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复习重点.doc

国际商法复习重点.doc

ID:59395439

大小:58.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20-05-29

国际商法复习重点.doc_第1页
国际商法复习重点.doc_第2页
国际商法复习重点.doc_第3页
国际商法复习重点.doc_第4页
资源描述:

《国际商法复习重点.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1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活动及规范国际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特点:跨国性)公法: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以保护个人或私人利益为主要目的的法律2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用以确定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费用和风险负担的一种具有国际通用性的习惯。(它并不当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仅供商人选择适用。)3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仅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企业法人。(特点):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股东人数受到限制(2-50);不能公开募股;股东的

2、出资转让必须经公司同意;设立程序遵循准则主义。4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点):典型的资和公司;股票可以公开发行;股东发起人不得少于5人;帐目必须公开;股份公司的管理权和所有权分离。5国际商事惯例:是指在国际商事交往中经过长期反复的国际实践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商事原则和规则。6要约:乂称“报价”或“发盘”,指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人有在其要约一旦得到承诺就将受其约束的意思表示。成

3、立条件: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向一个以上的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内容十分确定;要约人相对方表明其会就自己表示的意思表示约束。生效时间: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邀请:商业广告;招股说明书;商品目录;报价单等撤回和撤销:发价(要约)在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在生效前的收回称为撤回,在生效后的收回叫撤销。可撤回要约:通知于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就可以撤回。要约生效后,在合同成立之前,只要撤销通知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可撤销。不可撤销的要约:在要约中已载明了承诺的期限,以其他方式表明不

4、川•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不可撤消的并且已经本着这种信赖行事。要约的终止:要约人发出要约后被受要约人拒绝;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要约所规定的承诺期限已满;要约固有合理期限已过。7承诺:又称“承诺”或“收盘”:是指受要约人作出声明或者以其他行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条件:必须由受要约人提出;必须以某种方式向要约人表示出来;应该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逾期承诺无效,但以下情况除外:)要约人亳不延迟的用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

5、面文件,只要邮寄正常,它本能及时到达要约人,仍有效。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无效,构成反要约):货物的价格;付款;货物的数量和质量;交货的地点和时间;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解决争议的方法(其他事项为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生效时间:英美法系采用“投邮生效原则”;大陆法系为“到达生效原则”,公约采用“到达生效原则”承诺的撤回:撤I口I承诺的通知在承诺生效以前送达要约人,可撤I门I。承诺不可撤销。8提单:是承运人在接受所交托运的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的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

6、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书面凭证。分类:1、按是否装船■已装船提单、搜货待定提单;2.按收货人抬头.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提示提单;3.按运输方式.机达提单、海上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4.按船舶经营的性质.班轮口单、租船提单;5.按运费支付的时间-预付运费提单、签发提单提单的三个作用:1提单是抽运人与托运人之蕴订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据。(证明比提单签发前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既已存在国际海上货蛹合同关系);2提单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收据的作用);3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7、代表着提单内记载货物的物权归属。只要持有提单,就有提货权)9清洁提单:是指提单上没有任何有关货物外表状态不良得到批注。10记名提单:是指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载明特定的收获人名称的提单。11航次租船合同:乂称“程租”,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12意定代理:是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是依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13表见代理: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木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

8、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14客观必须的代理:指在某一人基于授权或法律规定照管另一人的财产时,发生了为了照顾财产所必须为一定的法律行为的紧急情况而乂超出了授权或法律规定的权限时,法律赋予行为人在此情形下享有代理权。15特定化:又叫“划拨”,是指对货物进行计量、包装、或加上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等方式,表明货物已归于合同项下。划拨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公约规定,货物在划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