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2019秋期末考试国际私法总复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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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填空合并:(国际惯例)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萨维尼)创立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建立了国际私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最密切联系学说)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基础上建立起来的。14世纪意大利著名法学家巴托鲁斯创立了(法则区别说),这标志着国际私法的诞生。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1条规定:外国人,如其本国和法国订有条约允许法国人在其国内享有某些民事权利者,在法国亦得享有同样的民事权利。这是一条(国民待遇)的规定。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

2、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一书中全面阐述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1869年,法国和(瑞士)缔结了世界上第一个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法院判决的双边条约。1924年《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规定承运人对所运货物的责任期限采用(船至船)原则。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公约适用于(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19世纪末,出现了一些统一

3、国际私法规范的国际组织,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经济交往增加,使动产的法律适用发生了变化,动产物权不再适用(所有人住所地)法,转而适用(物之所在地)法。19世纪末叶以前,动产物权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准据法。CIF贸易术语表述货物的价格构成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a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五条规定:“对外国法的指定,也包括它的冲突法在内”。这条规定表明奥地利接受(反致)。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获得美国

4、国籍。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2001年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中国)法律处理。b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与某国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连接点或连接因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的工业产权的客体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在一成员国已成立的驰名商标无须在另一成员国注册,即可获得(自动)保护。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自动获得保护)。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工业产权保护优先权原则,《公约》规定对发明

5、专利给予(12个月)的优先权保护。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人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本地法说的创立人是(库克)。c采出生地原则确定的国籍国家的父母在采血统原则确立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无国籍,这构成国籍(消极冲突)。采血统原则确立国籍国家的父母在采出生地原则确立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具有双重国籍,这形成了国籍

6、的(积极冲突)。采用FOB贸易术语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风险都是以船舷为界进行划分的。冲突规范援引的法律是一个未被法院地国承认的国家的法律时,较有说服力的一张主张是(适用未被承认国家的法律)。冲突规范在结构上可划分为(范围)和系属两部分。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可以适用(船旗国法)来调整。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律)的法律。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国际法学派)。25d大陆法系国家把当事人的(

7、本国法)作为属人法。当事人对合同准据法的选择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这被称之为(无限)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选择合同的准据法,必须从与该合同关系有关的国家中的法律选择,这被称之为(有限的)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德国、奥地利等一些国家基本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在确定外国法内容时,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德国法学家康恩最先提出国际私法中的(识别)问题。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发生变更或准据法发生变更,各国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准据法:如

8、果新法规定其有溯及力,则适用(新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没有溯及力,则适用(旧法)。如果新法对其是否具有溯及力未作规定,则按照(法律不溯及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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