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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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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危机与德国金融法律制度研究内容提要:金融全球化既加速了资本的跨国流动,也加快了金融风险的跨境传播。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促使各国政府与专业人士反思本国金融法律制度的建设。目前,中国金融体制面临改革调整与金融危机的双重压力。本文从市场与国家的关系入手,简述导致金融危机的原因,并在阐析德国金融混业经营制度与德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分析总结德国金融监管的启示与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关键词:德国;金融危机;金融法律制度引言 2008年秋,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全面爆发。这是否意味着美式市场化、自由化金融模式寿终正寝?与美国不同,德国奉
2、行社会市场经济原则,更加注重适度运用政府干预措施。在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来临之后,是到了重新审视市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时候了。“德国模式兼顾了自由市场经济和国家干预这两种特征。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构成了德国发展模式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准则,它奠定了德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观念。”[2]具体到金融领域,关键要探讨的就是自由经营与适度监管之间的权衡问题。一、金融危机与风险控制的失灵国家对风险控制的失灵是造成金融危机的根源,这种失灵主要归咎于美国过分的放任主义与自由贸易政策。以下各种现象集中体现了美国的放任自流:自2001年秋季起,在艾
3、伦·格林斯潘领导下的美联储为了阻止经济衰退,持续不断降息;在美国流行的信条是,放松监管的金融市场尤其有效;反对采纳《新巴塞尔资本协定》(BaselII)中更加严格的自有资本规定,反对改善对金融市场及其不透明产品的监管;广泛允许资产负债表外融资;推销宣传贷款购房以及对住房抵押再融资机构房利美与房地美监督不力。此外,就土地抵押总体而言,在美国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督与政府监督,而德国向来就有此类监督。假如美国早些采纳《新巴塞尔资本协定》,或许可避免或阻止危机的发生。[3] 德国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进行适度的监管。这种定位是德意志民族素来拥有的
4、理性与稳健精神在经济政策方面的体现。从金融货币的稳定性来看,德国在西方各国中堪称楷模,主要归功于其央行的独立性与全能金融的混业经营模式。下面,将从金融混业经营与金融监管两个方面,围绕德国金融法律制度进行探讨。 二、德国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的发展、改革与法律保障 金融混业经营起源于19世纪末的德国、荷兰、卢森堡等欧洲国家,其中德国最为典型,其经营模式特征鲜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商业银行的“全能化”、“综合化”;第二,无独立的投资银行、证券市场相对落后;第三,银行与工商企业联系紧密。[4](一)德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历史发展 以“混业经营”与“
5、综合银行”为特征的德国金融体制可追溯至19世纪中叶,这是德国工业化迅速发展的结果。当时,快速扩张的工业需要巨额资金,因而需要银行为企业融资提供全方位服务。工业化的高速发展与德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历史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混业金融体制确保了工业化的高增长率,工业的快速增长反过来又促使许多综合性银行得以兴建。[5] 二战使德国金融体制惨遭破坏。战后,在美、英、法占领区被迫采用美式分业经营模式。到20世纪50年代后期,重建后的联邦德国金融业恢复到战前的水平,沿用了战前的混业经营模式。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的统一促使前民主德国地区进行全面金融体制改革。
6、该地区金融过去采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银行在业务上受到严格分工的限制,是按照前苏联模式建设的,实行中央集权制度,受到中央计划经济政策的制约。德国统一后,建立起以“混业经营”与“综合银行”为特征的金融体制。从19世纪中到20世纪末,德国金融体制经历了从混业经营到被迫分业经营再到恢复混业经营的历史变迁过程。[6] (二)德国金融法律制度在统一及一体化进程中的改革 1990年统一后的德国顺利进行了金融体制改革,维持了良好的金融秩序。首先,德意志联邦银行成为整个德国的央行,原联邦德国马克成为唯一的法定货币。其次,改革了前民主德国地区的金融体
7、制,联邦德国的金融体制沿用于全德。最后,为了促进资金融通、防止通货膨胀,区别不同地区的情况,采取特殊的货币政策。[7]“德国在20世纪90年代经济货币一体化政策的重点是推动欧洲货币体系向欧洲货币联盟转化。德国把欧元的建立及其成败看成其一体化政策的核心。”[8]依《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9年1月1日进入欧洲货币联盟的第三个阶段,即实现统一的货币“欧元”、统一的欧洲央行与统一的货币政策。欧洲央行总部设在德国法兰克福,在机构、职能与财政等各方面具有独立性,自主决定货币政策,不受各国政府的制约。欧洲央行股东是各国央行,德国央行是最大的股东。[9]德
8、国在金融法律制度方面的改革调整,也是为了适应欧洲一体化的要求。(三)德国金融混业经营的法律保障德国关于银行制度的主要法律是《德意志联邦银行法》(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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