是P2P中较为安全的平台模式。债权转让模式与中介模式相反,即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先由第三方将自有资金出借给资金需求者,从而产生债权,再将该债权拆分成不同的小债权,再由第三方将这些债权转让给出资人的一种借贷模式

5、,其屮第三方通常是平台的核心成员。该模式使得一对一的债权关系变为多对多,这种分拆方式乂称为“拆标”,平台对资金的调度不可能同时进行,必然产生资金沉淀,一旦资金链断裂,平台极易倒闭。第三方担保模式即通过引入第三方担保来保证出资人的本金安全,支付一定的担保费用,即将风险转移出去,相当于平台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搭建起丫借款者、P2P网贷、风控机构多方共蠃的一个平台。且先不论出现风险时担保机构会如何承担责任,实际中大多数担保机构都是与平台有关联,甚至是同一人控制或者互为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平台依旧可以操控此部分资金,并且形成资金池,风险依旧存在。风险准备金模式是平台在每笔借贷交

6、易形成时从屮抽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与银行资产损失准备金、资本相当,其目的是在资金出现问题吋热付给出资人,因此在一定程度更像是一种保险机制,其资金来源是借款人贷款数额的一定比例,风险准备金一般会在借款偿付且未有风险后还给借款人。平台将风险准备金通常直接进入平台账户,或者存于与平台相关的某个自然人账户。在此情况下,资金的所有权属于平台,资金池风险应运而生。二、资金池带来的风险资金池的特有风险在于其带来的信用风险,正如以上总结,P2P网络借贷平台通常具有三种账户,存储客户沉淀资金的账户、平台自有资金账户以及风险准备金账户。三种账户内的资金都是平台可直接自由操控的,没有彻底从平台

7、隔离出去,不同种类资金间可以相互挪动,银行等第三方机构的托管成为形式主义。“期限错配”、“阴阳合同”、“庞氏骗局”以及“平台自融”等风险易在此种情况下应运而生,在发生挤兑事件时会导致资金链断裂,平台卷款跑路,构成非法经营罪、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借贷方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资金池的产生成为问题平台的高发原因之一。(一)资金池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具备下列四个条件,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和吸收公众存款”:(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