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积金制度评析和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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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公积金制度评析和优化建议  【摘要】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关系到广大职工的福祉,也为改善住房条件、增加住房供给提供了资金支持。通过强制性住房储蓄及缴存者之间的资金融通,提高城镇居民的购房支付能力,改善居住状况。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及法制建设的逐步深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归集、运作上待完善方面也陆续显现覆盖率低受惠人数少、使用率低地区差异大、缴存比例不规范、管理落后难以抵御通货膨胀等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缺陷,针对住房公积金如何有效地发挥保

2、障性作用,提出改革的建议。【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缺陷改革建议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1年上海借鉴新加坡经验在全国率先实行这一制度以来,该制度已推广到全国。在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住房公积金在加快我国住房建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同时诸多不可忽视的、不同程度的问题开始逐渐显现并需亟待解决。一、中国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缺陷1、归集层面问题9(1)公积金覆盖面不够宽,受惠人数少。住房公积金缴纳范畴为国家机关、国有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

3、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职职工。其至少将四部分人排除在体制外:个体工商户、相当一部分下岗职工、“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农民工。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贷款,通过低息和免税等优惠政策减轻职工贷款购房的经济负担,从而提高中低收入职工改善住房的能力。然而上述社会下层群体被排除在制度之外,他们因就业状况而没有被强制性缴存住房公积金。尽管有些城市已经开始了公积金个人汇缴业务,但这些下层群体因缺少应有的住房消费金,自身收入不高,在没有法律强制规定的情况下,基本上是不会主动考虑

4、个人汇缴,进一步失去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最终使得最需要政策支持的人群却被排除在政策之外,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初衷。9(2)缴存比例不规范,导致分配不公。按照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基本工资的5%~12%。从政策初衷和常识层面来解读,理应是低收入者就高,高收入者就低,但现实的情形恰恰相反,高收入者缴汇的多,享受的优惠也多,低收入者缴汇的少,享受的优惠也少,导致贫富阶层进一步分化,加剧分配不公。此外,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本息,

5、免缴个人所得税,缴存基数由各地自行确定,上述规定又使有钱单位提高公积金福利有法可依,而且更为机动灵活,这就使得公积金成为高收入人群的避税工具。2、运作层面问题(1)贷款利益享受不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本意为加快解决城市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但在运作中有诸多障碍:贷款手续繁琐、支取条件严格等,而且住房公积金与商业贷款利率差距较小,又受额度的限制,很多购房者需要办理组合贷款,额外支出很多相关费用。中低收入家庭和贫困阶层往往受限无法申请,中高收入职工往往会得到贷款资助。许多中低收入居民,

6、不仅没有从公积金制度中获得相应的支持,还由于公积金制度的强制性、收益低,而无法获得达到市场平均水平的资金回报率,形成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用低息住房储蓄补贴少数高收入者获得低息购房贷款的错位局面。9(2)资金使用效率地区差异大。目前,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和资金运用率呈双降趋势,存款资金继续增加。住房公积金的大量沉淀给公积金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抗通胀的增值保值也面临巨大压力。而且公积金使用率地方差异大,部分经济发达地区超过90%,而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使用率还不足30%。如截至2010年底,上海市已累

7、计向149.02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333.24亿元,个贷率高达92.4%,如此高的公积金贷款率,意味着资金很可能入不敷出,将使得当地住房公积金面临支付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一旦发生满足贷款要求者贷不到款,符合提取条件者无法提出的情况,将对住房公积金的信誉度造成实质性的伤害。3、风险层面问题(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金融活动中最基本的风险,具有综合性、传递性、扩散性和突发性”。住房公积金目前尚无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价机制,而且其多面向个人,要逐个准确确定借款人信用等级几乎不可能,目前采

8、用的做法多为以借款人单位收入证明为依据,以其某一时期的静态收入水平作为履约支付能力的判断标准。此方法无法关联市场的动态变化和发展,也无法反映个人经济状况的起伏,且单一的收入状况也不能完全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以此作为信用依据,隐含的风险极大。同时,若资金运作出现风险理应由其运作主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承担,但按现行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难担其任。(2)挪用及非法挤占用风险。因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缺失,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在利益、政绩的驱使下,加上一部分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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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公积金制度评析和优化建议  【摘要】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关系到广大职工的福祉,也为改善住房条件、增加住房供给提供了资金支持。通过强制性住房储蓄及缴存者之间的资金融通,提高城镇居民的购房支付能力,改善居住状况。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及法制建设的逐步深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归集、运作上待完善方面也陆续显现覆盖率低受惠人数少、使用率低地区差异大、缴存比例不规范、管理落后难以抵御通货膨胀等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缺陷,针对住房公积金如何有效地发挥保

2、障性作用,提出改革的建议。【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缺陷改革建议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1年上海借鉴新加坡经验在全国率先实行这一制度以来,该制度已推广到全国。在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住房公积金在加快我国住房建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同时诸多不可忽视的、不同程度的问题开始逐渐显现并需亟待解决。一、中国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缺陷1、归集层面问题9(1)公积金覆盖面不够宽,受惠人数少。住房公积金缴纳范畴为国家机关、国有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

3、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职职工。其至少将四部分人排除在体制外:个体工商户、相当一部分下岗职工、“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农民工。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贷款,通过低息和免税等优惠政策减轻职工贷款购房的经济负担,从而提高中低收入职工改善住房的能力。然而上述社会下层群体被排除在制度之外,他们因就业状况而没有被强制性缴存住房公积金。尽管有些城市已经开始了公积金个人汇缴业务,但这些下层群体因缺少应有的住房消费金,自身收入不高,在没有法律强制规定的情况下,基本上是不会主动考虑

4、个人汇缴,进一步失去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最终使得最需要政策支持的人群却被排除在政策之外,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初衷。9(2)缴存比例不规范,导致分配不公。按照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基本工资的5%~12%。从政策初衷和常识层面来解读,理应是低收入者就高,高收入者就低,但现实的情形恰恰相反,高收入者缴汇的多,享受的优惠也多,低收入者缴汇的少,享受的优惠也少,导致贫富阶层进一步分化,加剧分配不公。此外,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本息,

5、免缴个人所得税,缴存基数由各地自行确定,上述规定又使有钱单位提高公积金福利有法可依,而且更为机动灵活,这就使得公积金成为高收入人群的避税工具。2、运作层面问题(1)贷款利益享受不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本意为加快解决城市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但在运作中有诸多障碍:贷款手续繁琐、支取条件严格等,而且住房公积金与商业贷款利率差距较小,又受额度的限制,很多购房者需要办理组合贷款,额外支出很多相关费用。中低收入家庭和贫困阶层往往受限无法申请,中高收入职工往往会得到贷款资助。许多中低收入居民,

6、不仅没有从公积金制度中获得相应的支持,还由于公积金制度的强制性、收益低,而无法获得达到市场平均水平的资金回报率,形成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用低息住房储蓄补贴少数高收入者获得低息购房贷款的错位局面。9(2)资金使用效率地区差异大。目前,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和资金运用率呈双降趋势,存款资金继续增加。住房公积金的大量沉淀给公积金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抗通胀的增值保值也面临巨大压力。而且公积金使用率地方差异大,部分经济发达地区超过90%,而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使用率还不足30%。如截至2010年底,上海市已累

7、计向149.02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333.24亿元,个贷率高达92.4%,如此高的公积金贷款率,意味着资金很可能入不敷出,将使得当地住房公积金面临支付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一旦发生满足贷款要求者贷不到款,符合提取条件者无法提出的情况,将对住房公积金的信誉度造成实质性的伤害。3、风险层面问题(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金融活动中最基本的风险,具有综合性、传递性、扩散性和突发性”。住房公积金目前尚无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价机制,而且其多面向个人,要逐个准确确定借款人信用等级几乎不可能,目前采

8、用的做法多为以借款人单位收入证明为依据,以其某一时期的静态收入水平作为履约支付能力的判断标准。此方法无法关联市场的动态变化和发展,也无法反映个人经济状况的起伏,且单一的收入状况也不能完全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以此作为信用依据,隐含的风险极大。同时,若资金运作出现风险理应由其运作主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承担,但按现行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难担其任。(2)挪用及非法挤占用风险。因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缺失,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在利益、政绩的驱使下,加上一部分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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