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020502
大小:24.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8-04-15
《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培养更多更好的具备综合职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特制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原则 1、优秀毕业生必须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 2、评选优秀毕业生要做到四公开,即条件公开、人数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三、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关心国家,
2、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成绩优良,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是: 1、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德育评定每次为“良”及以上,并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模范遵守《学生管理规定》。 3、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 4、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技能考核。 5、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优秀毕业生必须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或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立功者或二次以上受嘉奖者。 五、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班主任初定名单
3、及事迹、材料报系初审。 2、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表一式二份,一份系留存,一份报学生处。 3、最后由学生处汇总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4、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发文并张榜公布,发给优秀毕业生证书。六、其它1、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院级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或毕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需按要求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3、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