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教学全套课件陶存文第五章 人寿保险合同 ppt5.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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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五章人寿保险合同2第一节人寿保险合同及其特征一、人寿保险合同概念以人的生命(或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二、人寿保险合同特征给付性双务性诺成性储蓄性长期性3第二节人寿保险合同主体(一)一、人寿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有完全行为能力——对被保险人具有合法的保险利益4第二节人寿保险合同主体(二)二、人寿保险合同关系人被保险人指生命受合同保障且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人寿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必须是自然人保险法对人寿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规定:

2、——被保险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人为被保险人订立死亡保险合同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他人为被保险人订立死亡保险合同的转让或质押须经被保险人同意5第二节人寿保险合同主体(三)受益人指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的法律资格——受益人的产生方式原始受益人后继受益人法定受益人——受益人的变更——受益人的受益权6第二节人寿保险合同主体(四)关于受益权的几点说明:受益权的性质受益权的范围受益权实现的时间三、人寿保险合同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7第三节人寿保险合同客体合同客体是指合同条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保险合同客体是保险合同中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

3、对象保险合同客体即保险利益8第四节人寿保险合同内容(一)寿险合同的构成:投保单、体检报告书、健康告知书、保险单、保险条款、声明、批注、批单、复效申请书等寿险合同的内容主要是指寿险合同条款和保险单的内容寿险合同的内容有基本内容和特约内容之分9第四节人寿保险合同内容(二)寿险合同的基本内容: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金额保险费及支付办法保险金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年、月、日10第四节人寿保险合同内容(三)寿险合同的特约内容:即当事人在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之外根据特定情况作

4、出的特别约定特约内容包括保证条款和附加条款保证条款,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作出的履行特定义务的约定附加条款,即修正条款内容时,于保险单上追加的条款,如批单等11第五节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一)一、不可抗辩条款(两年后不否定条款)这一条款规定: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或复效之日起满两年,即成为不可争议的合同。即保险人不得再以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或申请复效时违反告知义务而主张合同无效,但是欠交保险费时除外不可抗辩条款是保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权利的重要措施《见保险法第十六条》12第五节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二)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

5、有关情况提出询问。保险人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前款规定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除本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外,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13第五节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三)二、宽限期条款这一条款规定:投保人没有按时交纳续期保险费时,保险人给予一定的宽限期(30天或60天),在此期间内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必须从保险金中扣回投保人

6、所欠交的保险费。《见保险法第三十六条》14第五节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四)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经保险人催告后30日内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15第五节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五)三、复效条款这一条款规定:保单因欠交保险费而失效,投保人可在一定时期内(如2年)向保险人申请复效,在保险人审查同意且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费及利息后,保单即恢复效力复效与重新投保的区别:复效是对旧保单的完全恢复,比重新投保费率低如被保险人已超过最高年

7、龄限制,不能重新投保同样的险种《保险法第三十七条》16第五节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六)第三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17第五节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七)四、保费自动垫交条款这一条款规定:宽限期满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可用保单现金价值垫交保费,使寿险合同继续有效18第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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