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成年人制度适用困境和路径

合适成年人制度适用困境和路径

ID:5192806

大小:27.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7-12-05

合适成年人制度适用困境和路径_第1页
合适成年人制度适用困境和路径_第2页
合适成年人制度适用困境和路径_第3页
合适成年人制度适用困境和路径_第4页
合适成年人制度适用困境和路径_第5页
资源描述:

《合适成年人制度适用困境和路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合适成年人制度适用困境和路径  摘要:合适成年人制度作为一项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程序正式入法,进入了暂新的发展阶段,有效解决了法定代理人缺位时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但此制度自实施以来,在具体实践中仍面临着人选难以保障、办案时效难以满足、权利义务有待细化等诸多问题。关键词:合适成年人制度;完善;建议新《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在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为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权益,《刑事诉讼法》设置了合适成年人

2、制度,有效解决了法定代理人缺位时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一、合适成年人制度适用面临的问题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建立,是我国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制度施行以来,虽然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体现出了较大的优点,但在实践操作中也面临一些有待解决问题。5(一)人选难以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讯问和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候,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一般情况,办案机关通知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人数为一人,最多不超过两人。在不同诉讼阶段,办案机关一般应当通知同一名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但一人不能

3、同时担任同一案件中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而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倘若数名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均拒绝到场,其近亲属、所在学校、居住地基层组织也无法及时赶到办案地,如何满足未成年人对合适成年人的需求是一个值得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二)时效难以满足。刑事案件的侦破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对未成年人的羁押、讯问时间不可能保证都在正常的八小时工作时间内,且讯问次数频繁,合适成年人如果不能及时赶到讯问场所会使案件丧失侦破讯问的最佳时机。(三)权利义务有待细化。在讯问未成年人时,到场的合适成年人想就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可是办案人员却有所顾虑,不知道是否应该让合适成年人发表意见,或者

4、发表什么样的意见是合适的。如果让合适成年人发表意见,会不会对办案带来困扰,如果不允许他们发表意见,会不会让人觉得像花瓶一样仅仅只是摆设!5(四)未成年人是否有选择权。到场的合适成年人可能与涉罪的未成年人有亲疏远近,有的也可能平时与未成年人的感情不一定好,这样,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会适得其反,如果选派的合适成年人不能取得未成年人的信任而被拒绝到场,办案单位是否应当为其另行选派合适成年人。(五)存在案件泄密的可能。合适成年人只是针对涉罪的未成年人是合适的,可是,合适与否,办案机关并不能给予判定,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后便知道了相关案件的详细情况,泄露案情、帮助串供甚至毁灭证据等干

5、扰办案的可能性将会增大。(六)财力问题有待解决。一起案件从侦查环节到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至审判环节,通常要讯问七八次甚至更多,如果每一次都要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特别是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方,其往返交通费、误工费、误餐费将会大量增加,倘若由合适成年人承担,无疑给其增加了负担,便会挫伤其参与和配合的积极性。如由办案部门承担该项费用,则又增大了政府财政负担,目前,地方财政也没有对该笔支出作出预算,势必对该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二、完善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几点建议(一)明确合适成年人的范围合适成年人的选择应该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目前学术界通常认为合适成年人的选择范围应该包括:未成年人

6、的监护5人(法定代理人除外);未成年人的老师;社会工作者,包括社区工作者、青少年干部、妇联、共青团、未成年保护组织等与青少年教育保护相关的机构组织。笔者认为除了上述人员,被指定或聘请的法律援助律师可以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合适成年人,因为他们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可以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外还可以面向全社会招募一定数量的具有一定专门知识的志愿者担任合适成年人。当然,所有的合适成年人都必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社会阅历,定期接受培训,以提高正确履职能力。最好是建立一支20人的合适成年

7、人队伍,办案人员在讯问时可以随机抽取,这样无论是对本地犯还是流窜犯都同时适用,既保证了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二)细化合适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合适成年人参与审讯至少应该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亲自向未成年人表明自己的身份与立场;(2)经检察机关备案,可与未成年人交谈,了解其健康状况、权利义务知晓状况、合法权益有无遭受侵犯等情况;(3)对讯问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时有权要求审讯人员停止违法行为;(4)协助未成年人与讯问者进行仅限于语言文字上的沟通;(5)对未成年人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6)有权查阅笔录,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