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保障机制.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1993年增刊河北大学学报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保障机制甄树清,,,目前我国法学界对于在中央一级建立一个宪法保障机构基本上已达成共识只、、;在该机构的性质地位权限等问题上存有分歧但对于如何在地方上具体保障宪法实,,。,施进而在全国建立一套宪法保障机制设想及论述尚少笔者不揣陋见提出一些新的设想,供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决策者参考。一、设计原则及各种模式利弊。之比较,:在我国宪法保障机构的设计必须遵循下述原则、。(一)能够真正有效地保障宪法实施、(二)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议行合一原则这一根基不被动
2、摇。。(三)全国人民及决策者可以接受、。(四)具有可行性操作性、。,上述四项原则是一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整体任何一项设计如果不符合这些原,。,,、则那就只能是纸上谈兵目前我国尚缺乏设计宪法保障机构的经验需要借鉴吸收世界上行之有效的合理的宪法保障制度,因而有必要对各种宪法保障模式先行探讨。,。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三种宪法保障模式.。,]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保障模式在此种模式下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既享有立法,、、。,权又负有解释宪法监督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实行这种模式的国家有一共同点,即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实行议行合一的原则或议
3、会至上的原则。采用此种模式的多为社会主义国家,如前匈牙利、波兰、东德、保加利、,、。亚1989年之前的苏联等另外还包括英国瑞士等少数资本主义国家我国现行宪法。,、,。确立的即是此种模式实践证明此种模式利弊参半瑕瑜互见尤其在我国是如此其优点是:具有足够的权威性和权力行使的统一性。其缺点是:缺乏监督、保障的专责性、经常性和实际有效性以及自我审查的流于形式性。.,。,2司法机关或普通法院保障模式又称司法审查制在此种模式下司法机关或普、、。通法院享有宪法解释权审查法律行政行为合宪性的权力采取这种模式的理论依据“、,、。”是三权分立互相制衡学说体现了司
4、法权对立法权行政权的牵制此种模式由“,,、、13”6」美国通过80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所确立以后加拿大日本印度等个。,(贮国家和地区仿照美闰确立了这一模式在上述国家和地区里普通法院通过审理具体、“”诉讼案的方式审查其适用的法律等是否违反宪法即采取附带性审查的方式来保障。。:、、宪法的实施此种模式亦瑕瑜互见其优点是具有监督保障的专责性经常性和实。:、际有效性以及提起诉讼的方便性其缺点是宪法修改和保障权力的不一致性宪法保、。障的事后性被动性以及司法机关由于实际上拥有一定的修改宪法权力而造成的侵权性.。、3专门机构保障模式采用此种模式的国家均成立
5、一独立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之外的专门机构,由它履行监督、保障宪法实施的专责。该机构有权解释宪法、审查法律、、,,寸见则命令是否合宪有权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活动是否合宪有权处理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争端有些国家的专门机构还有权监督大选审查同外国签订的条约。,,、行政协定是否合宪专门机构在世界各国名称不一有称宪法法院的如联邦德国意、,,。;;大利现俄罗斯等有称宪法会议的如法国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名称这一模式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目前世界上起码有四十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几2,;此种模式采取这种模式的国家有的采用事先审查即预防
6、性审查的方式如法国有,、,;的采取事后审查的方式如联邦德国意大利个别国家还包括宪法控诉方式如联邦、。;德国也有些国家事先事后审查方式兼而有之:,、采取此种模式的理论依据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监督保障宪法实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力应该由地位高于普通国家机关的专门机关来行使使它得以地位超然有效地监督、保障宪法实施。。:、、此种模式同样有利有弊其优点是具有监督保障的专责性经常性和实际有效。:性及一定程度的权威性其缺点是宪法修改和保障权力行使的不一致性和由于专门机构实际上拥有二定的修改宪法权力而造成的侵权性。,、。、由上可见世界上现存的三种宪法保
7、障模式都利弊参半各有优劣其中第二三、,两种模式与前述建立我国的宪法保障机构必须遵循的第二三两项原则发生严重冲突,、;故而我国不可采用而我国现行的宪法保障模式又明显具有重大缺陷未能达到第一,,,、四两个原则的要求因此必须另寻出路设计并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适合中国国情的宪法保障模式。、。:二一个可行性的选择方案建立我国的宪法保障委员会。,:现行宪法是在!982年12月理日通过并颁布实施的它确立了权力机关保障模式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宪法颁布十,“”、。,年来象文革期间那样大规模地从根本上践踏宪法的现象
8、已不存在但毋庸置疑。:违宪事件并非不存在下列违宪现象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尊重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未经法定程序任免和调动干部干涉司法工作不尊重选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