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xx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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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乡市XX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新乡市XX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是如何制定的?以下是小编收集的新乡市XX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新乡市XX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贯彻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精神,切实落实《新乡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完成XX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2、以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契机,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统筹协调,深化部门协作,加强执法监管,严格目标考核,大力开展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施治、社会共治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实现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XX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190天;全市

3、可吸入颗粒物(P10M)、细颗粒物()年均值达到省定目标,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燃煤污染防治   1.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积极采取增加天然气供应和接受域外电力规模、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XX年底,控制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同责单位: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深入实施清洁能源战略。   (1)推进实施气化新乡工程。12月底前,市区建成区管道天然气通达100%,新增天然气输入量亿立方米;有序推进“煤改

4、气”项目建设,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民用,力争XX年天然气消费量达到或超过省定目标。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同责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2)加快开发风能资源。统筹风能资源和项目布局,加快集中开发型风电场建设,开展大型集中式平原风电试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同责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3)积极发展光伏发电。稳步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同责单位:各县(

5、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农牧局。 3.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1)加强城市煤炭总量控制。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015号)要求,依据河南省下达我市的能源(煤炭)消费控制任务,将煤炭减量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管委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需要,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断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同责单位: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

6、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严控高污染燃料使用。在划定并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禁燃区范围,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禁燃区域内严禁燃烧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各类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并逐步取消禁燃区内的高污染燃料销售网点。各地要加大对禁燃区内煤炭加工、储运、销售的监管力度,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煤锅炉及各类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同责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

7、单位:市工商局。   (3)开展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产业集聚区能源结构调整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发改能源〔2017〕1548号)要求,开展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建设,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到2017年底,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全部淘汰或者部分改造为应急调峰备用热源,不再新建分散供热锅炉,确保实现“一区一热源”。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同责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4.加强燃煤散烧管控。   落实《新乡市商品煤质量

8、管理办法》(新环〔2017〕320号),禁止销售和使用灰分高于32%(褐煤高于25%)、硫分高于1%的散煤。研究制定《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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