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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3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构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构建杨英仓司法实践中,鉴定意见在诉讼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不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还是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都规定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相关内容。但多偏重于义务性限制,对于鉴定人出庭的合法权益,规定较少,缺乏有效保障且存在一些空白之处。分析鉴定人出庭率低的成因,探究我国鉴泄制度存在的问题,构建完善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对推动司法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鉴定人人身安全保护制度(一)鉴定人承担的诉讼义务多于应有的权利保障刑事诉讼法、
2、民事诉讼法均明确规定,鉴定人应履行出庭义务,但对鉴定人应享有的权利,尤其是对人身权利的保障性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行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而鉴定人遇到上述四类以外的案件时,找不到对应的人身安全保护规泄。虽然规泄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鉴
3、定人及其近亲属安全,但没有明确规定各机关的具体职责,谁承担保护鉴定人的责任、谁承担因保护不力而导致的赔偿责任,如何赔偿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及刑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了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刑事责任。然而,国家对于同样需要出庭作证的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没有法定保障。特重大案件中,一旦鉴泄人出庭作证,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同样面临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后果。很多对鉴定意见持怀疑态度的当事人对鉴定人辱骂、诽谤甚至到鉴定人单位、家庭进行恐吓,严重影响了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鉴定人事受不到同证人一样的
4、保护措施,必然会造成鉴泄人不愿出庭、不敢出庭的情况发生。《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并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措施,为就根据本公约确立的犯罪作证的证人和鉴定人并酌情为其亲属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者提供有效的保护,使其免遭可能的报复或者恐吓。保护措施包括制定提供人身保护的稈序、规定允许以确保证人和鉴定人安全的方式作证的取证规则。我国必须加大对鉴定人的保护力度,建立相应的保护机构,完善对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名誉等方面的保护措施,并贯穿到事前、事中、事后二个阶段,严惩威胁、恐吓、
5、打击报复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行为,以达到切实保护的目的。(二)完善鉴定人人身安全保护制度1.司法机关应对出庭作证的鉴定人提供相应的保护。在法庭做出需要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决定并得到鉴定人肯定答复后,就应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明确保护鉴定人的司法部门甚至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明确保护不利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损害赔偿方案。同时为出庭的鉴定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确保其受到伤害以后能够及时得到补偿,且可减轻国家机关的赔偿压力。2.建立鉴定人及其近亲属受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后的赔偿机制。对鉴定人权利已经受到伤害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例如,对造
6、成财产损失的,应当及时予以补偿。造成人身伤害并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出庭的鉴定人外,其近亲属也可能会由于鉴定人的出庭作证面临相似的困境。因此,司法机关对于出庭鉴定人的近亲属也应当给予相应的保护,以解决鉴定人出庭的后顾之忧。具体的保障措施,建议参照《刑事诉讼法》保护证人及其近亲属等的规定。3.重特大案件,应在鉴定人和当事人之间设置屏障或其他遮盖。重特大案件中不应公开鉴定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信息。允许鉴定人釆用远程视频出庭的方式,消除而部特征掩盖真实声音,以减轻鉴定人的心理压力,降低被侵害的可能性。二、
7、鉴定人出庭的费用保障制度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付出了时间、精力、耽误了自身的工作、减少了自身的正常收入,同时还产生额外的差旅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系列损失,理应获得报酬。而现行鉴定人出庭作证补偿保障制度的欠缺,直接影响到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一)鉴定人出庭的费用保障和经济补偿制度司法实践屮,鉴定人出庭很多情况下是无偿的,即使是有补偿费用也极低,甚至还有法官拖欠鉴定人经济补偿费的现象。⑴目前法律对于一天出庭的费用及一次出庭的费用如何收取,一次出庭的时间计算标准,均没有相关规定。对于本地出庭和外地出庭在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此
8、外,鉴定人出庭吋尴尬的法庭位置同样会降低鉴定人出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鉴定人出庭的法庭位置五花入门,有的鉴定人出席质证坐在被告人席位旁边,有的坐在证人席位上,而法官通知鉴定人出庭使用“传鉴定人出庭”的言语,让鉴定人更觉得自己出庭没有地位。我国出席法庭的鉴定人几乎都是各行业的专家学者,多年知识的积累在法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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