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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社会保障研究摘耍:所谓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给予所有社会成员最基木生活保证的一种社会安全措施。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产品,它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提供保证的社会安全制度。获取社会保障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享有的基本权利,然而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相对落后,在医疗、养老、教育等各方面,农民很难享受到应有的保障。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社会保障属于政府社会职能的范围,扶弱济贫、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农村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现
2、状;思考中图分类号:d92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508(2009)02-0060-04社会保障(socialsecurity)又被翻译为"社会安全”,放早出口于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在年老、疾病、灾害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西方世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比城市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要晚一些。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正式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在1883-1889年先后立法开始了工
3、人“医疗保险”、“事故保险”和“养老保险”,但直到1957年才开始实施“农民养老保险”。本是1941年开办年金保险的,1971年开始建立农民年金保险。国外农村社会保障起步比较晚,但发展比较快,目前已经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耍内容。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供需矛盾的现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民生存和生活的“安全网”,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提供的一种普遍的、预设的制度安排框架,使他们在面对外界各种风险威胁时,能够通过这种制度帮助消除、缓解和应付这些威胁及其对贫困农民基本生计安全的影响。
4、理论上讲,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产品,应当以政府为主体进行提供。然而受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一直处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造成农村社会保障的严重缺位。1、地区差距大,城乡发展不平衡。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不平衡,一般说來,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较高,而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则集中了我国大多数贫困人口,许多人连温饱还没有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很低。2、社会化程度弱,农民负担重。目前,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很小范围内实行,没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广,农
5、民参保水平较低。以吉林省某乡为例,该乡7个村,29个行政屯,2500户,共12500人,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占全乡总人口的2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不足10%,还有20%的村民没有参加医疗保险。3、资金缺乏,来源不合理。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主要是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而我国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直接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足。据有关研究表明,在我国农村约有1.4亿的人群因收入低而不能维持其基本的食品消费,这样对社会保障根本无支付能力。当前发达国家城乡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拨款,而我国
6、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坚持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次之,国家为补充”的原则。据资料显示,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金额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只有10%左右。这样不仅造成农村社保资金的短缺,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推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难度。4、资金管理水平低下,难以增值。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水平低下,缺乏有效监督。这主要是因为,在管理体制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在大多数地方是征缴、管理、使用集一身,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寿险公司等机构都涉及农村社
7、会保障,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导致相互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之机构设置不健全,使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漏洞百出,水平低下,难以增值。二、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1、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客观需要。目前,对于形成三农问题的原因,学术界基本达成了共识:认为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是造成三农问题的根本原因。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的实质就是对农民实行歧视政策,结果就造成了市民与农民之
8、间的不平等。例如,占总人口70%左右的农民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总支出的11%,而占总人口30%的城镇居民支岀却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7%。生存权是人权的基本内容,它是作为社会个体的人生存所必不可少的权利,是基于人类生存本能而自然产生的。农民作为社会主要劳动者,应享有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这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我国宪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分别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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