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细则.doc

综合测评细则.doc

ID:53578915

大小:145.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20-04-04

综合测评细则.doc_第1页
综合测评细则.doc_第2页
综合测评细则.doc_第3页
综合测评细则.doc_第4页
综合测评细则.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综合测评细则.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民族学系2011级综合测评标准(草案)一、测评方法1、测评包括学生的品行、学业、文体以及综合素质四个方面的内容。测评总分=基础分×100%+奖励分(满分九分-扣分)。2、基础分按百分制计算,基础分=品行分×10%+学业分×85%+文体分×5%。3、品行分按百分制计算,在无违纪前提下自然获得90分,其余10分由测评小组根据学生实际表现给分。4、学业分按百分制计算,学业分为各类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不含体育课)的平均分。5、文体分按百分制计算,文体分=课外文体活动分×30%+学年体育课平均分×70%。课外文体活动

2、分按照百分制计算,由测评小组根据学生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的实际表现平分,原则上积极参加课外活动者可记为100分,否则记为50分。二、奖励分(一)学科类竞赛奖励(总分1.5分)。学年内获得国家、省部级、校级、院级学科类竞赛荣誉者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同类竞赛获得各级荣誉者,以最高分记,不重复计分;不同类竞赛获得各级荣誉者,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分不得超过1.5分;同一级别荣誉获得一次以上者可在该级别内累计加分,但累计得分不能超过该级别的最高分。表一(大学英语竞赛获奖者参照以上标准加分;没得奖者不予加分。)(二)非学科类竞赛奖励(总分1.

3、5分)。学年内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系非学科类竞赛荣誉者,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同类竞赛获得各类荣誉者,以最高分记,不重复计分;不同类竞赛获得各种荣誉者可累计加分,但累计不得超过1.5分;同一级别荣誉获得一次以上者,可在该级别内累计加分,但累计得分不能超过该级别的最高分。获得非竞赛类各级荣誉者,按照不同级别的第一名标准分别给予奖励。学年内因上学年表现优秀而获得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干事、三好学生等奖励者不得加分。表二a、凡参加校级运会比赛的未获奖运动员,每人加0.1分(参加多项比赛项目未获奖者也只加0.1分

4、)。获前8名者每项依次加0.9、0.8、0.7、0.6、0.5、0.4、0.3、0.2分;院运动会比赛的未获奖运动员,每人加0.05分(参加多项比赛项目未获奖者也只加0.05分);获前3名者每项一次加0.5、0.4、0.3分;其余奖次不予加分。(仅参加新生运动会、校运动会、院春季运动会者给予加分)b、五月鲜花等校级集体活动根据奖项情况加分。c、参加校运动会方阵每人0.1分。d、由校会举办的迎新杯篮球赛、键绳比赛、健美操比赛、太极拳、排球、乒乓球、篮球赛获奖者按表格加分。e、社联、青协、红会等其他学生组织校内级别的活动获奖加分

5、,不获奖不加分。获奖者不分获奖级别统一加0.05分。f、个人、艺术团(话剧团、舞蹈团、合唱团)经学院、学校职能部门(校团委、校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等)推举参加市级、省部级竞赛获奖者前三等奖依次加0.3、0.2、0.1分;其他奖项不加分。(三)科学研究奖励(总分1.5分。)学生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项目者,按以下标准分别依次给予奖励;同时参加各级科研项目者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参与同一级别不同项目者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该级别的最高分。获得发明专利者给予1.5分奖励。参与科研项目加分以结题为依据。(四)宿舍奖

6、项奖励总分(0.5分)。学年内个人所在宿舍获得校级、学院(系)级宿舍荣誉,分别给予0.5、0.2分奖励,宿舍长额外增加0.1分;可累计加分;但累计不能超过0.5分。(同时获得校级、院级宿舍奖励者按校级奖项给予加分,同级别不同项目奖项可以累计加分,总分不得超过0.5分)(五)无偿献血奖励(总分0.5分)。学年内参加无偿献血者,一次性给予0.5分奖励不累计加分。出示献血证,并标注日期在本学年内。(六)发表文章类(总分1.5分)。发表专业作品,校报每篇加0.3分。非专业作品(1000字以上),校报每篇加0.2分(广播稿、通讯稿、新

7、闻稿除外);院级刊物学术类每篇加0.1分(如1000字以下、非学术类、每篇0.05分)。(总分不超过1.5分)(七)学生干部奖励(总分1.0分)。担任校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上级学联副主席、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团委副书记等)、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等)、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等)分别加1.0、0.8、0.6分;担任校级(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等)、院系(党支部书记及委员会、学生办公室主任、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等)、班级(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团

8、学组织重要成员者,分别加0.8、0.6、0.4分;其他校级和院系一般学生干部(干事)分别加0.4、0.2分;学校各类注册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副社长、会长、副会长)加0.3分,其余社团干部加0.1分。身兼数值者按照最高职务对应分值加分,不得累计加分。以上各类学生干部一般至少要任职满一年才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