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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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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和完善金融创新领域的责任精品快线之法律如何在深入反思次级贷款危机的基础上改革与完善现有法律责任制度,是金融法律制度改革和完善的一个要点。对于这一问题,基本的思路应当是:针对虚拟经济的特点,变革法律责任理念,改革现有法律责任制度模式,创新责任类型,扩大某些责任的适用范围等。具体措施包括:(一)重塑适度监管的制度美国这次金融危机虽然是由次级贷款所引起的,但从根本上讲,政府没冇通过监管冇效预防和控制系统性风险是重要原因。次级贷款虽然是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但其木身的风险仍然是可控制的。后来为什么其风险不断扩大,形成金融危机呢?重要的原因在于每个企业在经营次级贷款相关
2、的金融创新产品时,就毎个单一的企业而言,风险都是可控制的。但两个系统风险则是企业无法控制的:一是美国房地产价格是否下跌、什么吋候下跌以及下跌程度如何,任何一个企业都无法预防和控制,需要监管部门釆取措施;二是次级贷款的风险通过多次放大后扩散到更多的金融机构,也不是单个金业可以控制的,需要监管当局采取有效措施才能解决。应当说,如果美国监管当局承担起对金融创新领域的监管责任,对这两个系统性风险实施了有效的监管,次级贷款危机是可以避免的。次级贷款危机证明,系统性风险在金融风险中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因此,现代金融市场的风险控制必须以系统性风险控制为核心,否则,金融风险的
3、监控都可能无法达到应冇的效果。同时,次级贷款危机也证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四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奉行的金融自由化理论和放松金融监管的立场存在一定的错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主流的管制经济学理论,无论是芝加哥学派的“管制俘获理论”,还是弗吉尼亚学派的“公共选择理论”,均表现出对“门由放任”经济思想的偏好[4],为美国政府奉行自由、宽松的金融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在金融自由政策的影响下,过于强调行业自律组织和市场自我约束的作用,忽视了政府监管组织的优势。社会公众监督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其不可能成为持续性、经常性的监管力量,因此,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表现出严重的权力失衡
4、现象,导致虚拟经济最终脱离实体经济的运行方向而走向异化,从而导致金融危机.我国改革开放以來,金融市场逐步开放,但没冇像美国那样过度放松监管,现在看来是正确的选择。尤英屮国监管制度尚不完善,监管技术还不够发达,以及监管水平还比较低,市场不够成熟并且存在许多系统性风险,必须牢记适度监管的立场。在这个立场下改革和完善监管法律制度才是恰当与务实的。具体到责任法律制度,应重点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金融创新产品经营者必须向监管机构承担更多的控制风险的责任;二是金融监管机构应当承担更多的监管责任,而不能放任金融创新风险的不断积聚。(二)引入风险、收益与责任对称的理念法律是人类
5、公平诉求的载体。公平在法律上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合理配置收益与责任,通过合理地分配权利和义务构建一种较为理想的社会秩序。就金融创新产品的特性而言,与实体经济间的关联并不-
6、•分密切,甚至可能与实体经济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与具体的财富也并不一致,高风险往往意味着高收益,因此,如果不对金融机构的冒险行为规定合理的法律责任机制,金融机构就会冇足够的激励去制造和扩大风险。这种激励冒险的制度设计严重偏离了现代金融法律制度谨慎、安全的价值理念。就整个社会的利益分配而言,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和股东从冒险的投资屮获得巨额利益,却将金融风险的后果转嫁给社会公众,广大投资者的财富因此而
7、减损,明显违背了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法治理念。这种风险收益与责任不对称的法律制度已经严重丧失了维护金融秩序的功能。博登海默指出:“一个法律制度若不能满足正义的要求,那么从长远的角度來看,它就无力为政治实体捉供秩序与和平。”[5]次级贷款危机证明,缺乏收益与责任相对应的法律责任的制度,不可能很好地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因此,为了适应金融创新的发展,法律制度应当引入收益、风险与责任对称的理念,并将这样的理念贯穿到法律责任制度的设计、结构模式和追究制度屮,针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不作为或激进的投资行为,建立一定的适当的责任追究机制。(三)建立行为一风险一责任的模式传统法律
8、责任的追究模式为侵害行为一损害结果一责任承担,侵害行为人与被侵害者之间表现为直接的侵害关系。在金融创新领域,金融机构的投机行为并不是宜接给广人的市场参与者造成损害,而是通过制造金融风险,将金融风险扩大并传染到整个金融市场的方式,间接地给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因此,适用于金融产品创新领域的责任构成应当采用新的模式即:行为一风险一责任的模式。这种新型责任模式的引入更加符合金融创新自身的特点。首先,金融风险的形成及程度与金融创新的设计有关。金融创新有不同的动因,或是为了提高效率,或是为了规避管制,或是为了规避金融风险。但是,金融创新毕竟是金融机构高度抽象设计的产物
9、[6],基于金融机构的逐利心理,导致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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