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gb 500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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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NationalfoodsafetystandardDeterminationofmoistureinfoods2010-03-26发布2010-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GB5009.3—2010前言本标准代替GB/T5009.3-200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和GB/T14769-19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与GB/T5009.3-2003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卡尔费休法作为“第四法”;——对直接干燥法中的温度范围进行

2、了修改;——明确了第一法和第二法公式中的单位;——对减压干燥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5009.3-1985、GB/T5009.3-2003;——GB/T14769-1993。IGB500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中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101℃~105℃下,不含或含其他挥发性物质甚微的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及卤菜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减压干燥法适用

3、于糖、味精等易分解的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它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试样测定,同时该法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蒸馏法适用于含较多挥发性物质的食品如油脂、香辛料等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g/100g的样品。-3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g/100g的样-5品,卡尔•费休库伦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g/100g的样品。第一法直接干燥法2原理利用食品中水分的物理性质,在101.3kPa(一个大气压),温度101℃~105℃下采

4、用挥发方法测定样品中干燥减失的重量,包括吸湿水、部分结晶水和该条件下能挥发的物质,再通过干燥前后的称量数值计算出水分的含量。3试剂和材料除非另有规定,本方法中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3.1盐酸:优级纯。3.2氢氧化钠(NaOH):优级纯。3.3盐酸溶液(6mol/L):量取50mL盐酸,加水稀释至100mL。3.4氢氧化钠溶液(6mol/L):称取24g氢氧化钠,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3.5海砂:取用水洗去泥土的海砂或河砂,先用盐酸(3.3)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再用氢氧化钠溶液(3.4)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经1

5、05℃干燥备用。4仪器和设备4.1扁形铝制或玻璃制称量瓶。4.2电热恒温干燥箱。1GB5009.3—20104.3干燥器:内附有效干燥剂。4.4天平:感量为0.1mg。5分析步骤5.1固体试样:取洁净铝制或玻璃制的扁形称量瓶,置于101℃~105℃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加热1.0h,取出盖好,置干燥器内冷却0.5h,称量,并重复干燥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2mg,即为恒重。将混合均匀的试样迅速磨细至颗粒小于2mm,不易研磨的样品应尽可能切碎,称取2g~10g试样(精确至0.0001g),放入此称量瓶中,试样厚度不超过5mm,如

6、为疏松试样,厚度不超过10mm,加盖,精密称量后,置101℃~105℃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干燥2h~4h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后称量。然后再放入101℃~105℃干燥箱中干燥1h左右,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后再称量。并重复以上操作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2mg,即为恒重。注:两次恒重值在最后计算中,取最后一次的称量值。5.2半固体或液体试样:取洁净的称量瓶,内加10g海砂及一根小玻棒,置于101℃~105℃干燥箱中,干燥1.0h后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后称量,并重复干燥至恒重。然后称取5g~1

7、0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蒸发皿中,用小玻棒搅匀放在沸水浴上蒸干,并随时搅拌,擦去皿底的水滴,置101℃~105℃干燥箱中干燥4h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后称量。以下按5.1自“然后再放入101℃~105℃干燥箱中干燥1h左右……”起依法操作。6分析结果的表述试样中的水分的含量按式(1)进行计算。m−m12X=×100……………………………………………………(1)m−m13式中:X——试样中水分的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m1——称量瓶(加海砂、玻棒)和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m2——称量

8、瓶(加海砂、玻棒)和试样干燥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m3——称量瓶(加海砂、玻棒)的质量,单位为克(g)。水分含量≥1g/100g时,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水分含量<1g/100g时,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7精密度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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