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发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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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发包文件工程名称:洪泽区淮宝路砚临沟桥梁工程发包人:淮安市洪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

1发包文件备案工程名称:洪泽区淮宝路砚临沟桥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意见: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年月日发包人意见:年月日监管机构审批意见:经办人:年月日第一章抽签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洪泽区淮宝路砚临沟桥梁工程项目编号hzxxgc20190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淮宝路上,桥梁上跨砚临沟;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23

2工程内容新建桥梁,单跨13m简支梁桥,桥梁全长23.84m,现状老桥宽13。5m,不能同时满足机动车、非机动车及人行的通行要求,在老桥两侧新建非机动车及人行通行桥梁;设计荷载:城-B级。各投标人在投标前请务必认真踏勘现场。南侧桥(1号桥)宽度:0.375m+3m+4m+0.375m=7.75m。北侧桥(2号桥)宽度:0。375m+2m+4m+0。375m=6。75m。质量合格发包工期60日历天发包方式小型项目发包(固定价随机抽签)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投标费用购买有关发包文件资料200元(不退)抽签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内有效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定标方法固定价随机抽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封袋上应写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联系方法,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中标后中标单位再提供三份副本)领取发包文件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4日登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http://www.hzztb.cn/下载本工程的发包文件(含预算价文件、抽签价文件)等必要资料。发包人开标前可能对投标文件做出修改,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网站。现场勘察投标人对现场自行勘察联系人及方式18952331618书面答疑公布发放发包文件开始后接受质疑并答疑,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http://www.hzztb.cn/网站上公布答疑和发包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投标人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抽签价人民币1491132.93元控制价人民币1584551.54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19年3月15日上午9时00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抽签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联系人、电话陈晓勇  电话:18952331618一、总 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现场条件(1)施工场地拆迁、平整情况: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负责(3)场内外道路:具备开工条件23

3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如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一年内发包人不接受其投标;3、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文件的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被锁定的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企业,自锁定之日起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4、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后方可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系统诚信库中、投标截止时间前审核通过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无在建工程,如评委评标时发现所派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有在建工程的,无论此工程是否完工,一律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5、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6、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7、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8年7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8、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11、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整个投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与发包公告中载明的条件发生实质性改变或发包人认为不能接受的其它变化,以及投标过程中有陪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规行为,发包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上述情况,业主有权无条件立即解除与该承包人的施工合同并清退出场,全额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每延误一天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由此所造成承包人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二)抽签费用23

4投标人应承担其购买有关发包文件资料200元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抽签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一、发包文件(一)发包文件的组成发包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和投标答疑补充文件、补充通知1、抽签须知2、合同主要条款3、施工技术标准、规范4、预算价文件、抽签价文件5、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审查表)6、发包文件部分格式投标人人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下载发包文件,同时应认真检查发包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发包文件后一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发包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发包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发包文件的澄清1、投标下载发包文件后,应按前附表的规定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所需的各项资料;发包文件不再对本发包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进行描述。投标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考察现场的费用。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抽签的情况。中标后,承包人不得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提出费用或工期索赔。2、投标人在收到发包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发包文件后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文字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向发包人提出。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控制价文件后应依照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对招标控制价文件及抽签价文件进行核实和确认。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书面),发包人将视具体问题以书面文字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发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答疑),并及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如因答疑而产生对发包文件实质性修改的,按本须知第六条的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4、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确定已收到答疑、修改通知等有关发包文件的澄清、修改资料。5、投标人对发包文件未提出异议部分,视为完全接受该条款,中标后如中标人提出异议,以有利于发包人的解释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变动、索赔和补偿.6、如果投标人发现本发包文件中存在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组成文件中出现明显或不符合思维逻辑等的错误;打印错误等)时,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五)条第2款中规定的时间与方式提出质疑文件。如果投标人在抽签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质疑,中标后,承包人必须接受由发包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作出的书面解释.(三)发包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包人可能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修改发包文件,修改通知将作为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发包文件同等效力;2、在抽签截止日期前,发包人可能会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http://www.hzztb.cn/答疑栏目公布发包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3、当发包文件与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二、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确认函23

52、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保证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且保证金出自投标人基本账户,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3、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1)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2)子账号:9902000528429681(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备注:因民生银行在洪泽为新设网点,各银行网银系统中可能会找不到洪泽支行,如在操作中遇到此问题,可以选择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4)行号:3053087730484、保证金账户要求:每次投标,请投标人看清发包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一栏,不同项目的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不能重复使用,投标人汇款时必须看清每个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并将保证金汇入所投项目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中.5、保证金缴纳后,投标人可以电话联系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以下简称“洪泽分中心”)财务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各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查询。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洪泽分中心财务联系,联系电话:0517-87223270。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单位保证金未缴纳,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缴纳注意事项(特别提醒):(1)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2天打款并核实保证金到账情况。(2)缴纳方式为转账、电汇、网银,不得采用现金、本票、银行汇票。(3)如果投标保证金缴纳遇到问题,请联系洪泽分中心财务0517-87223270。(4)投标人不需要再换取收据。(5)如果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议或者补充说明,投标人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的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6、中标结果公示不在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将适时退还给投标人。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退还。7、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包括网银)或电汇转入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财务将自动退回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联系电话:0517-87223270.8、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对中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查实的;(3)投标人在开标、评标及定标过程中不服从招投标监管部门合法监督管理的以及扰乱正常招标程序的;23

6(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抽签有效期1、投标文件在抽签截止日期之日起本须知规定的日历天内有效。(二)抽签截止时间1、投标人必须在抽签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2、超过抽签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一、抽签(三)抽签1、抽签在发包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抽签地点为发包文件中确定的地点;2、抽签由发包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抽签现场不予接收。(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签到要求进行签到的。(3)未按发包文件规定密封投标函袋的;(四)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由发包人根据法律、法规依法组建.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发包人从淮安市建设工程专家评委库中相关专业的且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确定。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评标结论。3、本工程施工发包评标定标程序(1)抽签(2)初步评审(3)撰写资格审查报告(4)确定中标人(五)初步评审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表中的资格必要条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序号内容要求的标准和条件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打√或说明)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发包文件要求的承诺(详见承诺书模板);提供承诺书(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23

73投标申请人须是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系统诚信库中、投标截止时间前审核通过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无在建工程,如评委评标时发现所派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有在建工程的,无论此工程是否完工,一律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银行基本帐户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9按照发包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0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文件的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被锁定的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企业,自锁定之日起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以上各项任何不符合要求的都会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文件无效。2、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一、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本工程采用固定价随机抽签。本工程采用固定价随机抽签方式。抽签现场,由发包人抽签确定中签单位。23

8当投标单位≤20家时,采用两轮抽签方式,第一轮由投标单位按签到的顺序,分别抽取本单位对应的抽签号,第二轮由发包人从所有签号中随机抽取三个签号,第一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20<投标单位≤300家时,投标单位在签到时对应的序号即为抽签号,发包人从投标单位对应的签号中随机抽取三个签号,第一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投标单位>300家时,采用两轮抽签方式,第一轮由发包人从0~9的10个号码中随机抽取N个号码,N=3000÷投标人数量(去尾取整).凡投标单位签到时对应序号的尾号与上述N个号码之一相同的,即进入第二轮抽签.第二轮首先确定入围投标单位的抽签号,由公证处对投标单位签到时的序号由小到大进行重新排序,从1开始重新编号后的号码即为投标单位对应的抽签号.发包人从投标单位对应的抽签号中随机抽取三个抽签号,第一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抽签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果中标候选人中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如果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都不合格,发包人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重新进行抽签。中标公示在抽签(摇号)第二天开始,在洪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为承包人,如果前三名都出现问题,发包人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重新进行抽签。2、发包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发包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发包人可以按照抽签现场中签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签候选人为中标人。一、授予合同(一)中标1、发包人在确定中标人后3日内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出具本单位的介绍信.3、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建设工程市场交易费3200元、招标代理费10000元(含评委费)、公证费1500元。中标后中标人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支票,存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及帐号(无息)。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尽快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6、中标人不按上述规定与发包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二)合同签订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发包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二、其它1、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对工期总体计划及分阶段计划的调整,以及对工程管理及确保工程质量提出的有关要求;2、承包人必须保证专款专用,随时准备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若发现有擅自挪用资金的情况,发包人将有权无条件地中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3、承包人应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妥善处理好与其它配套工程的关系及相关工作,不得损坏或污染已完成的其它工程设施,若有损坏或污染,负责清洁、赔偿或修复。23

9第一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洪泽区淮宝路砚临沟桥梁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江苏省淮安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一九年三月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国有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详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形式和计价方式本合同确定工程价款采用的合同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的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元)七、承包人建造师八、合同文件的组成23

10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陆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采用《淮安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分册》(版本号:T201108)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1。一般约定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3

111。4.1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l)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4。2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1。4。3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5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1。6图纸1。6。1图纸的提供(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后7日内。(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经审图机构审查后的施工图纸肆套。承包人如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或由承包人直接向设计单位购买.2.发包人义务2。5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承包人应自行到工地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邻近建筑物、道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之情况。中标后,承包人不得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提出费用或工期索赔.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无⑶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承包人应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了解工程现状。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承包人根据自身需要及时向发包人申请查阅地质勘探报告及地下管线资料.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由发包人以不影响正常施工为原则进行办理,承包人应予积极配合,因承包人原因致使证件办理延续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予顺延。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三方按施工图纸等进行现场交验,并提供书面报告交承包人。交验后,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护水准点和控制点,并对此负责,此后由于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双方另行协商。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上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会同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做好周边上述工作,因承包人责任造成损害的,其损失赔偿由承包人承担。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协商。2。6其它2.6。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以书面形式委托.增2.6.4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现场负责人。职权:行使发包人代表的权利,包括组织施工现场发包人的工作、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及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授予发包人的相关权力。3.监理人23

123。1监理人3。1。1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名称:。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的职权:按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监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资料管理、现场协调等。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变更)及现场签证单;2、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3、承包人付款的审核及确认(含索赔);4、开工/停工(在紧急状态下的情况除外)/复工/竣工指令.5、分包单位的确定;6、材料设备价格及品牌的认定.监理工程师下达给承包人或其项目经理的任何涉及工程造价的指示,必须得到跟踪审计和发包人的书面认可,该指示于发包人批准之日起有效。3.2监理人员增3.2.4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4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①合同签定后10日内提供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采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等。②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提供下一个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当月已完工作量报表、承包人采购材料计划清单、发包人供应的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等资料。③每周五上午提供完成工作量报表、下周工程进度计划表,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准时参加周例会.④每份报表、计划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现场代表各提供一份,以上计划须经监理审核、发包人批准确认。⑤专项施工方案至少在开工前1周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承担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和照明设施的维护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约定及通用条款相关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及支付发生的费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供办公用房4间左右(每间不少于15m2),配备办公桌椅等办公条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见通用条款.(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交付前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并承担费用,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7)施工场地周围地上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如有发生,将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承包人制定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审批。如因承包人责任造成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损坏,其损失由承包人予以赔偿。(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江苏省、淮安市以及洪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确保文明施工、工完料尽、环境卫生。(9)用水用电费用及其来源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已将上述涉及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之中。(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办理本工程承包人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夜间施工审批,以及施工过程中属于承包人应办理的涉及公安、市容、环保、环卫、固体废弃物、交通、治安、城管、劳务用工管理等部门的手续,办理这些手续所发生的费用,除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外,均由承包人承担。②承担相关主管部门检查、视察工地所需的现场准备工作;配合质监、安监单位的现场检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23

13③承包人负责工地现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还需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做好本工程全区域的卫生管理与检查。④承包人必须立刻执行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获本合同授权而发出的书面指令.若承包人没有在规定时间之内执行指令,而在收到发包人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7日之内,承包人仍未执行,发包人可另聘和指派他人执行该指示所要求的工作。其他承包人完成此项工作的相关费用从本合同应付或将会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而无须承包人认可,由此造成发包人额外损失或间接损失的,作为债务向承包人追讨。⑤承包人必须签收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资料,如有异议必须在收文之日起3日内书面回复,否则视同认可。⑥承包人报给监理部的所有资料,须同步报发包人并办理签收手续,但发包人不会越过监理直接给承包人回复。⑦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各种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设计图纸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包括监理)不正确的指令,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也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⑧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并及时发放雇员工资。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不及时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⑨承包人应协调处理扰民与民扰问题。非发包人原因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不得沿途抛洒.如因疏于管理被有关部门处罚,自行解决,费用自付。⑩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有偷工减料等现象出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及时整改返工,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4.1。9为他人提供方便见通用条款。4。2履约担保(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方式为: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银行汇票方式,存入发包人指定的帐户中,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按通用条款执行。4。3分包4.3.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承包人严禁转包或非法分包,否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承包人的责任,并按照标的额的1%进行扣减;对确需分包的特殊专业工程,承包人必须提前20日将相关分包人的企业状况、企业业绩、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上岗证书等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审核,经审核、考察同意后,承包人方可组织分包单位进场。承包人负责分包方的管理协调、资料收集整理及交接验收工作,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全面负责。如果分包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工期延误,或因专业分包原因导致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影响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竣工验收延误,承包人和分包方就分包项目对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分包施工单位为:/。4.5承包人建造师(项目经理)4.5.1承包人建造师(项目经理):⑴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前,投标书内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指定日期前进场,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有效运转.⑵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建造师及其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7日内撤换发包人认为不称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且不免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23

14⑷承包人重新调换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出具近期半年以上本企业的社保统筹交费证明原件),其资历不得低于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中原定人员的水平,经发包人考察审批后方可正式上任,在此期间承包人要保证工程质量、进度不受影响.⑸项目经理必须每周常驻施工现场,每工作日不少于8小时,每月驻场不少于20天,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程例会,有事不能出席必须事先请假。如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违反上述规定,每缺勤一日支付违约金5000元整,每缺席一次例会或业主组织的重要会议,每次处罚金6000元整.如一周有5个工作日或二个月累计10个工作日不在现场或二个月缺席例会3次的,视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解除合同的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如建造师每月出勤低于15个工作日(有请假手续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除外),发包人可直接上报区主管部门,由区主管部门确定取消该企业在洪泽区招投标市场上1—3年的投标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等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常驻工地并参加每周例会,每缺勤一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整,每缺席一次例会或重要会议支付违约金1500元整.⑹监理部负责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考勤记录,实行请销假制度,考勤记录每月向发包人上报一次.工作日期间建造师不在现场连续超过4小时需向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请假,未经批准离场视为缺勤一天;质检人员、安全员、施工员等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须全天在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请假,否则作缺勤处理。上述违约金从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如果上述各条款中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承包人还应当赔偿损失。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承包人投标报价时须标明所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若指定品牌的材料,必须按照指定品牌采购,发包人不同意变更除外.(2)承包人应根据采购需要在其项目经理部配备专门的、熟悉业务的采购人员,其采购程序和质量控制办法应报发包人和监理备案.(3)承包人采购进场的材料,必须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按规定报验.(4)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经过发包人委托的专业机构测试合格后才能使用。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进场的应立即停止进场,已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承包人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采购费用及复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且由此延误的工期不再顺延.(5)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及设备(本项目中管材、闸阀等配件)之前,必须按照国家或地方的规定以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交产品样品、样本、厂家、品牌、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复试抽验报告、环保监测证明、供应商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否则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不得进场使用,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承包人采购材料的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等相关技术文件应完备齐全,与材料进场同时提交监理审核。(7)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材料采购环节进行监控,对此承包人不得拒绝.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管理费:/。5。2。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通用条款执行。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23

155.2。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的范围:除6.2款约定外均自行修建。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的临时占地:由发包人以不影响正常施工为原则进行办理,承包人应予积极配合。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场外设施修建权的办理人:承包人,其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2场内施工道路7。2。1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承包人,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等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通过工程师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承包人向工程师报送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开工前7天.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后应当在7天内给予批复.9.3治安保卫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责任人:承包人.9。4环境保护9。4.2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工程师审批的时间:开工前7天。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后应当在7天内给予批复。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见4。1.4(2)。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人资料后3天内。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11.开工和竣工11。3可顺延的工期延误1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1。3.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11。4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承包人按1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延误天数×10000元/天。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1.5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无.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23

16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如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必须无偿返修并按工程结算价款的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赔偿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如因施工质量导致安全事故,承担事故处理的一切(责任)费用、工程的恢复费用及因此而造成后续工程延误费用。造成发包人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司法程序追究承包人责任.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2。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开工前7天。工程师审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资料后3天内.13。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3.5.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一切验收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13.8工程试车13。8.5(4)试车费用的承担:/。15。变更15。3.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承包人呈报价格,并经监理与招标人现场审核,竣工结算时由审计部门按投标书的材料、机械、人工价格、投标让利费率及有关费率计算审定。15。5暂估价16。合同价款及调整16。1合同价款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1)固定单价合同。双方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16。2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16。2。1承包人风险范围(1)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风险。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金额,应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本合同所约定的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2)全部承担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等的风险。(3)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该部分费用或工期顺延要求。(4)施工期间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5)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的风险。(6)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可以预见的风险。(7)受季节影响,当季不能施工的风险。(8)招标文件中明示和暗示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确定投标报价时已经充分考虑本工程的风险范围并将承担该风险所需费用一并计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16。2.2发包人风险范围16.1合同价款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1)固定单价合同。双方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16.2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16。2.1承包人风险范围(1)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23

17综合单价风险。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金额,应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本合同所约定的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2)全部承担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等的风险。(3)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该部分费用或工期顺延要求。(4)施工期间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5)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的风险。(6)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可以预见的风险。(7)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风险(当年绿化及其他项目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待条件成熟后施工,但不再增加费用).(8)招标文件中明示和暗示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确定投标报价时已经充分考虑本工程的风险范围并将承担该风险所需费用一并计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16.2.2发包人风险范围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发包人承担以下风险:(1)工程设计变更。(2)非承包人原因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不一致。(3)发包人在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漏项。(4)在工程招标阶段,因图纸不明确或设计深度不够,招标人为统一计算口径确定的材料暂定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5)施工期间的各类政策性调整.(6)施工合同中约定其他可以调整的因素。▲调整时间:如发生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承包人应及时申报,竣工结算时审核、确认.▲调整方法:竣工结算审计时,工程量按实计取(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甲方有权调减工程量,调整后按实结算),抽签价格中的综合单价、下浮比例不予调整。如遇缺项或漏项子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单价时,由承包人呈报价格,并经监理与发包人现场审核,最终由审计部门按投标确定的材料、机械、人工价格、投标让利费率及有关费率计算审定.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2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或其适用的修订版本。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17。1.3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等有关部门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并经审计部门确认,以此作为工程付款依据。23

1817。2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17。3工程进度付款17。3.1付款周期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完成工程量费用的70%,根据审计结果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正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在付进度款时,承包人必须保证专款专用,若发现有擅自挪用资金的情况,发包人将有权无条件地中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付。17。4竣工结算17。4。3本条变更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须将本项目的竣工图(六套)、竣工资料(六套)、电子录像、照片(一份)和竣工结算书等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给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上述工程结算资料后及时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洪泽区审计局全面审计,最终以洪泽区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因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不完整,应由承包人重新补充至完整。发包人收到上述资料的时间为承包人提供全部完整资料的时间。承包人必须为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方便,审计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在一个月内对审计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如逾期视同承包人认可审计结果。如因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不完整,或者承包人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或者承包人未及时确认审计结果,导致出具审核报告的时间延误,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县审计局出具审核报告时,如果核减金额超出送审金额的10%到20%(含10%或20%)时,按超出部分金额的12%抵扣工程款;如果核减金额超出送审金额的20%以上(不含20%)时,按超出部分金额的25%抵扣工程款。17.4。5竣工结算报告的确认方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18。竣工验收18.1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1)竣工验收后60日内,由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符合淮安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要求的竣工图纸及其它相关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3份.(2)因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原因影响工程正常竣工验收的处罚办法:如因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影响竣工验收日期,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18。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发包人书面要求执行.20.保险2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见通用条款。其中: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全部。(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照国家、江苏省、淮安市的相关规定投保,承担其相应投保费用。有关发包人委托其办理的投保费用,承包人已综合考虑中投标报价中.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通用合同条款第21。1。1项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认定的其他情形。22.违约22.4发、承包双方关于违约的其它约定:①各道工序施工质量无论是否通过监理工程师的验收确认,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每次扣罚承包人2000元。②23

19承包人对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否则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③养护期间养护范围内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应扣减工程款用于环境卫生费用,④若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经常缺勤,可以将其情况反映至县招投标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24.争议的解决24.1工程计价的调解24。2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本合同第24.1款约定范围以外的争议,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25补充条款1、承包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付.如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发生农民工上访事件,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主管部门给予的相应处罚.2、如果承包人在投标文件或随投标文件提交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涉及到有关费用或者追加合同价款的说明、要求,或招标文件规定需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而承包人声称未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的费用,发包人均不予认可.3、无论发包人是否给予了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4、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及时清理完施工现场,并按发包人和监理要求拆除临时设施及清理临时设施场地。承包人无故拖延清理施工场地及临时设施场地的,发包人可按2000元/天扣承包人的工程款。5、其它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为:全部图纸施工内容.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4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工程款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23

20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质量保修费用1、保修费用: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2、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一章技术规范1、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中应遵循国家、部颁的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注:以上若标注有误,应以正确版本为准,以现行最新版本为准。2、施工规范的执行(1)当规范和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施工图等技术文件之间有矛盾时,原则上应执行较高标准.(2)当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又无类似标准参考时,应事前经过试验取得成功,并拟订专门施工方案和工艺标准报监理认可,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3)若有新的技术规范及材料标准出台则以新规范、新标准为依据。3、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1)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管理中,必须有健全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必要的机构、制度,并赋予其应有的权责,保证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满足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表的要求.(2)工序质量的控制检验:对各工艺流程,按工序的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检查、测量,看其数据是否达到规范规定。重点结点必须有自检和监理工程师的检验记录,并填入规定的表格。(3)专业工种之间的交接检验:为了给后道工序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使后道工序的质量得到保证,同时通过后道工序的确认,分清质量责任并促进对前道工序的保护,必须进行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交接检验记录,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纠纷。(4)对检验批的验收:对检验批的划分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划小,批数适当增多,但每批次的验收采用全数检验的方案,不得使用抽样检验。第二章控制价格与抽签价格(单独发放)第三章投标文件表式23

21抽签确认函发包人:淮安市洪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根据已收到的洪泽区淮宝路砚临沟桥梁工程的发包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发包文件的抽签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如果我方中签,我方保证在发包文件规定的工期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3、如果我方中签,将派出项目经理证号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4、我方接受发包文件中的工程款预付及支付条件。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抽签须知”附表规定的抽签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签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承诺。投标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3

22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姓名)系(抽签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发包人)的工程的抽签活动。代理人在抽签、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授权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承诺书我单位参加洪泽区项目的抽签发包活动,郑重承诺:1、我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2、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23

2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3、我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没有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且自处罚之日起未超过一年的情形。4、我单位愿自觉遵守国家及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诚实守信"、廉洁的原则,从事建设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守法经营,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不从事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5、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拖欠分包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如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失信行为,我单位自愿接受相应处罚。承诺单位(施工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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