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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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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暑期校本研修讲座《教育法律与职业道德》海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吴雨明二八现象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类有怀旧情结老子:“小国寡民”“使十百之器而不用”“使民复结绳而用之”“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1755年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人类的进步史就是人类的堕落史“出自上帝之手的东西就是好的,而一旦到了人手中就变坏了”。伏尔泰“看到了你反人类的新作,我为此谢谢你。在企图使我们大家都变得愚蠢上运用这般聪明,还是从未有过的事。捧读尊著,人们不由的渴望用四肢爬。大思想家都是朝后看的“万物尊道而贵德”“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
2、”“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孟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孔子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引言法律是社会无序状态的对立物法律是社会无序状态的对立物法律是人类由野蛮向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部分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国民教育体制的时间德国:1619~1872,到1872年规定6~12岁儿童普及教育法国:1806~1882,义务教育,免费世俗,1881普及初等教育美国:1830~1870普及初等教育英
3、国:1839~1902,1833年工厂法,1891免费的初等教育日本:1872~1890,普及四年教育,当兵纳税受教育三大义务一、法1.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共产党宣言》:“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1)特征①调节行为规范(1)特征①调节行为规范②国家制定和认可(1)特征①调节行为规范②国家制定和认可③规定权利和义务(1)特征①调节行为规范②国家制定和认可③规定权利和义务④国家强制力保障(2)渊源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⑤规章⑥特别行
4、政区的法律⑦国际条约、国际惯例⑧习惯、政策(3)当代中国的法律部门①宪法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法律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核心内容之一1908年至1982年中国的16部宪法《钦定宪法大纲》1908《十九信条》191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天坛宪草》1913《中华民国约法》即《袁记约法》1914《中华民国宪法》即《贿选宪法》1923《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36《中华民国宪法》1946《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5、》1949《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①宪法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国籍法和其他公民权利法①宪法②行政法③民法④商法⑤经济法⑥刑法⑦诉讼法⑧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⑨环境法二、教育法律(1)特点①主体的多元性②适用范围的广泛性③法律关系的多样性④法律后果的特殊性(2)教育法律体系①纵向结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
6、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
7、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①纵向结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教育基本法教育单行法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规章《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和审美①纵向结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教育基本法教育单行法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
8、《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的通知》(通教师〔2007〕1号)凡教师有收受或变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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