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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述第一节刑事诉讼法1刑事诉讼的概含丨刑事诉絵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班主要的区别:它们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和所依据的实体法不同2刑事诉讼的概念广义,是指法院的审判、公诉机关的起诉和侦査机关的侦査等一系列诉讼活动的总祢.狭义:单指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3特点(1)-种惘家活动,国家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⑵具冇特定的任务保证准确、及时地査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白觉遵守法律,枳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箕他权利,保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⑶是在当事人和ズ他诉讼舎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尤其是当事人,是不可缺少的诉讼主体⑷依照法定诉讼程序进行2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标准申判屮心论ー诉讼阶段论3刑迎讼法必念______是刑事诉讼法律短施的总称,包括国家制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当事人和箕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的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他1狭义,专指名称叫刑事诉讼法的法律2广义,単行的刑事诉讼法规、条例共•他法律法规条例屮冇美刑事诉讼的规相司法蝌鼻、规定、批任等4刑事诉讼法与民里诉讼达、什政诉讼法的与同5刑事诉讼法的性质!是国家的种基本法律2是程序法3具冇阶级性4社会共冋性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i義法2刑事诉讼法典3其他有关法律,法院组织法等4司法解释,两高5行政法鳳6鳍结或参加的国际条妁,同际人权公的屮刑事司法准則的枳极意义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对象⑴法律规例⑵理论⑶事务(4)占今屮外的刑事诉讼制度、实践、理论2刑事诉诒法学研究方法
1⑴分析比较⑵历史分析⑶関论联系实际⑷价值分析⑸经济分析(6新级分析
2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1由刑事诉讼目的引申出的规则:I无罪推定规则、2沉默权3控诉方承担举证責任2由刑事诉讼价值す中川的規则:1程序直实优于实体应实2公正优丁效率3由刑事诉讼机构引申川的规则:1控辩对等(I谈辩双方在诉讼屮的法律地位平等⑵诉讼权利义务相同或对应2法仃屮立⑴法官不负挙证或证明贵任⑵法官指挥审判,但不能介入实质性的调舎(主要是指提证、提问)⑶法守在程序上指挥审判,要特别注意维护公正⑷维护法官在庭审屮絶对权威3直接コ词⑴直接原则।又称在场以则,即法庭审判时,法仃、检察仃、被吿人、辩护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亲自出席审刊,为法才直接采证创造先决条件⑵言洞原则:又称ス词辩论原则,即在法庭审判活动屮,必须以コ词陈述方式进行A各方在施以オ词陈述的方式避行审理、攻击、防御等诉讼行为B在法庭上出示证据也应以言词表达的方式为主4白由心证:法官通过对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分析后,形成的“内心确信”,而所谓H心、理智,只是进行正确的白由心证的条件,核心还在丁•依据已经提出的证据,并不是说把以心和理性作为判所证据的标准S审判公开£4其他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二者的统•性与对立性2司法公正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理性化的公正、形式的公正、主观的公正、过程的公正3抄审分髙⑴法rr不能同时兼任控诉人,未经起诉的事项,审判机关不得审理⑵不告不理,起诉与审判的对象冋ー・性原则⑶控诉成为了审判的前提,同时也隔定了火・内容
3第一节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I刑事诉讼法的沿革⑴奴隶制时期的刑事诉讼法⑵封姓制时期的刑事诉讼法—⑶资本主义时期的刑事诉讼法2刑事诉讼法模式的沿革1上ム时期的弹劾式诉讼⑴私人吿诉制度,国家不设专门的起诉机关”不告不理J诉讼的进行主要是依兆当事人双方的枳极性,诉讼是否提起完全取决丁受古人.⑵法官在诉讼屮处丁消极仲裁者的地位,法官只负责审判不执行控诉职能:⑶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在形式上是平等的法庭卜・的地位、权利平等,以言询辩论方式进行庭审⑷司法行政企ー⑴懦要依克神明我判时,就会采用决斗等办法并根据所谓神示的结果作出判决I神示证据制度⑹弹劾式诉讼形式下的审判般都是公开的,并通过言词辩论的形式进行・,2屮世纪的纠问式诉讼⑴法官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⑵被告人是被刑讯的客体,无任何诉讼权利⑶侦査和审判秘宙进行,间接的1$曲审理⑷法定证据制度,口供是证据之上,»致了有罪推定和刑讯逼供3近现代的混合辩论式诉讼⑴混合辩论大诉讼的特征A司法独立B控申职能分离C赋予被告人广泛的诉讼权利D公开审理,宜接言词原则E白由心证⑵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诉讼A侦査:强调对被吿人权利的保护B起诉,检察机关有较大的白市技地枚C起诉状一本主义D审判:当事人对抗性质⑶大睛法系的职权主义诉讼A侦査I侦査机关权カ广泛B起诉।检察机关一般无白由俄坦权C卷宗移送主义D审判,以法立为屮心⑷日本的混介主义诉讼A侦査,强调保护被告人,但又冇所不同B起诉I检察机关有一定限度的起诉或独权C起诉状一本主义D审判:当事人对抗制
4法学专业如以总球(中国人民大学板)刑事诉讼法第三章制定目的、根据、任务第一节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根据1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的意义⑴I具作用A直接目的,保证刑法正确实债,您罚犯罪,保护人民B广泛目的I保障惘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及社会欣序⑵独立作用A保障诉讼参与人得到公正的对待和尊重B以独迂的方式保障结果的正当性C保障裁判公正性被接受和认可2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宪法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保证准确、及时恁罚犯罪,首要任务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完,保护公艮合法权利教日公民白觉遵守法律.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5第四章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第一节专门机关1人民法院1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职权2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3审判组织的概念和种类⑴独任庭:基层人民法院适用椅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市判员一人独任市判A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B告诉オ处理的案件C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⑵合议庭A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申判第一审案件,应ッ由市判员3人或者由巾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B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市案件,应、由市判员3人至?人或者由市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人蛆成合议庭进行,C人民法院市判卜.诉和抗诉案件,由市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D最高人民法院更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市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ツ姑通数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拊定市判员一人担任市判长,院长或齐庭长参加市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市判长⑶审判委员会A组成:院长、庭长、资深审判员B任务:总结市判经验.讨论重大或疑肆案件,以及其他有关市判1:作的向题C讨论决定的案件按判处死刑的VV・し!I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社会上影响重大其他D院长主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各委员权利平等对窠件做出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合议庭有不同意见的可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员议4陪审制度的概念和意义我国仅限于第一市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5陪巾员的条件和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选挙权和被选挙权,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6陪审⑷制和参事制的区别⑴陪市印制:由审判员组成的陪审集体进行活动,通常只解决被告人的事实认定问胭⑵参市制(混合陪审制):陪审员个人参加以法官为首的市判组织,以市判组织成员身份,与法官共同解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问题,与法官享有平等表决权
6第二节诉讼参与人1_诉讼参与人概述1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我国刑诉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是拒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2当事人是与案件结局有着直接利古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的诉讼参与人我国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希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3其他诉讼参与人与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基于其它除因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法定代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Q犯罪嫌疑人、被告人I概念: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究的人,公诉案件,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前称为犯罪嫌证人,之后称为被告人2一般诉讼权利(略)3特有诉讼权利(1)及时获知被指控的内容和理由,获知所享有的诉讼权利⑵拒绝冋答侦会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⑶自行或在辩护人的协助下获得舜护⑷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⑸对于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申诉⑹有权在开庭前10日收到起诉书副木⑺有权參加法庭调査,有权向法庭作最后陈述(8)自诉窠件的被吿人有权对自诉人提出反诉⑼有权提起上诉4诉讼义务⑴在法定的条件下,接受拘留、逮捕、监视居住、拘传等强制措施⑵接受侦査人员的讯问、捜会、扣押等侦査行为,对于侦外人员的讯问应当如实回答,没有沉默权⑶按时出庭并接受法庭审判⑷有义务执行或协助执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5区分的重要意义
73公诉案件被吿人1概念:人身和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的人,因为诉讼参与的方式的不同,担当了不同的角色2一般诉讼权利⑴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査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吿⑶有权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査人员回避,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豆以一次⑷有权参加法庭调査,A经申判氏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有权向证人质证B有权辨认、鉴别物证,听取书面证言及其他证据文书,并就上述证据向法庭陈述感见C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⑸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与公诉人、其他当事人、解护人等相互辩论⑹有权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⑺其他3将有诉讼权利⑴有权H案件移送审査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⑵对于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有关机关报案或者控吿⑶对于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有权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并有权向卜.ー级人民法院申诉⑷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抗诉4诉讼义务⑴如实向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⑵接受司法机关对其的人身检査⑶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唤⑷在法庭上接受询问和冋答问题⑸遵守法庭秩序(6)其他5祓害人的地位4r!诉人_1自诉的含义:法律规定的,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里诉讼的方式2自诉案件抵用⑴吿诉オ处理的案件:⑵被古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公诉转自诉”案件3自诉人的概念: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窠件的当事人,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古人的近亲属4一般诉讼权利(略)5特有诉讼权利⑴有权提起刑事诉讼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⑶有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请求调解或与被吿人和解⑷有权在判决宜吿以前撤诉⑸有权阅读和听取审判笔求,并有权请求补充或改止5义务⑴按时出庭的义务⑵如实提供案件真实情况的义务⑶举证的义务⑷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悔议、判决、裁定
85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1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必须具有民用诉讼能力,而且是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有请求賠偿的实体权利⑴被害人⑵被害人的近亲属(被害人死亡的)⑶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被害人是无行为能力或者来制行为能力人)⑷检察院(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吩保险人(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预先支付了保险赔偿金的)2附帯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因为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失,被起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⑴刑事诉讼被告人⑵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⑶被告人与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为共同被告人(被吿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4)单位(单位「•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犯罪的)⑸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⑹遗产继承人(罪犯已经被执行死刑、共同犯罪案件申结前被告人死亡的)3一般诉讼权利(略)4特有诉讼权利⑴原告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⑵原告人有权申请诉讼保仝或者先行给付⑶原被告双方均有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⑷双方均可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巧事人可以进行自行和解,原告有权撤诉,被告有权提起反诉⑸双方均有权就一审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起匕诉
96其他诉讼参与人1法定代理人只有当被代理人是无/限诉讼行为能力人2诉讼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巧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3辩护人⑴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参加诉讼,帮助犯罪嫌武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诉讼参与人⑵辩护人可以是律师、人民㈤体或者犯罪嫌时人、被告人所在堆位推荐的人、亲友、监护人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⑶诉讼权利: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査取证权、参加法庭调査、法庭辩论权等4证人⑴除港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而向公安司法机关作证的人(2球件:A必须在诉讼活动开始之前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具有不可替代性B必须能勁辨别是歩、能鲂止确表达自己的人,生理卜・精神I•,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物辨别是北、正确表込自己的人,不能作证C必须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⑶诉讼权利A有权在阅询问笔求,并可以要求补充或修改B有权要求补偿因为作证而收到的經济损失C有权拒绝作伪证D有权要求在侦査阶段为其姓名保格E有权对其木人及其近亲属收到的威胁、侮辱、殴打、打ル报复提出控吿5婆定人⑴受司法机关聘请或指定后,凭借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的某个专门性问题,做出书面的鉴定结论的诉讼参与人⑵与证人的区别(略)⑶权利义务(略)6囲评人员?単位诉讼参与人⑴单位被告人⑵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0第五章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第二で概述I刑事诉讼基木原则的概念和意义有利于在实践中贯彻和掌握各项制度和程序便于解决出现的新问题便于总结经验,进一歩・完善刑事诉讼法2刑事诉讼基木原则的体系第三节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侦査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r法律依据对刑事案件的侦査、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直、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贵.市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カ2基木内容⑴公、检、法分别行使国家侦査权、检察权、审判权⑵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カ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方法和程序《ル以活性:如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査权2重要者义⑴建立.现代司法体制的要求⑵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⑶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用法侵害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法律依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刑诉法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市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⑷体和个人的干渉2基木内容⑴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证行使巾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⑵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而不是法官检察官,院长依职权讨论案件,不是干涉独以行使权カ⑶与西方的司法独立.有区别(三权分立)3止碗埋解和执行该项悚则的意义⑴有利于刑事诉讼结构的科学化⑵是赏彻其他原则所必需3依靠群众原则r法律依永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2止确理解和贯彻执行依靠群众原则⑴具有相信群众的观念⑵要善处理・进行专门1件的关系11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カ准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C5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向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6分工负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分I.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席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117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法律依据与基木含义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⑴对公安机关的”:案、侦査活动的监备⑵对法院的申判实行监督⑶对执行活动实行监督2意义(I)保障各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刑事诉讼⑵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⑶维护国家法制尊严8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讦文字进行诉讼1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木民族所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义务为不通晓当地地用的用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指派或聘請髙译3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用当地通用的嘉言和文字进行审理,发布判决书、布吿和其他文件9审判公开1法律依据(审判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D人民法院市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⑵不公开审理的情况A国家秘格B个人的私CI4以上不満16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以上不18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巾理的理由⑶其他不公开的情况A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巾理B死刑复核程序应当实行书的市理,中埋程序不公开,C、事人上诉的第•.审案件,如果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事实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公开D合议庭和市判委员会评议、讨论、决定案件的过程秘宙进行,不得公开⑷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和宜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后者采访和报道,即把法庭市判的全部过程,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于众2基木要求将案件的案由、开庭的时间地点,以适当的方式方法公之于众,使群众有可能旁听对群众公开,对社会也公开3重要意义将巾判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下,有利于人民法院全面客观的会明案件事实,做出正确的判决,提髙办案质量,防止和减少寃假错案,还可提高审判机关的威信有助于法制教育,减少和预防犯罪宙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力量数自.改造犯罪分子的有效方法1211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I犯罪嫌疑人、被吿人依法有权享有辩护权2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1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1法律依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2基木含义⑴只有法院オ有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カ⑵人民法院确定任何人有罪,必须依法判决⑶在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前,不能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著作離犯看待3彥义有利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助于加强诉讼中的民主建设,保证公平公正有助于防止司法机关滥用职权13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1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満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窠件,在讯问和中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
12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合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吿2基木含义⑴对所有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都应当保障,不允许侵犯和剥夺⑵对未成年人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吿人,应依法给ア特殊保护(3减予诉讼参与人控吿权14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靑任,已经追究的.应行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巾理,或者立告无罪:1情节显著軽微、危古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經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オ处理的犯畢,没有告诉或者撤冋告诉的:5犯罪嫌饶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短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15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木法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喬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16刑事可込协助原则17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宪法修止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专门机关进行刑事诉讼,要把尊重和保障所有公民的人权作为基木出发点,防止因为刑事诉讼而使公民的人权受到侵害2除依法必须限制或剥夺,不得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吿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18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木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1立法,建义结构完匏、设置科学的刑诉程序2司法实践,公检法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不仅遵守基木原则和制度,还应该遭守各个诉讼阶段的具体程序规定法学专业知沢总结(中四人民大学依)刑事诉讼法第三节其他国际通行的刑・诉讼法基本原则「1司法独立原则I国家的巾判权只能由法院行使2法官个人独シ:行使审判权,只服从宪法和法律,不受任何人的干涉,甚至不受木院其它法官的影响2无罪推定原则I含义⑴对任何人有罪决定的宣告,只能由法院确定(2)法院应当以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⑶在判决生效以前,被告人是无器的2须注造的问题⑴无罪推定是ー个程序法原则,而不是实体法的原则,即无罪推定不等于无罪认定⑵是ー种可推翻的推定⑶、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的,按无罪处理3程序法定原则4控审分离原则I不吿不理2诉市同一:法院的审判必须在检察机关起诉的范用内进行.法院不得随意变更诉因和被诉对象5控辩平等原则r平等的程序参与2平等的诉讼手段j[礎3平等的对抗4平等的保护6诉讼迅速及时原则I严格控制事前行为的期间,要求被告要不被拖延的带到市判官面前2对羁押期间进行严格限定3庭巾中奉行不间断中埋除则
134广泛建れ価易程序7有效辩护原则I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巧享有充分的辩护权2应当允许犯罪嫌就人、被吿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顔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3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有要求律师在场的权利4国家应当建ウ:法律援助制度8禁止重复追究原则1大陆法系称为:一事不在中:英美法系称为:禁止双重危险2含义:对于被追究者的行为,一旦作出有罪或无罪的确定判决,便不得再对同一行为予以刑事追究9正当程序原则10适度原则
14第六章管辖第一节管辖概述1管辖的概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方面和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市刑事案件方面的分I.或权限抗围的划分的制度2管辖的意义⑴公检法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稈司其职,各な其责⑵有利于机关、W!体、企事业单位、公民行使控告和检举的权利⑶有助于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33立管辖的原则依法管辖、准确及时、便于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原则性与美活性结合第3立案管辖!经机关直接受理电利事案件又称部门管辖、职能管辖,指三机关在各自受理刑事案件上的职权疮围1刑中案侦在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法律的除外规定⑴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吿国家安全的刑事窠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⑵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査权⑶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窠件由监狱进行侦査_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r贪污贿赂犯罪(全部建个罪名)2国家I:作人员的渎职犯罪(部分罪名)3国家机关r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非法拘禁、作法按直、暴力取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破坏选举4对于国家机关r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旅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經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会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什自诉案件।告诉オ处理的案件(巧然自诉)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軽微刑事案件3”公诉转自诉”案件4关于执行立案管辖的几个问题r对于违反立案管辖規定的案件人民法院不应巧巾理,已起诉的,在市判阶段发现的,法院应当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不应当审理2各级司法机关,对于控吿、检举、自泞,应当先接受、再移送,必要时先采取紧急措施4自诉窠件,证据不足的、可有公安机关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将窠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査5自诉案件,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吿的,应当受理6需要侦直的案件,一案涉及几个罪名的处理7公检侦査中,对于告诉オ处理的,可以告知被害人向法院直接起诉.其他自诉案件,可以立案侦会,侦会终结后,提起公诉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合并巾理:不提起公诉的,应徇直接移送人民法院处理8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被告还有其他必须由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罪行的,应当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公检9公安机关侦査中涉及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移送10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证案侦査
15第三节审判管辖1概述1人民法院申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拖用,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2与立案管辖的关系⑴第一次分工ー第二次分エ(2)立案管辖并不必然导致申判管辖⑶刑事诉讼法关于市判管辖的原则和标准,应»同样适用于公检各自系统内部在,案侦会上的权限划分2级别管辖1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市普通刑・案件,但依法由上级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第・.市,审判监督)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⑵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一基层:不再移送(认为不构成的)基层一中级:应当报请院长决定后移送中院,不予受理或同意接受移送(认为构成的)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查人刑事案件,标准由高级法院把握4显岛人民法院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5关于级别管辖的几个问题⑴上级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⑵下级法院认为案情歪人、豆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巾判的第一巾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3)■・人犯有数罪,或者共同犯罪案件,其罪行分别属于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时,采取“就舟不就低”原则4专门管辖_____指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各类专门法院及各专门法院系统内就第一市刑事案件受理拖围地分I.1军事法院: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L违反刑法分则“军人违反职靑罪”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管辖权争议: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1:)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国家秘密的,由军法院管辖2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案件铁路法院和地方法院发生争议的,原则上由上级地方法院市理3/林法院:管辖建反森林保护法、破坏森林的犯罪案件4海事法院:无刑事诉讼管辖权
163地区管辖1犯罪地法院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e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管辖⑴犯罪地:⑵犯罪预备地、行为实滝地、结果地、销阱地等原因:罪证最集中,当事人、证人所在的地方,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2被吿人居住地管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单位所在地、注册地3优先管辖和移送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4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指定下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5特殊情况的管辖⑴外国人犯罪案件的管牯A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木检则来管辖B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中国刑法应受处判的,由其入塩地的中院管辖C承担国际条约义务的,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院管辖(2)在中国领域外的我国运输「.具上犯罪的管辖A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地法院管牯B航空器:在中国的最初降落地法院管辖C国际列年:最初停界的中国军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铁路运输法律管辖(无相关管辖协定)⑶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案件的管辖A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其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B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⑷正在服刑的罪犯的犯罪案件的管辖A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的,一般由原市人民法院管辖B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的,由服刑地人民法院管緖C服刑罪犯脱逃期间犯罪的,在犯罪地发现,由犯罪地法院管辖:在被缉捕回监狱后发现的,由服刑地法院管辖法学专业知沢总结《屮国人民大学依)刑事诉讼法第七章回避第一节回避的概念和意义1回避的概念指法律规定的,与案件当事人或者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巾判人员、检察人员、侦会人员及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为了避免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况发生,不得参与办理案件的诉讼制度2回避的意义⑴刑事诉讼公正进行的制度保修⑵有利于、,]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和接受案件处理结果⑶有利于维护司法机关的权威
17第三节回避的程序1提起⑴自行回避:⑵申请回避⑶指令回避2审査决定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住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贵人决定2院长的回避由木院审判委员会决定3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4书记员、翻评人员和鉴定人的冋避,应根据所处诉讼阶段等具体情况,分别由院长、检察长或公安机关负面人决定对侦会人员的回避作出次定前,侦査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査,其他人员应当暂停参与本案3对驳回中请的复议I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埋人可以申请気议一次2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記蜓巾前申请复议一次第二节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的人员1回避的种类1百行回避;在刑事诉讼中,如果遇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认为自己不应、参与案件的处理时,自己主动提出回避2申请冋避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认为处理案件的申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在人员及书记员、髙译人员和签定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冋避3指令回避应当回避的人员,本人没有自行回避,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2冋遊的理由r是木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曲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り木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木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4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本人与木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6未羟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7为本窠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窠件的:8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请倩用的i9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10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I.具、通讯I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雨给予的好处的另外,参加过本案侦在、起诉的侦直、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凡在ー个市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1.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市判・3回避的适用的人员i市判人员:不仅包括直接巾理木案的巾判员、助埋审判员、人民陪巾员,还应当包括对本案参写讨论、巾査、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正副院长、市判委员会委员、正副庭长2检察人员,不仅包括直接负靑案件的市査批捕、审査决定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还应当包括对本案参与讨论、市査、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正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委员3侦査人员不仅包括直接负靑案件的侦査公安人员和检察人员,还应当包括对本案参与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正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委员4书记员:侦会、起诉、市判阶段担任纪泉匸作的书记员5翻译人员」侦会、起诉、审判
186鉴定人第八章辩护与代理第一节代理制度I代理制度的概念和宣义代理人共受公诉案件被由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区,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在授权的范圉内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項法律制度2自诉案件的代理3公诉案件被古人的代理4附带民事诉讼屮的代理第二重辩护制度吸念和意义口辩护制度的概念1一国的法律中关于保障犯罪嫌温人、被告人辩护权的所有法律制度的总称2辩护: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爱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计对控诉方的指控,而进行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应当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维护犯罪嫌焼人、被吿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3针对控诉产生(奴隶制弹劾式诉讼)近代各国保障司法人权的基石,现代三大诉讼机能(控诉、辩护、巾判)之ー,现代各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内容2辩护制度的意义]⑴保障嫌暖人、被告人揖护权宜正得到实现⑵保障诉讼基木职能发挥的关健,即控诉、辩护、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和平衡⑶促进刑事诉讼目的的顺利实现
19第二节辩护制度的内容1辩护的种类ー1自行辩护——他人代为辩护⑴嫌疑人、被吿人自己为自己辩护,可以贯穿刑事诉讼的始终⑵辩护权由他人代为行使2委托辩护一指定辩护。/托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抵律师或者其他公民充当辩护人出庭为其婚护(2)指定辩护:遇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有关司法机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吿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以雄护其合法权益A任意指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的B强制指定:強!*百人、被吿是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3侦査、巾査起诉、一市、二市、再市阶段,在侦査和审合起诉阶段的委托代理人的地位!2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在刑事诉讼法中根据犯罪嫌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吿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2范圉⑴律师(依法取得律師执业证书的)(2)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中位推荐的人⑶犯罪嫌疑人、被吿人的监护人、亲友3不宜扣任(参15救材)(1)被亢吿緩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木院的人民陪市员(6)4木案巾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后四种情况中,若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的,可以允许涉及国家秘密窠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以外的人担任辩护人,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市直同意3辩护人的贡任和作用!帮助帮助犯罪嫌谈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2悔助司法机关3教自作用
20逑护人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义务1诉讼地位:(1)不是完全的诉讼主体,对于能否参加诉讼没有决定权,在法律上与处理结果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是附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提出痣见和建议,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在诉讼阶段一般被称为“法律帮助人”、“犯罪嫌疑人的法律顾问”(批判)⑵但拥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独立.于侦控方:独立于审判机关:独止于其他机关、团体、个人2权利⑴独立辩护权⑵阅卷权(3唉见通信权⑷调査取证权⑸获得适当的开庭通知的权利⑹参加法庭调れ和法庭辩论权权利⑺經被吿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⑻有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对采取强制措魄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吿人解除强制推腌的权利⑼控吿权(针对司法人员的侵犯)(W司法文书获取权QD拒绝辩护权,犯罪嫌従人、被告人拒绝辩护,辩护人拒绝辩护(必须具有法定理由)3义务⑴忠于职守的义务,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建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達法活动或者委托人的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2限守秘密的义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楼和当事人的商业秘交・不得淮露当事人的屿私.⑶证据方向的义务,未經许可不得向被害人及其证人收集证据:不得提供虚假证据・就瞒里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附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省人合法取得证据⑷遵守法庭规则的义务,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⑸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巧事人行贿:⑹其他A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財物:B曽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按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馭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股务.5指定辦护与刑事法律援助1国家对某些经济困滯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以减免费用或由国家支付律師费等方式.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項法律制度2应当指定的⑴母・盲人⑵未成年人⑶可能被判处死刑的3可以指定的⑷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孃标准的⑸木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会明的⑹木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多次劝说不愿为其承执辩护律师带用的⑺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吿人已委托辩护人,而该被吿没有委托辩护人⑻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⑼案件有歪人社会影响的価人民法院认为起诉者见和移送案件证据材料有问题,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1第九章证据概述第一节证据和证据制度丄里娜的概念和意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査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市直属实的,用以嘀定或否定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责轻重的一切事实凡是与案件有关联,能钠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せ证据(陈卫东)1认定窠件事实的唯一根据和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2掲露和制服犯罪分子的有力武器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冤假错案4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生动材料2_证据的特征1客观性(最基木)客观上确实存在的事实,是与客观实际的真实情况相符合的事实,要求必须有正确来源,并且是经过会证属实的2相关性刑事诉讼证据与刑事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存在某种联系,同时必须对证明刑事案件專实具有某种实际意义3法律性★刑事诉讼的证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1)证据必须是用合法的方式收集到的与案件有关联的客观事实.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是法律所严格禁止的.(2)所有证据都必须依法进行査证・(3)证据必须是以合法的证据形式表现出来的事实,具有合法的來源刑事诉讼证据的法律性对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的保障:客观性和相关性是证据的木质属性,只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证据的收集和巾査判断活动,才能保证证据具有准确地反映案件有关事实情况的品质3证据的证明カ和证据能力1刑事证据的证明カ,是指证据对于待证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主要是指客观性和关联性2刑事证据的证据能力,又称证据资格,是指证据材料在法律卜.被允许作为证据的赏格,除了应当具有证明力外,还必须具有法律形式上的资格,即应、セ依法收集、巾査和运用,必须符合法定形式4证据法的基木原则1证据裁判原则:法庭只能依据证据认定案件2合法性原则:3直接言词原则:4质证原则: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里过法庭上的质证5证据制度r神示证据制度2法定证据制度一切证据证明カ的大小,以及对它们的取舍和运用,均由法律加以具体规定,法官在市理窠件时不得自由评断和取舍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对于证据的证明力及其大小,法律都不事先予以規定,由法官与陪审员根据自己的良心和理性自由评判和取舍4新中国的证据制度6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22第メ证据种类(法定)[物证能领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物质痕迹物证(指狭义的物证)是以其存在、外部特征和性能等对案件起证明作明的.区别于其他证案的ー个最显著的特点2书证书证姑以其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载体"广义的物证包括书证,狭义的物征不包括书证3证人证言(亲自到底——K而证词)!证人证言的概念和特点⑴证人就其直接或间接感受到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某些情况向侦会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⑵意义・有利于在明案情,进ー步收集证据,用来巾査判断其他证据⑶与客观不相符合的原因:伪证、错证2证人的资格⑴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⑵生理匕、精神上有缺陷的、年幼的,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成为证人⑶只能她当事人之外的人⑷具有不可替代性,在诉讼中占有优先地位:即首先应该作为证人参加诉讼,而不应作为审判人员等⑸只能是公民个人⑹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应当视为特殊的证人⑺关于同窠人:原则上不能,已结窠的除外⑻关于辩护人A委托前:应巧作为证人,而不接受委托B委托后:首先劝其自首,,原则上不应作为证人3证人的权利(D侦査人员到证人的所在ゆ位或者住处进行询问,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⑵有用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3)有权按照自己知道的案情提供证言,不受任何机关、团体、鹏位和个人的干渉(4)侦会期间,证人有权要求对自己的姓名保密,在整个诉讼阶段对自己的举报、报案行为保密⑸对于市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食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吿⑹成肖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⑺出庭作证的通知书,至迟在开庭前3日送达描有权向司法机关要求补偿因到案作证所指出的費用,以及所减少的劳动收入4证人的义务⑴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②有如实作证的义务(3淆义务保守司法机关向其询问的情况以及所陈述的内容的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⑷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
234被害人陈述被古人陈述姑被害人就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向侦査人员、检察人员或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往往具有主动性2但容易夸大事实和情节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供述内容;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述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的辩解掲发举报他人的犯罪行为的供述(关于同案被告人相互检举、掲发姑否属于被告人陈述和辩解?)2特点可能直接全面的反应案件式实情况虚假可能性较大具有双重的抗拒诉讼性质(证明案件事实一辩护)6鉴定结论1瓶念鉴定结论姑鉴定人受司法机关的指定或聘请,就案件的某些专•门性冋题鉴定后制作的书面意见2种类法医鉴定,人身伤害情况和死亡原因等司法精神签定,精神状态等刑專技术鉴定,如确定脚印、指纹的同一性等其他技术鉴定,如确定生产事故的原因和后果等.3国家对鉴定的管理4鉴定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5与证人的区别筌定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了解是通过参加刑事诉讼的途径实现的O另外,鉴定人提供的证据不是他感受到的有关案件的某个事实,而是凭借专门知设对案件某个专门问题提出的看法:证人提供的证据则是征人对他了解的案件事实的陈述7勘验检査箔录司法人员依法对同窠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或者检査的情况的所作的书而记衆勘验:针对同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等死物体检査:针对同案件有关的活着的人8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又称音像资料)是储存在磁帯等物质裁体中、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音响、图像资料
24第三节证据的分类(理论)1原始证据传来证据根据来源1原始证据:来源于第一手的事实材料,姑直接产生于待证事实的证据,即从第一来源直接获得的证据,所谓第一来源,是指没有经过传抄、复制的物证、书证,或者没有经过转述的人们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反映映像所谓,通常.比传来证据更可靠・如:目击证人的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吿人的供述和辩解,书证的原木,物证的原件等2传来证据,来源于第二手或第:手以上的事实材料.传来证据的作用I通过传来证据可以发现并获得原始证据。2可以运用传来证据验原始证据的真实可靠程度.3在原始证据无法保存的情况下,传来证据是保存证据材料的一种方式.4在确实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情况下,经过査证属实的传来证据,可以作为认定案情的一种根据・运用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总的原则:要尽可能获得原始证据.同时.也要重视传来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在编实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情况下.传来证据经过査证属实,也可以作为定案的ー种根据2有罪证据无罪证据(控诉证据、辩护证据)1有罪证据:能勒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犯罪嫌後人、被吿人有罪.或者姑犯罪嫌疑人、被吿人加重刑事贵任的证据2无罪证据,反驳控诉,能锁证明犯罪事实的不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吿人减轻刑事责任的证据3ノ词证据实物证据___1言词证据(人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餘论等以人的所言表述作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2实物证据:以实物形态存在和表现的证据:书证,物证,勘验、检査笔衆4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依据证明カ,而且必须是关于案件的主要事实1直接证据: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案件事实是否发生、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吿人所为)的证据:2间接证据:不能小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与其它证据联系起来才能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25第十章证明第一”E明概述1证明的概念狄义:国家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照法定程序,运用证据来自明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广义:包括、事人、其他诉讼歩4人⑴任务;确定案件的真实情况⑵主体:主要是司法机关也包括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⑶必须依法进行⑷内容包括:收集证据、巾会证据、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全过程2_证明对象1证明对象的概念和意义指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与案件有关的各种问题,既包括主要事实,也包括其他事实2证明对象的范围⑴犯罪构成要件的要件事实:犯罪行为是否确已发生,谁是犯罪的实施者⑵冇关量刑情节的事实:依法应巧从羞加重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事实情况・⑶解决刑事诉讼程序问题需要证明的事实:如回避等问题ゆ其它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事实3无需证明的事实(推定和司法认知)生效判决、业务人员应»了解的法律法令等3证明要求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窠件事实应达到什么程廣__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⑴案件事实清楚⑵证据确实充分确实:必须经过自证属实,具有证明カ,与所证明的对象、他圉一致,关于证明カ的强弱充分:能验收集、应该收集的证据都已依法收集,对定案有意义的事实和情节都有必要、足够的证据,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没有矛盾,综合全案证据,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排除其他可能性⑶不同阶段的不同要求立案阶段、逮捕、拘留、申请回避,侦直终结一审判2疑案的处理原则4.明贡任和举证责任1证明責任:公安、司法机关(不应尚包括法院)负有收集并运用证据,会明、阐明、认定案件事实的责任2举证责任(只存在于市判阶段)控辩双方在向法院提出自己诉讼主张的同时,应当承扣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贵任,,否则将要承担败诉的后果⑴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执行控诉职能的国家专门机关承担,即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承担・依法应由监狱或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査的案件,对证明这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吿人有罪的靑任,由监狱或军队保卫部门承担(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对控诉承担证明靑任,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对于诉讼诂求有责任举证⑶犯罪嫌碰人、被告人应、如实陈述,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贵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指的就是现行《刑法》第395条第I款的规定,该款规定,国家匸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直令说明来源,以及自诉案件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对反诉的案件事实负责3者关系:广义上来说:证明责任包括举证责任,举证姑证明的基础,证明是举证的认定结论
26第二节证据的收集与运用1收集证据I司法机关依法通过侦直、巾判和调会「作求发现和收取り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的诉讼活动2要求:合法、及时、深入实际、客观全面、深入细致_3证据保全方法(略)2审査证据侦査人员、检察人员和市判人员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鉴别证据的真伪,确定证据有无证明カ以及证明カ人小,并依据会证属实的证据对整个案件的事实作出结论的活动要求!巾査证据的来源的可靠性2市会证据的具体内容是否其实3巾査各个证据之间的关系4市査证据是否充分3普种各类证据的收集审査判断(略)丄运用证里认定案情I要重证据,函调査研究,不轻信口供2严禁刑讯逼供3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査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4案件事实情节清楚,并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_5必须忠实于密实真相5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步1特点:依赖性、关联性、排他性、2要求。海个间接证据都必须是客观的、确实可靠的《2海个间接证据同案情之间必须有某种客观联系⑶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不能有矛盾⑷巾会有无反证的可能性第三节证据规则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办案人员連反法规定的权限、程序或者以其他不止『方法获得的证据,不具有法律效カ我国目前只规定应当排除言词证据,但不排除实物证据2口供自愿性规则、口供补强规则!口供自愿规则:エ口供サ强规则: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3最佳证据规则又称原始文书规则,主要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包括求音、求像、攝影材料)作为证据,其效カ优先于其复制品的效カ,因而是最佳的4传闻证据规则非证人直接»庭陈述,以及无法质证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即包括证人证言在内的所有证据,必须在诉讼双方及法庭的参り下ケ庭进行调缶否则不得作为裁判的依据5意见证据规则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児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
27第十一章强制措施第一节概述1地电步施的概念值用!概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侦査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强行剥夺或者加以一定限制的方法•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适用对象只能找犯罪嫌疑人2与刑罚的区别性质和目的、对象、适用的机关、稳定性、法律依据3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性质和目的、对象、适用的机关、稳定性、法律依据2强制措施的意义可以防止犯罪嫌後人等逃避侦査和审判,排除犯罪嫌疑人等可能进行的妨碍迅速会明案情的活动,犯罪嫌疑人等继续犯罪,发生自杀等意外事件,宸集犯罪,鼓励群众积极同犯罪作斗争3运用强制措施应当考虑的因素I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2人身危险性3是否有逃避或妨碍侦査、起诉、市判的活动4对案件事实的掌握程度以及证据的收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犯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吿人可以拘传,对象往往是经司法机关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慨人、被告人2据传4传唤的关系:⑴强制カ不同:强制到案VS自动到案⑵适用人员不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V»所有当事人メ_,拘传的意义(略)3拘传的程序什2小时第三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1监视居住的概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便人、被吿人在诉讼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国开住处或指定的其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方法,其特点姑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在居住的区域内活动,并受到执行机关的监视、姑限制人身自由的ー种强制方法2监视居住的条件!与取保候市基木相同2应遵守的规定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高开住所⑵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回见他人,但可否打电话,上网联系,值得探讨.(六部委法条: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回见聘请的律师.不需羟过批准)⑶在传讯使及时到案。⑷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⑸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若违犯上述規定,情节轻微的应批评教白,情节严重的予以撤消监视居住,实行逮捕3监视居住的程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84取保候审的概念种类意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贵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在取保候車期间不逃避侦在和审判,并随传曲到的ー种强制方法5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r原则适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市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2其他規定⑴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吿人,如果患有严重疾防,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I岁的耍儿的妇女⑵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⑶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旦议、复核的: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而复议、复核的⑷被圜押,但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侦査、起诉、ー、二巾)尚不能办年⑸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蜡逃避追究刑事靑任的,但又不须逮捕的3拝除性規定对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査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車6取保候审的程序1福2保证人条件<-)与木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字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如果犯罪嫌董人、被吿人同时又姑附帯民理诉讼的被吿人,保证人还应、有代偿能力3保证人的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規定的行为的,附ホI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4保证金数額犯罪性质种类、社会危害性、主观悪性、支付能力5决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应遵守的規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国开所居住的市、H:《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窠;(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执行被取保候巾的人連反上述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决定取保候市的机关还可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吿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7期限取保候市最长不得超过12个J]
29第四节拘留1拘留的概念和意义1概念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軍人嫌聽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巾査的ー种方法除了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的某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照外,拘留权主要由公安机关行使2与行政拘留的区别I性质不同。前者姑ー种强制搞掩,不是对被拘留人的处罚,后者则是对实施违反治安管埋行为的人的ー种处罚,属于行政制裁的他畸e2目的不同。使用前者的目的,在于及时制止犯罪、防止现行犯或者面:人嫌疑分子逃避、阻挠侦企和审判,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使用后者的目的,是为了低罚和教育有轻微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3适用对领不同4均押的期限不同3与司法拘留的区别!决定适用的机关不同2适用的对象不同3羁押的期限不同4与判决的后果不同4公民的扭送《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獄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2J雪的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I1E在樓各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X2被古人、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其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フ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人嫌疑的3拘留的程序
30第五节逮捕1逮捕的概念和意义1号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予以司押,并进行审住的ー种最严厉的方法2与拘留的区别!决定或批准的机关不同:公检决定一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2依据的条件和适用的对象不同3羁押期限不同:10-14——373意义正反两方而2_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吿人,采取取保候巾、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⑴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⑵有证据证明是犯罪嫌版人是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键入实描犯罪的证据已被会证属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匕刑罚3采取取保候巾、监视送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3逮捕的批准决定和执行权限与程序!批准逮捕程序7/15——(20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布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れ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2决定逮捕程序⑴人民检察院A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主要是自行れ案侦会案件中具备逮捕条件的B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的,由市在起诉部门移送巾査批捕部门⑵人民法院A直接受理的自诉窠件,认为被告人应当被逮捕的,由院长或审判委员会作出逮捕决定B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如果被告人未被羁押,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也可以逮捕3逮捕的执行程序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31第十二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二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r附帯民事诉讼的概念1含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ケ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写人的参加下,在追究被吿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古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的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问题的性质而言,是经济赔偿问题,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它姑ー种依附于刑事诉讼的特殊的民事诉讼2条件(D其提起必须以刑事诉讼案件的成れ为前提⑵必须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⑶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2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⑴通过附带民事诉讼,以承担经济责任的方式严厉愈罚犯罪,⑵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使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到的物质损失得到挽回或补偿.⑶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把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合并进行,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省人カ、物力和时间第二节附带民事近啰的当事人1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概念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用受物质损失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2范闱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被害单位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无行为能力或者是网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2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1概念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依法负有赔偿贵任,而被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吿人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一方肖事人2范围刑事被告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未成年人、精神就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市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或公民
32第三节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1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程序1起诉条杆提起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的条件有明确的被告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吿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帯民事诉讼的范闱2提起时间在刑事立.案以后,第一市法院亢告判决之前提出3方式书面方式4巾査和受理2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1审理前的准备I.作2适用的法律3审理中的必要措施毋J扣押被告人的财产4调解5与刑事案件的协调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窠件ー并巾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巾判的过分迟延・オ可以在刑事案件印判后,由同一市判组织继续市理附帯民事诉讼6程序处理无止、理由拒不到雇的、或未经法层许可中途离场的,按自行撤诉处理フ判决做出后的上诉附帯民事诉讼部分的上诉、抗诉,对刑事部分没有约束力,但是市法院应、对刑事和民事部分全面市査第十三章期间和送达第一节期间1含义和意义刑事诉讼法中的期间,是指法律对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时间期限」•.的要求,是司法机关或诉讼参与人完成某些诉讼行为应巧遵守的法定期限(一)有利于及时惩处罪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二)能就保证诉讼活动的敗利进行.(三)有利于保护、事人的合法权益2计算(―)期间的计算标准刑事诉讼中的期间,以时、日、月计算.(二)期间的起算期冋的起算不包括开始的时和日.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尊过期,在司法实践中,以月、日为计算标准的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如果为法定的节假日,应当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但对于犯罪嫌後人、被告人在押期间,成、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観日而延长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三)期间的重新计算期间的重新计算姑指在法定的情况下,诉讼过程中的某种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已过的时间不计入期间以内.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面新计算的期间,都是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形:!因发现另有应要罪行侦位羁押期限的重新计算。2因案件改变管辖的,市直起诉期限和一市办案期限的重新计算,3补充侦在完毕移送市式起诉或巾理的案件,市査起诉和市理期限应当重新计算.4第•市人民法院发回原巾人民法院重新市判的条件,原市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歪新计算巾理期限
33第二节送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依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将解讼文件送交诉讼參り人或者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是司法机关在诉讼中履行职责的活动I直接送这2间接送达,也称补充送达3留置送达:收件人木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尊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电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込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这种送达与直接送达或间接送达产生同样的法律后果4委托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5邮寄送达6转交送达:对于某些特殊的收件人,可以通过有关部门将诉讼文书转交给收件人,包括军人、止在册刑的犯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第十四章刑事诉讼的中止和终止第一节诉讼的中止1概念、意义在刑用诉讼过程中,因为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或法定原因,而使诉讼无法进行,由司法机关决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待中止的条件消失后,恢雙进行诉讼的制度!雄が刑事诉讼的严肃性2集中力量办理其他案件3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条件和程序我国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集中在犯罪嫌键人被吿人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第二节诉讼的终止1概念、意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因为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而使诉讼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由有关机关次定结束诉讼程序维护刑事诉讼的严肃性集中力量办理其他案件减少当事人的诉累2_条件和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事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お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短人、被吿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五章立案第一节立案的概念和意义1立案的概念i含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机关,对报案、控吿、举报和犯罪嫌疑人自许的材料进行巾査,根据现实和法律,决定是否作出ー个案件进行侦査或巾判的诉讼活动R:案是刑事诉讼中的ー个独立的诉讼阶段•包括发现立案材料或对れ案材料的接受、巾在处理以及对立・案的监督等在案阶段与に案决定的联系:".案决定姑セ窠阶段的一部分。立案阶段则是作出是否。:窠决定的全过程.没有在・案阶段的调会研究,市会证据,就难以作出准确的セ案决定.没有作出是否に案的决定,立案阶段的工作就没有完成.
34立案决定同接受控告、检挙不是一回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対于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苜,都应当接受2任务止案阶段的任务:接受报案、控吿、举报或者犯罪分子自首•的材料并进行市会,确认是否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作出姑否”窠侦会或立案判断的决定»2立案的意义I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掲富和惩罚犯罪.2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3立.案对于搞好司法统计,塩护社会治安第三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1立案的材料來源刑事セ案的材料来源,是指司法机关获得犯罪信息的來源.包括犯罪线索的来源和证据材料的来源.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2有关ゆ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⑴报案,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但往往犯罪嫌疑人不明)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请求ア以侦会或会处⑵举报,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证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吿,请求予以…3被害人的挙报、控告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利益,向公安司法机关指控犯龍人及其犯罪事实,请求追求其刑事靑任的行为4犯罪人自首自泞是是指犯罪分子作案后,在犯罪行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前,自动投案,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并听候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2立案的条件I认为有犯罪事实,掌握的证据足以证明右犯罪事实发生即可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ー种推定),不れ案的情况(1愤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起诉)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⑶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⑷依照刑法告诉オ处理的犯罪,没有吿诉或者撤冋吿诉的:⑸犯罪嫌眾人、被告人死亡的:⑹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35第三节立案的程序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补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挙报或者犯罪分子自背的材料,都应、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接受后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报案人、控告人、挙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巧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2对立案材料的审査处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立案材料在立案前,按照案件管辖相用进行的鉴别和判断,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汇案程序的中心环节|决定立案2决定不立案,应、用《不立窠通知书》的形式,将不在案的原因及理由通知控吿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在收到不在窠通知书10日内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豆议申请后15日内日答复3人民检察院对不立案的监督I含义⑴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ッ在案而不在案的案件,通知或要求其在案的诉讼活动⑵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在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⑶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在案活动姑否合法进行监督2法定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在案侦会的案件而不在案侦査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在窠侦会的案件而不在案侦査,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7日内说明不比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义案理由不能成在的,应节通知公安机关在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在5日内在案第十六章侦查第一节债鄆颯含、任务和意义1侦査的概念】含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査匸件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2卷点]⑴主体特定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⑵内容特定性:专门调査【: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⑶侦査权行使的合法性:严格法定程序⑷侦会程序性质的双重性:行政程序、司法程序⑸侦査的强制性:专门调査I:作本身具有强制性,强制搭谑在侦会中的使用,具有侦査性3相关概念A一般调査:B法院的调査活动:人民法院调在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会、扣押、签定、査泡、冻结C秘密侦察:ー艇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为发现、掲露、证实犯罪而秘密进行的专门调会匸作,不属于诉讼法调整的他時,是对按照刑事诉讼法进行的侦合活动的ー种必要补充2侦査的任务1基木任务是掲露、证实犯罪和犯罪人,打ホ和预防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为提起公诉提供可靠的证据,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2侦住的具体任务是:收集证据、食明窠情、査获犯罪人(进行法制教育、预防减少犯罪)3侦査的意义1侦在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在阶段•措提起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2侦査是与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3侦直是提起公诉和巾判的基础与前提.4侦査是预防犯罪和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力措施
364侦査T作的原则I迅速、及时2客观、全面:有罪证据、无罪证据3深入、细致4遵守法制5保守秘密15仙査的司法控制I滥用侦査手段:引入司法市直2缺乏制裁手段:行政诉讼、国家賠偿第二节処回犯零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侦会人员为在明案件事实和其他有关情况,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的方式,对犯罪嫌煙人进行讯问的ー种诉讼行为1有利于掲富犯罪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2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日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询问之前,应ッ认真在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2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侦査人员进行,不得少于2人3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読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4侦会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5犯罪嫌疑人对侦住人员的讯问,应当如实回答.(VS沉默权)犯罪嫌従人与对木窠无关的问题,依法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所谓与木案无关的问题,是指对定罪量刑无关的问题。但姑,犯罪嫌疑人不能以“写木案无关’‘为借口,拒绝回答侦査人员讯问的同案件有关的问题.6讯何未成年人的犯罪嫌斌人可以通知他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讯问钱他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住、呼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笫京7讯同犯罪嫌疑人时,应巧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准采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和欺骗的方法,不准指名向供8讯何应当制作第求.9犯罪嫌疑人在侦査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通制措逃之日起,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齐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慶人被逮捕的,聘诂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诘取保候审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人ュ鯉问证人的弗念和意义__2询问证人的程序1只能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侦会人员负责进行2可以到他的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但是应巧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3在同一案件中,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避免相互影响4询问证人时,应当吿知他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陷废证据应负的法律责任5应当为证人提供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如询问未成年人的证人可以通知他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商问笹、岫证人应当聘请通晓卷、け手势的翻译6应当制作第求3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程序)
37第四节勘喩、检査丄勘验、至査的概念和意义侦在人员对4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或人身等亲临也看、了解与检验,以发现和固定犯罪活动所遗用下杀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ー种诉讼活动.任务,是发现、收集和研究犯罪的痕迹和证物,分析研究罪犯作案情况、作案手段和动机,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査方向和范博,掲寤、证实犯罪分子•意义:可对获得具有证据意义的各种物品特征、痕迹、伤吉情况或生理状态等进行分析研究,有利于侦在人员判断案件性点,分析犯罪情况与特点,确定侦在方向与他的,对于会明犯罪事实和犯罪人以及进一步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和犯罪人等都具有很重要的朦义..者性质相同,只是对象不同.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査的对象则是对人的身体2勘验、检査的种类和程序⑴现场勘验⑵物证检验⑶尸体检验⑷人身检査⑸侦会实验一⑹复验、豆会第五节捜査1搜査的概念和意义为了收集犯罪证据、金获犯罪人,侦会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陷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捜査2按査的程序!只做由侦会人员进行2进行授査,必须向被授任人出示捜査证e遇有紧急情况,不用投査证也可以进行搜査3在投位的时候,应巧有被搜査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4投在妇女的身体,应》由女I:作人员进行6捜査的情况应、ケ写成笔象,由侦査人员和被捜在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差単.如果被授住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単,应当在第衆上注明第六节扣押物证、书证1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侦在人员在勘验、搜査中,对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流入有罪或无罪的物品、文件.依法予以扣単的ー种侦査措施2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I只能由侦会人员进行2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4案件无关的物M、文件,不得扣押,3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4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査点消融.当场开列清通一式.•份,由侦会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尊,ー份交给持有人,另ー份附卷备注5侦査人员认为淘要扣押犯罪嫌逝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6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会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査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城人的存款、江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且冻结7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郎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在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成巧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第七节鉴定!鉴定的概念和意义为了在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甘指派、聘请有专U知识的人进行鉴定2鉴定的程序r侦在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必须具备鉴定人的资格2签定人进行签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3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カ写岀签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単。4鉴定人故意作虛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5侦在机关应肖将用作证据的鉴定停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古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签定或者重新婺定6件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38第十节侦査终结1仙査终结的概念和意义侦査机关经过ー系列的侦査活动,对自己止案侦会的案件,根据已經企明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和应否对其追究法律贵任,而决定结束侦会,做出处埋和提出处理蔵见的ー项诉讼活动2移送审査起诉的条件和程序r案件事实已经査清2证据确实、充分3法律手续完备公安机关侦査终结的窠件,应あ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蔵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市直决定3撤洎案件的条件和程序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能追究刑事靑任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撤销案件,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报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执行・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的,应当ル.即杼放,发给秤放证明,并通知隱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4侦査中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I对犯罪嫌逝人逮捕后的侦査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I.ー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ー个Z]3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煥定的期限粧满不能侦会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齐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⑴交地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或杂案件:⑵重大的犯罪集团集体:⑶流窜作案的重大気杂案件⑷犯罪涉及而广、取证困爵的重大复杂案件4对于有可能被判处10年以I•.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査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5重新计算得押期限(阴贞会期间・发现犯罪嫌疑入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2)犯罪嫌逝人不讲其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自査清身份之日起计算⑶对被料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第十一节人民检察院的侦査I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次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2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ル即释放,发给科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市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ヤ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I日至4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布要继续侦査,并且符合取保候巾、监视旧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C3人民检察院侦直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情案件的决定⑴提起公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武人的行为已經构成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⑵不起诉:事实清苑,证据确实充分,已邑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的⑶撤俏案件: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不应ッ追究刑事责任
39第十二节补充侦查1补充侦査的概念和种类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会I作的基础上継续进行收集补充证据的ー种侦台活动I退回补充侦査:决定退回补充侦査的人民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原侦位机关或部门进行的2自行补充侦直:决定退回补充侦会的人民检察院,不再将案件退回原侦在机关或部门,而由木院的侦在部门进行2不同阶段的补充侦査!市在批捕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次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査后,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应ヤ说明理由,而要补充侦査的,应巧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巾査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査案件,对于而要补充侦査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会,也可以H行侦会.对于补充侦会的案件,应、在I个月以内补充侦会完毕。补充侦会以2次为限对于补充侦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3法庭审理阶段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会,可以提出延期巾理建议,由人民检察院决定补充侦会第十三节侦查监督法学专业知沢总结(屮国人民大学收)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起诉第一节起诉的概念、任务和意义1起诉的概念检察机关、被古人、其他依法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刑事责任是否存在和适用刑罚权对犯罪进行低罚的⑷体和个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对犯罪人提出控诉,要求法院对犯罪事实进行确认并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行为!自诉?公诉为主、自诉为辅2公诉,行使国家公诉权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会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会终结的案件,經过面的市理,确认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就人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提请人民法院审判2起诉的任务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会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以及自行侦会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市会.审会案件中认定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有关证据及适用的法律,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依法做出提起”、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的决定,并付诸实施,以准一、及时地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审判3起诉的意义r自诉:有利于全面、充分维护被古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司法不公、腐败,社会的安定和综合治埋2公诉:独,:的诉讼阶段、承上启下,促成控辩中分离、有利于公正巾判,保附公民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
40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J_审査起诉ー1概念和内容m会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査终结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巾査,决定是否起诉的诉讼活动<-)犯罪事实、情节姑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止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贵任的.(四)有无附帯民事诉讼・(五)侦会活动是否合法另外: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是否清苑、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采取的强制措俺是否适当等2步骤和方法⑴巾査起诉的窠件应当与法院的市判管牯相适应⑵市阅案卷材料⑶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古人意见⑷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宙人委托人的彥见⑸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⑹做出决定3市在起诉的期限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画大、复杂的窠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巾査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tl算中会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会的窠件,应当在I个月以内补充侦在完毕,补充侦在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由在起诉的期限.2提起公诉1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2提起公诉的条件⑴犯罪嫌键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査清⑵证据确实、充分⑶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3应当制作起诉书4建议适用简易程序不建议适用的8种情况5证据开示制度⑴含义:又称证据展示,是指在审判制度中,一方当事人从对方当事人获取有关案件的事实和信息,从而有助于该方当事人为审判做准备的庭前机制.ー股而言要求控方承担全面的开示义务,而辩方只需开示关于辩护陈述的信息⑵我国《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巾査起诉之日起,可以査阅、摘抄、复制木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会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选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窠件之日起,可以査阅、摘抄、豆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査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414不起诉的程序I制作不起诉决定书2立布和送达3解除扣押、冻结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5对公安的意见进行复议和复核6对被書人和、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位被古人可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5对不起诉的规制和救济I法院的监督与救济:公诉转自诉2检察系统内部的制约:上级对下级的纠正3公安机关的制约:要求复议4被不起诉人的救济制约:对轻罪不起诉(有可能给予行政处罚、处分等制裁)的申诉5被古人的自我救济:公诉转自诉3不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査终结移送起诉案件或自行侦査终结的案件,经巾査认为犯罪嫌従人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以及經过两次补充侦査,尚未达到起诉条件的,作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具有终止诉讼的法律效カ,保障人权、节约司法费源、集中精力办理人案要案1法定不起诉(絶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⑶經特赦令免除刑お的:⑷依照刑法告诉オ处理的犯罪,没有吿诉或者撤回吿诉的:⑸犯罪嫌読人、被告人死亡的:⑹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酌定不起诉(轻罪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⑴犯罪嫌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責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⑵犯罪嫌疑人又笹又墻,或者是さ人的⑶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⑷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⑸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⑹在共同犯罪中,其次要或辅助作用的⑺被胁迫、游骗参加犯罪的⑻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在自泞后有正功表现的⑶存量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羟过两次补充侦直,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的,尚未达到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⑴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在证属实的⑵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⑶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挣除的⑷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而无法排除的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后,发现新证据的,证明案件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撤销决定,提起公诉
42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参市判程序)第十八章第一审程序第一直审判程序的概念和意义1第一审程序的概念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案件进行市判应当采取的方式、方法和应当城循的顺序等包括公诉案件的第一巾程序和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2刑事审判程序的一般特征⑴审判程序启动的被动性A没有起诉的情况下,不能主动地启动ー个巾判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B在已経开始的审判程序中,法庭不能主动巾判控方未起诉的罪名和犯罪事实C如果被告人没有提起反诉,法庭不能主动市理反诉案件D没有巧事人的上诉或者公诉机关的抗诉时,上一级法院不得启动第:审程序⑵裁判者的中立性A与案件有牵连的人不能成为该案的法官B法官不得与案件的结果或争议各方有利益或其他方面的关系C法官不应存有支持或反对某一方诉讼参与者的偏见⑶审判过程的公开性和民主性⑷对案件处理的终局性和权威性3我国现行刑事申判模式的特征⑴法官展前市会由实肮巾査改为程序性巾査,开庭前公诉机关不再向法院移送全部卷宗材料,而只移送主要证据的豆印件、照片、证据目・:、证人名ゆ.只要符合程序要件必须开始中判⑵强化了控方的举证责任,弱化了法官对事实和证据的调査功能A证据不再由法官出示,证人由控辩双方首先询问,然后オ可以由法官询问B法官在法庭上不再主动调査事实和证据,法官一般不再主动收集证据,也不对分明案件事实负有实质性责任,C如果庭审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只能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成よ的无罪判决,而不能将案件退回朴充侦査或主动收集、补充新证据⑶扩大了辩护方的权利,増强了庭中的对抗性4刑事审判的原则⑴审判公开原则⑵直接、言词原则⑶辩论原则:法庭应当保障控、辩双方享有平等、公开、充分的辩论机会,裁判必须以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⑷陪市原则⑸集中申理原则:法庭对刑事案件的巾理,原则ヒ应当持续进行,除了必要的休息时间外,不得中断市理第二节对公诉案件的审査1审査的概念和意义程序审査: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市査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求、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巧决定开庭市判・2审査的内容和方法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对所有公诉案件在决定开庭巾判前,都必須经过市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一式八份,每増加一名被吿人,増加起诉书五份)后,指定市判员市会以下内容:《最岛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T・问题的解释》116条!案件是否属于木院管辖:2起诉书指控的被吿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吿人被采取强制指睡的种类、料押地点、是否在案以及有无扣押、冻结在窠的被吿人的财物及存放地点:是否列明被咨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为保护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应行单独移送被害人名4是否附有起诉前收集的证据的目求:5是否附有能验证明指控犯罪行为性贋、情节等内容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6是否附有起诉前提供了证言的证人名单:证人名单应当分别列明出庭作证和拟不出庭作证的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和通讯处:7已委托辩护人、代理人的,是否附有辩护人、代理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明确的名ゆ,
438提起附帯民事诉讼的,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料:9侦査、起诉程序的も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且印件是否完备:10有无刑事诉讼法第け条第2至6项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第三节开庭审判前的准备!组成合议庭2送达起诉书谢木3通知开庭4传唤证人5先期公告6拟定法展巾理提纲第四节法庭审判1法庭审判的阶段1元庭。)开庭前,书记员会明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2)立布开庭后,应、宣布案由,并传唤被告人到庭,査明当事人的基木情况⑶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附帯民事诉讼的原吿人、被告人的姓名,是否公开审理⑷宜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黯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為译人员的名单⑸吿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海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冋避2法庭调査⑴公诉人宜读起诉书⑵被告人、被害人陈述指控的犯罪事实⑶讯问被告人:公诉人ー被害方经申判氏同总一市判人员⑷向被害人发问⑸核在证据⑹调取新证据⑺法庭调会核査证据3法庭辩论顺序:可以反复互相辩论,原则是控方先发言公诉人发言ー被古人及其代理人发言ー被吿人陈述和自行辩护ー辩护人辩护一控辩双方进行辩论4被吿人最后陈述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如果提出新的犯罪事实,或齐お的证据,在一般情况下,应当恢复法庭调査.如果案件夏杂,恢复法庭调我仍不能在清骅实,还可以宣告延期市埋5评议和宣判可当庭立判或另定日期进行,但必须公开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巾判长即可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作出裁判!合议庭评议2作出裁判(刑事诉讼法)⑴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⑵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⑶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吿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砂R判决.3做出裁判(髙法解释〉⑴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⑵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与人民法院巾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⑶案件事实清城,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宜吿被告人无罪:⑷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止,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⑸案件事实部分清是,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依法不予认定:⑹被吿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亢吿被吿人不负刑事责任:⑺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結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吿人不负刑事责任:⑻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⑼被吿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市理:对于根据已会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铭确仄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宜吿被吿人无罪4其他規定(髙法解釋)(D宜吿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冋起诉,人民法院应巾査人民检察院撤冋起诉理由,并作出是否滌许的裁定⑵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
44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木解样第”6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2单位犯罪案件的市理程序(参選木348)3被告人力认案件的审理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市)!一般規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木犯罪事实无卄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市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木造见巾理.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吿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木意见市理2下列案件不适用木意见审理:⑴被告人系自、任、呼人的;⑵可能判处死刑的:⑶外国人犯罪的: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⑸被告人认罪但经市直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洪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吿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木感见审理的:⑺其他不宜适用木面见审理的案件3特点⑴人民法院开庭前可以阅卷⑵庭中程序简化⑶一般应当当庭宜判⑷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木馆则和程序⑸酌情予以从轻处罚3延期审理1延期市埋在法庭巾判过程中,因故不能按原定的开庭时间巾理,或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カ判继续的情况,合议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理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巾理⑴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垂斯塞定或者勘验的:⑵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直,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中判的.2中止审理巾判过程中,因出现某种特定情况,影响案件正常市理,而决定停止诉讼活动,待原因消失后,再行恢复审理・⑴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健续审理的I⑵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被吿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継续市理的,应巧裁定中止审理⑶其他情况.可以裁定中止市理中止巾理的期间,不计入市理期限4第一审程序的期限I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髙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I个月・⑴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更大気杂案件⑵犯罪涉及曲广、取证困难的画:人気杂案件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3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办案期限.4人民检察院补充侦在的案件,补充侦在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中理期限
45第五节简易程序1简易程序的概念、特点、提起方式1概念:基层人民法院市理某些学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循化的ー巾程序2特点⑴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适用⑵只适于第一中⑶必须是事实清是、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⑷可以由一人独任审判⑸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开庭市理公诉案件中的某些规定的限制,即不受讯问被吿人、询问证人、签定人、出示证据、法庭雑论程序規定的限制⑹市结期限短.从受理案件到审结,不能超过20天3提起方式⑴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⑵人民法院建议适用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第I、2种自诉案件)2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市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1吿诉オ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第1、2种自诉案件)条件:⑴属于刑诉法规定的轻刑他困⑵亲自吿诉的⑶案件事实清筵,证据确实充分2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肘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憊、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⑴刑诉规定的较轻刑罚的(2)案件事实清延,证据确实充分⑶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サ议⑷人民检察院同意或建议适用的3不适用筒易程序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⑴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干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2)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⑶被告人是自、ぎ、哑人的:⑷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⑸其他不宜适用他易程序的.3简易程序的审理釆用独任制、公诉人一般不出庭、切实维护被吿人的合法权益、当庭立判、编短巾理期限4简易程序的变更适用简易程序市埋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以下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市埋,井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申理:I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吿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飾出程序的.
46第六节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1n诉案件的杼点I有明确、具体的原吿、被吿2案件事实清楚、情单,无须专门侦査3危害后果不严重,可能判处的刑判较轻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刑事靑任2提起以及自诉案件范围1告诉オ处理的案件(当然自诉)(1附辱诽滂罪(严更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的除外)⑵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⑶虐待器⑷侵占他人財物罪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⑴故者伤害罪⑵重婚案⑶遗弃案⑷妨害通信自由案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⑹生产、情售伪劣常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嘏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吿社会帙序国家利益的除外)⑻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它辂微刑事案件对于上述8类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证据不足的,可由公安机关受理,或认为对被告人可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直: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受理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不予追究的案件(公诉转自诉)Iし3审査必须符合的条件I属于自诉案件他阴:2属于木院管辖的:3必须由被古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4有明确的被吿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吿人犯罪事实的证据・5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474处理1对于H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市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较回起诉,⑴不符合本解稈ー百八十六条规定的立案条件⑵证据不充分的:⑶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ゆ被告人死亡的:⑸被告人下落不明的:⑹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⑺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⑻已经立案,经巾査缺乏罪证,并且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2事实清楚、有足恸证据的自诉案件,应开庭市理3已经S案,由于巾会綴乏罪证,自诉人撤冋或被驳回起诉后,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有罪4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H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吿诉权利5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移送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市理公诉案件时,对自诉案件ー井市理6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羟人民法院巾査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巾査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巧不予准许4ゼ判1对于第I、2种自诉案件,可以适用筒易程序,并可以进行调解2判决宣告之前,可以自行和解或撤冋起诉3可以对自诉人提出反诉,原则上合并市理⑴反诉只能由自诉案件中的被吿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反诉的被告人必须是木案的自诉人⑵反诉的案件必须与木案有牵连⑶反诉的内容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他用⑷反诉提起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判决宣告前4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止巧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第七节判决、裁定和决定1判决,含义解决案体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即人民法院经过法庭巾理.根据已经会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就被告人是否犯罪、应否处以刑罚和处以什么样的刑罚问题所作出的ー种结论2作用程序匕人民法院的判决标志着案件市理的结束,实体匕它最后解决了案件的实体问题2盘定r裁定姑人民法院解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ー种决定,2特点(写判决的区别)⑴适用的抗闱有所不同.裁定虽然也解决部分实体问题.但主要姑解决诉讼程序的问题.而判决只适用于最后解决整个案件的实体问题.⑵表现形式不同.裁定可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法庭甦求,其效力和书血裁定相同.判决则只能用书曲形式.⑶使用的次数不同.ー个案件中可能有几个裁定,而判决只能有一个⑷上诉、抗诉的期限不同.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e不服ー中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姑10日3决定法院使用决定这种形式时,只是解决某些诉讼程序问题・决定的形式,在庭市中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48第十九章第二审程序第一节第二审程序的概述1两审终审制1四级两市终审制2特殊和例外⑴没有提出上诉或抗诉的,一市发生法律效カ⑵死刑案件同样.属于两市终巾,死刑复核不属于ー个独だ的市级⑶最髙院的第一市案件为一市终市2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巧事人的卜.诉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于下一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市理的方式、方法和应遵循的顺序等.第..市程序又称上诉巾程序1只能由不服第一市法院裁判的当事人、公诉机关提起2第・市法院只能是第一市法院的上一级法院3第二市程序审判的对象,是已经经过第一市裁判,但尚未生效的案件4是终市程序3第一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⑴维护正确的裁判,纠正精误的裁判,⑵实现I•.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市判监督,⑶保证正确、合法、及时地悪罚犯罪⑷切实维护节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1有权上诉、抗诉的人员和机关1上诉⑴自诉人、被吿人ヾ・⑵自诉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不需征得自诉人、被告人的同意⑶被吿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必须征得被告人同意,有条件的上诉权⑷附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附带民事部分上诉•部分上诉权2抗诉⑴地方ぎ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木级人民法院第一巾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公诉被古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2上诉、抗诉的理由I上诉:没有限制2抗诉:必须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⑴认定事实I•.有错误或者缺乏格实充分的证据(2)适用法律、定罪曾刑赏有错误⑶违反诉讼程序3上诉、抗诉的方式1上诉:书曲或口头方式,可以向原市人民法院或第:市人民法院提出2抗诉:必须制作抗诉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4上诉抗诉的期限接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第•日后5日内
49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1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査I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姑否确实、充分,证据之间有无矛盾,有无遗漏罪行或犯罪分子:2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姑否适巧:3在侦会、起诉、第一审程序中,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4上诉、抗诉是否提出了新的事实和证据:5被告人供述、辩解的情况:6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以及采纳的情况:フ附带民事判决、裁定是否适当I8第一审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点见2仝而审理原则I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窠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成员必须是巾判员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市直・不受上诉或者抗诉他用的限制.3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巾査,ー力处理3上诉不加刑原则1含义: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第・•市人民法院在二市程序中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加重被吿人的刑罚第.市人民法院申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2特点⑴是二市适用的原则⑵只能是仅有被告一方上诉,抗诉、自诉人提出上诉、控辩双方同时提出抗诉和上诉的,不适用(3洪同犯罪中,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不得对其他一市被告人加面刑罚4开庭审理原则I卜.诉案件:对于事实清憊的,可以不开庭审埋2抗诉案件,一律开庭市理5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和处理1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特原市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的,应节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直接改判⑴原中判决认定事实没有耕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的,应当改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第:由法院通过自行调査或者通知第一审法院补充材料,事实会清或证据已充分、确实,可以直接改判.3撤销原判,发回重申⑴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洁她,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市人民法院重新巾判(仍可上诉)⑵第:市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市人民法院重新市判A违反木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規定的:B违反回避制度的:C芻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市判的:D市判組织的組成不合法的:E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市判的.4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第:市案件附帯民事部分审理中,第一市民事原告人増加独汇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市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事人自愿的悚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吿知当事人另行起诉5对于自诉案件的处理: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⑴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俏:⑵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情第一市判决或者裁定.⑶第:市人民法院对于调解结案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巧立即予以解除.⑷第市程序中,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第:市人民法院应当吿知其另行起诉.7对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8上诉抗诉案件的审判期限I第・•市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ー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ー个半月.2有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ー个月
50⑴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人复杂案件;⑵重大的犯罪集团集体:⑶流當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⑷犯罪涉及而广、取证困降的重人复券窠件3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的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法学专业知识总结《屮惘人民大学版)刑事诉论法第二十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二亘冲!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1概念和特点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査核准的ー种审判程序⑴审理对象的特定⑵是死刑案件的终市程序(3)核准权具有专属性ゆ程序启动上具有円动性⑸报请核准必须逐级上.报2W义⑴保证死刑适用的止确性⑵控制死刑的适用,少沙、慎杀⑶是严格死刑规格、统ー执法尺度的关讓程序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1报诂复核最岛人民法院2审査复核程序市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3处理1裁定予以核准死刑: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止确,量刑适当的2依法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的3裁定撤俏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仍应死刑复核)⑴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弄量刑不当的⑵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情原判,发回重新市判・⑶发现第一市人民法院或第•市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1报电皇核岛级人民法院2市在或核程序市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3处施1裁定予以核准:原判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止确,判处死缓适当的2裁定撤情原判,发回重新市判:⑴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⑵发现原市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3直接改判:认为原判较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的,可以直接改判.4如果认为必须判处死刑的。:即执行的,应、レ|提市,或者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市判・
51第二十一章审判监督程序第一节审判督程序的概念、任务和意义1电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的生意义!概念]又称再申程序,毡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予以提出并对案件进行重新申判的方式、方法和应遵循的顺序等2特点⑴巾判对象是已姓发生法律效力而又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2)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只限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⑶重斯市判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具体程序,根据提起监督程序的主体和案件的不同而有区别⑷提起程序无时间限制⑸再审法院不受中级限制⑹再审量刑不受限制⑺再审判决、裁定的效カ取决于再巾的中级3宜义1⑴市判监督程序是茴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准确适用刑罚的法律保证.⑵审判监督程序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L作依法实行监督的壺要形式和有效措施.⑶审判监督程序有利于维护市判机关的权威,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埋.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1申诉的材料来源1申诉的含义巧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2申诉与上诉的区别⑴对象不同⑵主体抱用不同⑶受理的机关不同:申诉的手机关是原市人民法院、I•.级人民法院,对应的人民检察院⑷期限不同:申诉应当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⑸后果不同:申诉只是提起再巾的材料来源3申诉的提出:原市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应的人民检察院4受理⑴应ツ受埋:在法定期限内申诉的,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例外A可能对原市被告人宣告无罪的B原由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诉,而法院未受理的C属于疑灌、复杂、重大案件⑵不予受理A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申诉B上级法院对经终市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市判监督程序市理后维持原判或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巾判监督程序复会均驳回起诉的申诉案件C最髙人民法院再由裁判或者复合驳回的案件,申诉人仍不服而提出申诉的5巾査处埋2提起审判监督的主体r各級人民法院院氏和审判委员会(对木院巾埋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卜.级人民法院3最髙人民检察院和其他I.级人民检察院
52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只要申诉具有下列四种法定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就应当重新审判・I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2据以定罪及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狗私舞弊,杆法裁判行为的.4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1决定再中:各级法院对于本院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2指令再市:最高院、上级法院3决定提市:最高院、」•.级法院ス提出抗诉:与二审抗诉的区别⑴抗诉的对象不同⑵抗诉的权限不同:基层检察院不能提起再市抗诉、最高检察院不能提出.市抗诉⑶接受抗诉的巾判机关不同::市抗诉为上级法院,再审抗诉为同级法院⑷抗诉的期限不同:⑸抗诉的效力不同:再市抗诉并不导致原判决、裁定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执行的停止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1重新审判的方式和程序1重新审判的方式⑴直接开庭中理A依照第一巾程序中理的:B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巾理的:C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D可能对悚市被告人(原中上诉人)加重刑罚的:口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情形的⑵书面市理A除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处,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崎垂的:13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C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市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D原市被告人(原巾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溝的: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人民检察院的同意:H法院按照巾判监督程序决定再申,按木规定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经两次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⑶书面巾理和调会讯问相结合2重新审判的程序⑴再审,A应ウ另行组成合议庭巾理,原合议庭成员应当回避B原市是第一市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申判,可以上诉、抗诉C施事是第..市案件,按照第.巾程序审判,所作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⑵提市,应、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巾判,所作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巾的判决、裁定.2重新审判后的处理I裁定驳冋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鮭刑适当的2改判:A原判决、裁定认定密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ウ的,应当判决撤俏原判,予以改判.B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淸,证据不足的,经过再审査洁事实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C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为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止的无罪判决.如果是按照第二市程序中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应当发回第一市人民法院重新申判或者指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第一审程序歪新巾判.应当对被吿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过刑的,应当撤销原裁判,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53う期限人民法院理审理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市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市结需要延长期限的,可以延氏3个月
54第二十二章执行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执行的概念挣点意义1概念司法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以及解决实備过程中出现的特定向做(刑罚变更等)应遵循的步骤和采取的方法2特点⑴执行主体较为广泛⑵执行的依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⑶执行内容:两个方面⑷遵守特定原则:严格、强制、迅速及时执行3点:义⑴惩罚和教育犯罪分子⑵有效保护的公民的合法权益⑶有利于加强对群众的社会主义教自2执行机关执行机关:人民法院、罪犯改造机关、公安机关执行指挥机关:人民法院执行监啓机关,人民检察院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种类与执行机关1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裁判的执行!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刑事诉讼法》第210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上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城岛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由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即执行的判决,应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执行死刑命令应按照统ー样式壊耳,然后由院长签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単・2执行死刑的法院原市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警察、公安机关的武警交付执行前,应当通知同级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停止り暂停⑴停止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发现有法定不能执行死刑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其作出裁定判决可能有错误的,罪犯掲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皿,可能需要改判的: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岛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岛人民法院依法改判⑵暫停人民法院在将罪犯交付执行后,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裁定与停止的原因和时间不同4具体程序和要求(略)2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交付执行的机关人民法院2执行机关监狱、看守所、未成年人管教所、公安机关3配合与制约4交付执行的时间3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I交付执行的机关、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一公安机关2考察监督4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1执行机关:公安机关2执行方法执行管制应当由执行机关依照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向舞犯所在小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亢布其犯罪事实、管制期限和必须遵守的规定.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其所在単位或者居住地群众宣布犯罪事实、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应ッ遵守的规定5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原市人民法院6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执行第一市人民法院判次被吿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的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巧立即弃放,采取了其他强制措施的,应と即撤俏
55第三节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1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变更1死刑执行变更,同上2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变更⑴减为无期、有期徒刑⑵执行死刑2暂予监外执行1含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由于有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形,暂时不采取在监狱或拘役所执行原判刑罚的ー种变通执行方式,条件消失后,罪犯仍会被收监执行2适用对象!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埋,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古社会的罪犯,可以暂F监外执行3人民法院和监狱有权次定4执行机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通位协助进行监督3减刑和假科1减刑:⑴条件:悔罪表现(四方面)、”.功表现(六种)⑵管辖:5种情况2假释⑴对软:有期无期(2)条件:期限1/210年⑶管辖:与减刑基木相同4对新罪、漏罪的追究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5发现惜判和对申诉的处理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钳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第四节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I对各种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2对执行机关执行刑责的监督略第二十三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一节概念和意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14——182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意义第二节特有原则I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2分案处理3不公开处理4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原则5及时迅速的原则第三节特点1立案程序的特点:必须依法在明年龄2侦査程序的挣点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承办强制措施的严格限制相对緩和的讯问方式3起诉程序的特点由专门的起诉科、起诉组或专人负责4审判程序的特点市判蛆织开庭前的准备I作开庭市理5执行程序的特点第二十四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司法协助制第一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概述!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诉讼活动涉及到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或而要在国外进行的刑事诉讼所将有的方式、方法和步骤2渉外刑事诉讼程序所适用的案件拖用7类3涉外刑事诉讼所适用的法律第二节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适用中国法律和信守国际条约相结合2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中国法律煥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3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4外国籍、セ事人可以委托中国辩护或代理第三节刑事司法协助I刑事司法协助概念和意义一国的法院或其他的司法机关,根据另一国的法院或其他的司法机关的请求,代为或者悔助实行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司法行为,狭义,仅与巾判有关广义:还包括引渡2刑事司法俗助的法律依据3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
56第二十五章刑事赔偿程序第一节刑事赔偿的概念和意义1刑事赔偿的概念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使侦査、检察、市判、监狱管埋职权的机关及其「•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给公民造成损害的,受害人依法有权取得国家赔偿,国家依法应予赔偿的法律制度2刑事赔偿的意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司法机关及其人员合法正确的行使职权是民主和法治的必然要求第二节刑事赔偿的范围1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⑴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⑵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⑶依照巾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⑷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カ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⑸達法使用武器、セ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容或者死亡的2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⑴违法对财产采取査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⑵依照市判监督程序再巾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3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⑴因公民自己故意件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⑵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料押的:⑷行使国家侦査、检察、巾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I: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⑸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盍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a第三节刑事赔偿程序1刑事赔偿请求人和义务机关1刑事噌偿请求人⑴含义因行使侦直、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1: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了人身权或财产权,依法有权提起刑事赔偿请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常情况下就是受害人木人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可以是其他人(2)KM受害公民本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公民死亡的时,継承人、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受害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终止时,承受权利的主体2刑事赔偿义务机关⑴含义接受刑事舉偿清求人的赔偿请求,承担赔偿责任的国家机关,通常情况下与侵权机关毡一致的行使国家侦査、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1: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蛆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暗借义务机关②他用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暗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賠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賠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ー事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陥偿义务机关赔信请求人因在起诉审判阶段被错误羁押而申请嘱偿的,可向共同陥借义务机关中的任何ー个提出申请,先受到申请的机关为受理机关2进行刑事赔偿的具体程序1刑事赔借义务机关处理先行原则2刑事赔偿诘求的提起,有权申诉3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刑事賠偿请求受理和处理4刑事赌借的复议5人民法院賠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6刑事追偿刑事鰭偿义务机关,向刑事賠偿请求人赔偿损失后,依法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賠借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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