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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初级职称)专业课程作业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10年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初级职称)专业课程作业二5、第二部和第三部节能标准对管网输送效率及锅炉运行效率是如何规定的?系统节能率是多少?答:第二部节能标准中管网输送效率90%,锅炉运行效率68%,系统节能率是23.6%。第三部节能标准中管网输送效率92%,锅炉运行效率是70%,平均节能率约为65%左右,系统节能率是27.4%。6、实施了黑龙江省第三部节能标准后,黑龙江省平均节能率是多少?答:黑龙江省节能率为55.5%~66.9%,平均节能率为61.3%。7、《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对于热计量
2、总表的设置是如何规定的?答:1、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一/二次水总管上,必须设置计量总供量的热量表。集中采暖建筑物的热力入口处,必须设置计量建物采暖耗热量的热量表。本条文是强制性条文。锅炉房和热力站的热量表,可用于贸易结算也可用作供热企业的内部核算。集中采暖建筑物的热力入口处设置的热量表,是与供热单位进行热费结算的依据,建筑物内住户可以依据不同的方法(设备)进行室内参数测量,然后,结合楼前热表的测量值对全楼的用热量进行住户间分摊。对于只根据住户的面积进行整栋楼耗热量按户分摊时(比如既有居住建筑改造时),应每栋楼设置各自的热量表。2、热量
3、表可每栋楼设置一块,也可对建筑用途相同、建设年代相近、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相近、户间热费分摊方式一致的若干栋建筑,统一安装一块热量表。楼前热量表为该楼所用热量的结算表,要求有较高的精度及可靠性,价格相应较高。为减低热计量的总投资,规定在执行5.2.10条时,可以按栋楼设置热量表,也可以对于建筑用途相同、建设年代相近、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相近、户间热费分摊方式一致的的小区(组团),统一安装一块热量表。3、热量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热源处供水温度低于热量表的测量温度时,热源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应安装在热源供水管上,并应设置计量补水流
4、量的仪表,也可根据供热规模,加装回水流量传感器;当热源处供水温度高于热量表的测量温度时,应将流量传感器安装在热源回水管上,并应设置计量补水流量的仪表。(2)热力站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可安装在一级网的回水管上或安装在二级网的供水管上。热力站二级网系统各分支管路可根据需要在供水管上设置热量表。(3)建筑物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应安装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计量小室内的供水管上。热量表计算器应设在易于读数的位置。(4)热计量表的流量传感器前后应有足够长直管段。超声波流量传感器、电磁流量传感器仪表说明书未作特殊规定,上游侧直管段不应小于流量传感器公称
5、直径的12倍,下游侧直管段不应小于流量传感器公称直径的5倍。孔板流量计直管段长度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或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选取。(5)热量表不应安装在有碍检修、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和振动的位置。热力站、锅炉房或水泵附近的热计量表,其工作不应受电磁干扰的影响。(6)热力站热力入口应有除污器。(7)建筑物热力入口宜设两级过滤器,一级为粗过滤器,二级为细过滤器。8、《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对于采暖系统的分户热量分摊是如何规定的?答:1、室内采暖的分户热量分摊,可通过下列途径来实现:(1)温度法:按户设置温度传感器,通过测量室内温
6、度,结合每户建筑面积,以及楼栋供热量进行热量(费)分摊。适用于新建或既有建筑的各种形式的采暖系统。(2)户用热量表法:按户设置热量表,通过测量流量和供、回水温差进行热量计量,进行热量(费)分摊。适用于按户分环的散热器系统或地面辐射采暖的新建建筑的采暖系统。(3)面积法:根据楼前热量表计量得出的供热量,结合各户面积进行热量(费)分摊;适用于既有建筑的采暖系统。2、居住建筑的热量分摊,关键要解决热费的公平问题,使得每户的热费相对合理。同一个建筑物内,采用不同种类分摊仪表,无法进行分摊热量的计算。一个小区,分摊仪表,种类过多,不利仪表的
7、维护及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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