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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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撰写人: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字[xx]9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海星学校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按照勤俭、必需、严紧和易行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差旅费是指离开苏州市城区〈即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城区,不含所属县(市),下同〉开展学校行政、教学、科研等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差旅费实行凭据

2、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第三条学校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减少不必要的差旅费开支。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乘座火车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普通)舱或其他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第五条校级领导出差或有上级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带队,因工作需要,经校长批准,可以乘坐相应等级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第7页共7页第六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校长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

3、。第七条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飞机所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和航空旅客人身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第八条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硬卧铺票,凭据报销。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住宿四星级及其以上星级的高档饭店(宾馆),不得住宿豪华房间。第十条校级领导出差住宿费凭据按实报销。其余人员出差住宿费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规定限额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实际住宿费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部分自理。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出差住宿原则上两

4、人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住宿或标准间包住,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两倍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第十二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等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三条第7页共7页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据报销。第十四条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40元。第十五条无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票据的,可以凭路桥通行费票据或经校长核准出差天数批准后,报销伙食补助费。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当天来回的,按

5、一天计算核报伙食补助费。第五章公杂费第十七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另凭据报销。第十八条公杂费每人每天标准为20元,用于补助其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出差期间电话通讯费不再报销。第十九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可凭路桥通行费票据或经校长核准出差天数批准后,公杂费减半报销。第二十条出差人员乘坐出租车要从严控制,因特殊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车的,经校长批准方可乘坐,凭据报销。如已报当天出租车票的,则当天公杂费不再报销。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当天来回的,按一天计算核报公杂费。第六章与会、学

6、习、培训、进修的差旅费第7页共7页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离开苏州市城区参加会议〈含10天以下(包括10天)的培训,下同〉,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即非食宿自理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管理规定统一开支的,学校不予报销;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校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指本办法第一至第五章规定,下同)报销。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离开苏州市城区参加会议,会议通知明确会务费开支要求的,可任选一种报销方法。如会务费凭会议通知和合法票据按实报销的,则不予核报伙食补助费、培训资料费;公务费减半报销。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离开苏州市城区

7、参加会议,会议通知明确不统一安排食宿即食宿自理的,在途期间和会议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凭会议通知(食宿自理证明)回校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期间公杂费减半报销。会议通知没有明确不统一安排食宿而会上要求食宿自理的,一律按第二十二条办理。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离开苏州市城区参加各类学习、进修及10天以上的培训,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除按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其他开支按下列规定报销:第7页共7页(一)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其住宿费要在规定限额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内凭据报销,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二)工作

8、人员经批准到外地参加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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