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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1056-2011 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ICS65.020.30B45备案号:34990-2012DB22吉林省地方标准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056—2011代替DB22/T1056—2004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Sikadeerproductprocessingtechniqueprocedure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2011-12-15发布2011-12-15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056—2011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22/T1056—2004《梅花鹿产品加
2、工技术》。本标准与DB22/T1056—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改为: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鹿胎膏的加工”;——表1排血茸第一天煮炸、烘烤时间参照表增加了“烘烤温度”。本标准由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双阳分局、长春市双阳区鹿业技术管理协会、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坤、桂宝玉、闫宏。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056—2004。I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
3、用不得翻印DB22/T1056—2011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梅花鹿茸及鹿鞭、鹿尾、鹿筋、鹿胎、鹿心、鹿血等鹿副产品的加工程序、加工方法、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梅花鹿鹿茸及其它副产品的初加工。2要求2.1排血茸加工要求排血充分,皮色好,不黑根,不瘪头,不破损,不臭茸。2.2带血茸加工要求含血充足,茸表含血均匀充分,不黑根,不瘪头,不破损,无臭茸,无异味。2.3鹿副产品加工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要求产品完整、纯干、不臭、无虫蛀、无霉变、无污染。3鹿茸加工方法3.1排血茸采取煮前排血、煮炸排血、远红外线烘干、自然风干及回水煮头等基本程序。3.1
4、.1加工前准备要对鹿茸进行称重、编号、测尺、登记、排(抽)血、洗涮、上夹等。3.1.2加工技术要求应根据鹿茸的大小、种类、老嫩程度等来确定煮炸烘烤时间和次数,具体数据按表1规定执行。表1排血茸第一天煮炸、烘烤时间参照表第一排水第二排水鲜茸支重间歇冷凉时间烘烤时间烘烤温度茸别每次时间每次时间Kg下水次数min下水次数min℃ss1.0~1.36~935~4515~205~830~3550~6065~70花二杠0.5~1.05~825~3510~154~620~2545~5065~70锯茸0.2~0.64~720~255~103~415~2040~4565~701DB22/T1056—2011
5、表1排血茸第一天煮炸、烘烤时间参照表(续)第一排水第二排水鲜茸支重间歇冷凉时间烘烤时间烘烤温度茸别每次时间每次时间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Kg下水次数min下水次数min℃ss3.0~3.59~1240~5020~257~1040~4560~9070~75花三杈2.5~3.08~1135~4015~206~835~4060~7570~75锯茸1.0~2.57~1030~3510~154~625~3550~6070~753.1.2.1在实际操作时,可根据鹿茸的实际情况,在时间和次数上加以调整。第一水必须以锯口出现粉红或粉白色血沫为标准,说明已达到第一水煮炸的目的了。3.1.2.2第二水煮炸
6、操作程序、方法、时间等与第一水基本相同,但从下水时间和次数上应适当缩减,以煮透为原则,锯口出现泡沫即可结束。3.1.2.3第三水以后的鹿茸,其茸表皮已基本固定,此时主要煮炸茸的上半部,每次煮炸入水时间可适当增减,以煮透为主。3.1.2.4烘烤每次煮炸结束后,要等彻底冷凉后,烤箱温度达到68ºC~75ºC时,将鹿茸放入烤箱,烤箱温度要相对恒定,烘烤时间应根据茸的大小,适当掌握,以烤透为准。烘烤时要随时检查鹿茸是否有喧皮,并及时用粗针头排出喧皮内的血液及渗出液,以防造成鹿茸破裂。3.1.2.5冷凉风干每次煮炸、烘烤后,都要送到风干室进行风干,但应注意鹿茸拿出烤箱时,必须及时擦去茸表烤出的油汗,
7、以防鹿茸糟皮、破损而造成降等减值。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3.2带血茸将茸内血液全部留在茸体内,由于带血茸血液及流体等有效成分不流失,因此,可提高鹿茸质量及干茸重。3.2.1加工前准备收取鲜茸后,锯口朝上立放,防止茸内血流失,然后用高温的烙铁封烙锯口,再进行称重、测尺、洗涮、编号、登记入帐。3.2.2煮炸、烘烤技术要点鲜茸头四天每天煮炸一次,烘烤一次,第五天开始,连日或隔日回水煮头、烘烤一次,具体加工、烘烤时间按表2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