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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5
《冀州市肉食加工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冀州市肉及其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盛夏时节,气温持续升高,食品安全事故呈多发态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严厉打击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病死畜禽加工肉食品的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及其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肉及其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肉及其制品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行为,改善全市肉食加工单位(户)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卫生状况;严厉打击利用病死畜禽加工肉食品违法行为;切实加强肉及肉制品质量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促使全市肉食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违
2、法生产经营肉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二、整治时间2012年7月15日——2012年8月20日第一阶段组织发动:2012年7月10日—7月15日,市质监局制定《冀州市小型肉食加工基本卫生要求》,对全市肉食加工单位(户)负责人进行培训;市政府食安办召开全市肉食加工单位(户)肉食加工销售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5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与全市肉食加工销售单位(户)负责人签订肉食加工销售食品安全责任状。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2年7月15日—7月25日,各肉食加工销售单位(户)按照《冀州市小型肉食加工基
3、本卫生要求》对自己的加工场所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对照,查找薄弱环节,采取“缺什么添什么、少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自觉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书面申请市质监局验收,经验收合格发给肉食加工备案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第三阶段停业整顿:2012年7月25日-8月5日,经验收不符合《冀州市小型肉食加工基本卫生要求》或逾期未申请验收的一律停止肉食生产加工活动;2012年8月20日前仍达不到《冀州市小型肉食加工基本卫生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冀州市肉及其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
4、商务局、市畜牧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成员。 四、监管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卫生局:负责全市肉及其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负责5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市畜牧局:负责对畜禽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管,与畜禽养殖户签订畜禽养殖食品安全责任书;依法查处销售、收购病死禽畜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养殖场(户)、屠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畜禽宰前检疫;督促畜禽定点厂、点完善畜禽产品标识和检疫证明;严禁病害、病死畜禽流入市场,从源头上保障肉食品安全
5、。 (三)市质监局:负责肉食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制定《冀州市小型肉食加工基本卫生要求》。重点检查肉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小作坊式企业的加工原料、辅料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使用肉品的检验、检疫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熟肉加工各项制度是否落实;生产加工场所卫生和加工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等,规范肉食加工单位(户)生产加工行为;与肉食生产加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依法取缔肉食加工行业的“黑窝点”。(四)市商务局:强化畜禽屠宰行业的市场监管,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等非法屠宰场(点),杜绝私宰肉上市,查处规模养殖
6、场的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督促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规范畜禽产品标签标识。 (五)市工商局:负责肉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5依法查处猪肉、白条鸡批发、零售单位(户、摊)经营销售非定点厂点屠宰的猪肉、白条鸡行为;督促肉食销售单位(户)落实进货索证、索票、验收制度。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肉食品的行为。 (六)市食药监局:负责对餐饮、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经营、加工肉食品卫生的督查,落实餐饮、集体食堂畜禽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饮食摊点)加工使用非定点屠宰厂点屠宰的猪肉、白条鸡行为。 (七)公安局:负责打击私屠滥宰、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存在的食品
7、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畜禽和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执法秩序,查处暴力抗法事件。 (八)各乡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养殖、屠宰、加工、经营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及时掌握肉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情况,做到情况清楚、排查到位,一经发现无证生产经营肉食品或制售假冒伪劣肉食品等违法行为,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查处工作,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有序、有效。 五、整治重点(一)、畜禽屠宰场、点(户)(二)、猪肉、白条鸡肉食加工单位(户)(三)、猪肉、白条鸡批发、零售、使用单位(摊)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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