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审判中的交叉询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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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刑事审判中的交叉询问制度  关键词:审判证据调查交叉询问  内容提要:文章指出,随着我国刑事庭审制度改革,交叉询问已成为庭审中直接人证调查的主要方式。作者分析了交叉询问的一般法理、运用技术和作用条件,而后着重分析了我国交叉询问制度的特点,如范围效力有限、“多极化”格局、“和合性”较重、强调技术而非权利,同时技术性发展不足等。在此基础上,为健全交叉询问制度,作者提出了设置运行条件、把握对抗限度、采用适当方法、维系合理格局以及创制遵循必要规则等措施。  在现代庭审活动中,对人证的调查有两种基本的方式和机制:一种是审问方式,

2、即由审判法官直接询问:另一种是交叉询问制(cross—examination)[1]WriteZhu('1');href="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52228#m1"name=1>[1],即由诉讼当事人(含检察官)从相对的角度对原始人证[2]WriteZhu('2');href="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52228#m2"name=2>[2]进行调查。这两种方式的区别,也可以

3、说是人证调查的非对抗形式和对抗形式的区别。鉴于我国通过修改刑诉法确立了由控辩方举证的新的庭审方式,对原始人证进行交叉询问的问题必然地成为重要的诉讼实践课题。本文拟就交叉询问的法理以及在我国刑事审判中的应用作一探讨。  一、交叉询问的一般法理及评价  (一)交叉询问的基本方法35  交叉询问被一些英美法学者誉为发现真实的最重要的法律装置,同时也是使诉讼体现出对抗性质的最重要的法律机制。交叉询问的对象是证人(包括一般证人,被害人、放弃沉默权出庭作证的被告人、专家证人等),其基本程序是:  1.举证方的主询问(examinatio

4、n—in—chief)。请求传唤证人的一方对该证人首先进行询问。这被称为“主询问”,或称“直接询问”(directy—examination)。主询问以举证方的开庭陈述为基础,其意义在于为举证方的诉讼主张正面提供证据事实的支持。控辩双方都必须通过主询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2.对方的反询问(Cross—examination)。在主询问结束后,对方当事人可以针对证人在主询问时陈述的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事项对该证人进行反询问。反询问有两个目的:第一,暴露对方证人的证词矛盾、错误或不实之处,以降低其证据的价值,或者证明这个证人是

5、不可靠的。第二,使对方证人承认某些有利本方的事实。这两个目的常常混合一起,难以分开。  3.举证方的再主询问(re—examination)。反询问结束后,举证方可再次询问,使证人对其在反询问时回答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补充,以维护和恢复主询问时证词的证明能力,抵消反询问的不利影响。同时对反询问中引出的新的事项进行探究。再主询问还有一个作用,是补充信息,即对主询问时注意不够,而反询问时未涉及的事项进行询问,但通常需经法庭酌定许可。  4.对方的再反询问(recross—examination)。再主询问结束后,对方当事人可以针对证

6、人在再主询问时陈述的事项进行再反询问,而且对于其他事项,经法庭酌定许可,也可以进行询问。  5.举证方结束询问。交叉询问通常由举证方结束询问。这种询问相当于一次再主询问。35  交叉询问所使用的证人调查方法是一种问答式,而不是叙述式。按照英美的法律和司法实践,控辩方调查人证必须采用一问一答的问答方式。问答式的意义一是问题相对集中,导致证言与案件的关联性较强,可以防止证人陈述杂乱无章,陪审团听审不得要领。二是便于制止可能误导事实审理者(陪审团或法官)的不当提问和回答。因为问答式使相对的一方能够及时发现不适当、不合法的提问并提出

7、异议,通过法官的及时制止而防止事实审理者听到和接受不适当的证言。  (二)交叉询问的主要规则  鉴于询问者的诉讼立场及其倾向性,为保证人证调查的客观性,交叉询问需要确立较之审问更为严格的限制规则,尤其是对主询问。从各国的立法和实践看,主要规则有:  1.不得质疑己方证人规则  在审判庭上接受主询问的证人,在庭前已经接受过举证方的询问,甚至有的已经受到检察官或律师的训导,一般情况下提供的证言在举证方的预料之中。但某些情况下,证人也会说出一些出乎举证方预料的情况,包括明显对举证方不利的事实。这种情况下,举证方能不能对证人进行质疑

8、性询问?英美证据法的一般要求是禁止质疑己方证人,其基本理由是要求出庭的控辩方律师应当为其传唤出庭的证人的诚实性或可靠性担保,并保障交叉询问的有序进行,防止举证和诉讼秩序的紊乱。然而,这一传统规则正在弱化,例外的情况不断增加。这种允许质疑的例外情况主要有:对提出意外证言的证人;对经其作证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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