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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29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基本要求》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河南科技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的主要件精神,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需要,加大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对就我校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的修订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制订培养计划、开展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最根本的教育文件,也是进行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要立足学科的建
2、设和发展需求,借鉴国际化的培养方案设置,突出本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增强研究生课程内容的前沿性,统筹安排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以培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完善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形成时代特征鲜明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的修订应以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1年)》(学位[2011]11号)、《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2014版)、《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
3、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教育部颁发的《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和《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学术性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河科大研[2010]5号)、《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河科大研[2013]16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充分反映国家和企业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二、基本原则1.
4、高水平原则。以高水平、国际化为理念,各学科应当进行科学系统论证,大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跟踪借鉴国际和国内各3-5个一流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一步优化本学科的培养方案。2.一级学科原则。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按一级学科进行课程设置(含自设专业)。尚无一级学科的可暂按二级学科修订,学科点分布在不同培养单位的由一级学科承办单位主持、与其他培养单位协调共同制定。3.硕、博贯通原则。已具备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应当在硕士博士不同培养阶段进行准确定位的基础上,体现贯通式培养。
5、通盘统筹安排、科学衔接硕士博士不同教育层次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培养的各个环节,避免重复或简单的延伸。4.重视开设研究方法和学科前沿课程的开设。要重视尤其是计量分析方法、学科研究、分析方法方法论等课程的开设,使研究生系统了解和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技能和规范;要重视本学科前沿课程设置,使研究生开阔学术视野。三、培养方案修订内容(一)培养目标应根据国家对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确定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应重点突出本学科的特色、优势及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简介应清晰、全面。各学科研究方向
6、的设置应反应本学科领域发展的主流和趋势,使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能够立足于高起点和学科发展前沿,鼓励设置跨学科的研究方向。各学科应参考国内外相应学科研究方向的设置方法,既要高度凝练,设置规范,又要体现学科的优势和特色,反映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方向。已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原则上其二级学科为研究方向。无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以及仅具有二级学科授权的学科,其研究方向一般为3个,所设方向应属于本学科专业领域,且具有前沿性、先进性、前瞻性和相对稳定性,并能体现我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充分反映该学科点的内涵和发展趋势。设置研究方向的基本
7、依据是:1.有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硕士点的每个研究方向至少有3位在职研究生导师;2.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相关的科研成果;3.能开出本研究方向的相关课程;4.拥有本研究方向培养研究生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三)培养方式及与学习年限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硕士生的培养采用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
8、,应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组制度,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博士研究生的标准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最长一般不超过4年。(四)课程设置与及学分要求1.课程设置各学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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