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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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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生产一线员工薪酬管理方案根据总部关于普工类员工薪酬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基地产品结构、订单需求状况、生产效率、人力资源特征、班组管理能力等一系列因素,现对基地普工类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作如下通知:一、目的1、与外部市场薪酬结构更加融合;2、保持内部人力资源的主体稳定性与局部流动性;3、提高基层管理水平;二、设计原则1、与外部薪酬收入接轨并保持一定竞争力;2、酬劳对等,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高收入;3、尊重技术,特殊岗位、关键岗位收入高于普通岗位;三、职责划分(一)生管处1、根据定单、人员情况、劳动效率、设备设施等情况下达生产计划;2、根据下达的生产计划合理进行人
2、员(生产工人)配置、岗位调整和放休假管理;3、遇有特殊情况导致计划不能完成,班组有责任及时将情况反馈至计划科,计划科根据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或者采取其他措施;4、班组有义务按时完成当班计划,对因班组管理原因导致计划没有完成的要承担责任,同时有权追究因上班组没有及时完成计划的责任;5、有权追究因相关职能处室(设备、材料等原因)造成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的责任;6、规范和完善劳资报表,及时和准确地录入相关数据,保证扫描点数据的准确性;7、为基地提供人力资源保障;8、及时汇总生产工人工资收入、工作时间、劳动效率等指标,为生产提供相关数据;9、对基地人员和收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确保人员及工资体
3、系的正常运行。(二)其他职能处室以生产为中心,为生产提供物料、设备设施和工艺技术支持等保障,同时有义务承担因本处室管理原因导致生产计划不能完成的责任。(三)责任裁定小组4/4由基地经理、处长及人事劳资人员成立责任裁定小组,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责任裁定。一、核算体系(一)相关定义1、岗位工资(G1):根据各岗位劳动强度、劳动技能要求等因素制定的保底工资,它适用于新进生产员工培训期薪酬核算及特殊时期保底薪酬核算(见附件1);2、计件工资(G2):生产工人按照当月实际产量和标准工价(SP)核算出来的工资;3、标准产量(SQ):基地根据产品结构、劳动效率、生产节拍、淡旺季订单
4、量等综合因素拟定的一个“标准时间内(26天×8小时)应该完成的产量”;4、标准劳动效率(SR):标准产量(SQ)/(26天×8小时)5、标准工价(SP):根据标准产量、标准工资、标准工作时间(26天×8小时)、劳动效率、人员配置核算出来的工时单价;6、标准工资(G3):根据各岗位的劳动强度、技能要求、外部市场类似岗位收入水平、内外部市场人力资源状况等因素制定的一种工资,它适用于所有生产员工计件后的薪酬核算,G3=标准产量×标准工价=SQ×SP;(见附件1)7、债务工资(G4):因实际产量未达到标准产量而由员工个人支付的那部分工资,G4=(标准产量-实际产量)×标准工价,债务工资
5、以累计的方式进行核算;8、培训工资(G5):新进员工培训期间的工资,G5=岗位工资(G1)÷26天×培训天数;9、超产量(MQ):超出标准产量的那部分产量;10、生活补贴:因公司原因安排生产工人放休,月累计超过4天的,超出天数按10元/天/人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补贴天数最高不得超过7天,但无论何种原因如果工人当月工作天数不足15天,则取消生活补贴;(二)核算细则1、培训工资新进员工培训期工资根据岗位工资计算,培训结束后按该制度进行工资核算。培训工资(G5)=岗位工资(G1)÷26天×培训天数;(培训天数见附件2)2、实行计件后工资核算(1)员工当月实际产量=标准产量,则员
6、工当月工资=标准工资(G3);(2)员工当月实际产量<标准产量,则员工当月工资计算方式参照下述(当月实际产量未达到标准产量情况下的工资核算)规定进行;(3)标准产量<员工当月实际产量≤标准产量×130%,则:当月工资=标准工资(G3)+超产量(MQ)×标准工价(SP)×1.5-累计债务工资4/4=G3+MQ×SP×1.5-G4;(1)员工当月实际产量>标准产量×130%,则:当月工资=标准工资(G3)+标准产量(SQ)×30%×标准工价(SP)×1.5+[超产量(MQ)-标准产量(SQ)×30%]×标准工价×2-累计债务工资;=G3+SQ×30%×SP×1.5+(MQ-SQ×3
7、0%)×SP×2-G4;备注:(1)超产量必须先在标准工价的基础上减去债务工资后再进行1.5倍或2倍的计算;(2)超产工资必须先用于冲抵累计债务工资之后再进行发放,若冲抵之后有结余,则结余部分在当月发放,若不足以冲抵,则将超产工资全部用于冲抵债务工资,当月只发放标准工资,债务工资继续进行累计计算。2、当月实际产量未达到标准产量情况下的工资核算(1)当月上班天数小于26天,则:未超产时当月工资=折算后标准工资+10×(放休天数-4);超产时当月工资=标准工资(G3)+超产工资-债务工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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