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678691
大小:26.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1-22
《一股东被“炒鱿鱼管理” 法院认定公司违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一股东被“炒鱿鱼管理”法院认定公司违法 柳州市一公司的股东兼副董事长胡某被“炒鱿鱼”,而公司此举被法院认定为违法。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胡某所在的公司,是柳州市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于1999年11月改制。当时,胡某在事务所持有11%的股份。事务所董事会共有3人,胡某担任副董事长。2008年1月1日,胡某与事务所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从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010年2月23日和5月20日,胡某认为事务所董事长周某没有尽职,于是同其他董
2、事召开临时董事会议,并依据决议到财务部门查账。原本打算“弹劾”董事长的胡某,却没有如愿。因为在胡某开展查账不久,事务所解散了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该职由董事长周某担任。 原副董事长和董事长的“战争”也随之升级了:同年8月9日,胡某和股东刘某以股东名义向其他股东致公开信,对周某的管理能力及事务所的经营现状、发展状况提出了质疑。11天后,周某提议并经临时股东会讨论决定,事务所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书面通知解除胡某的劳动合同。 胡某被&ldqu
3、o;炒鱿鱼”后,在当年9月6日向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请求裁决事务所解除其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今年2月,胡因为迟迟没得到裁决,并已超过时限,于是向柳州市城中区法院起诉,诉称自己行为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事务所对他“炒鱿鱼”属违法。 日前,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是事务所的员工,又是事务所的股东和董事,依法享有对事务所财务状况的知情权。因此,胡某自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并调取会计账簿,属于利用董事或股东身份实现知情权的方式。此外,胡某致股东的公开信,也是基于对事务所经营的担忧,并
4、不违反《劳动合同法》,而且也没有证据证实这一行为给事务所造成了损害。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存续。营销(Marketing)什么是营销 营销(台湾称为:行销)是关于企业如何发现、创造和交付价值以满足一定目标市场的需求,同时获取利润的学科。营销学用来辨识未被满足的需要,定义、量度目标市场的规模和利润潜力,找到最适合企业进入的市场细分和适合该细分的市场供给品。 营销经常由企业组织中的一个部门专门负责,这样其实有利有弊。利在:便于集中受过营销训练的群体专门从事营销工作;弊在:营销不应该仅限于企业的一个部门来进行,而应该在企业所有活动中体现
5、出来。根据杰罗姆·麦卡锡在《基础营销学》下的定义:营销是指某一组织为满足顾客而从事的一系列活动。营销学中的主要概念 包括市场细分(segmentation)、目标市场选择(targeting)、定位(positioning)、需要(needs)、欲求(wants)、需求(demand)、市场供给品(offerings)、品牌(brands)、价值和满足(valueandsatisfaction)、交换(exchange)、交易(transaction)、关系和网络(relationshipsandnetworks)、营销渠道(marketingchanne
6、l)、供应链(supplychain)、竞争(competition)、营销环境(marketingenvironment)和营销策划/方案(marketingprograms)。这些术语构成了营销职业的词汇库。营销的主要过程 营销的主要过程有: (1)机会的辨识(opportunityidentification); (2)新产品开发(newproductdevelopment); (3)对客户的吸引(customerattraction); (4)保留客户,培养忠诚(customerretentionandloyaltybuilding);
7、(5)订单执行(orderfulfillment)。 这些流程都能够处理得好的话,营销通常都是成功的。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的话,企业就会面临生存危机。营销的终极使命:追求利润最大化 营销已经是一个如此耳熟能详的词汇,或者说任何一个稍具规模的企业都会有这样一个部门或者专门的队伍。然而营销到底是什么?营销对于一个企业的意义何在?我们如何看待营销在整个企业发展战略中的位置? 在网上流传的一个关于“中国十大最烂专业”的帖子中,市场营销赫然在列。毕业生很难找工作显然是其最大的理由。市场营销,一方面极受企业重视,几乎被所有老板列为企业最核心的部门;另一方面,该领域
8、里的所谓专业人才们却茫然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被社会和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