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1349965
大小:23.28 KB
页数:6页
时间:2021-01-26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1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已经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经过,现将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公布,自2月1日起施行。部长张军12月25日2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3月30日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根据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法执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际
2、和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在乡镇和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3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第五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
3、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和指导。第二章执业管理第七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有规范的名称和章程;有三名以上符合司法部规定条件、能够专职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住所和必要的资产。事业体制基层法律服务所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普通合伙制基层法律服务所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至少有两名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能够专职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合伙人,并有经全体合伙人协商
4、一致并签名的合伙协4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议。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人员、财务、职能应当与司法所分离。第八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名称应当由以下三部分内容依次排列组成:县级行政区划名称,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字号,法律服务所。第九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名称、住所;(二)本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职责;(三)执业工作制度;(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辅助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办法;(五)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六)其它内部管理制度;5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
5、参考(七)停办、解散及清算办法(八)章程修改的程序;;(九)其它需要载明的事项。第十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和修改章程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或者由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第十一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二)停办或者决定解散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它情形。基层法律服务所无正当理由停
6、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解散,应当终止。62020年4月19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