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证据保全公证》PPT课件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PPT课件

ID:45604406

大小:379.34 KB

页数:28页

时间:2019-11-15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PPT课件_第1页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PPT课件_第2页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PPT课件_第3页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PPT课件_第4页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网络环境下公证保全证据中的若干问题——以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为视角2011.3.2山东临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肖彬一、全省法院网络著作权案件的审理情况2010年全年,著作权纠纷案件占到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40%,同比上升33%,居各类知产案件之首。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在2010年上半年上升了234%,上升速度最快。案件特点:98%的网络侵权案件当事人采取了公证的形式来保全证据。有的案件中涉及多个甚至几十个公证文书。如:电子导航地图一案。二、司法实务中反映出的在公证保全证据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一)公证行为出现重大

2、程序瑕疵案例(一)原告:广东某文化发展公司。被告:某大学。案由: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原告诉称:该公司为电影作品《无极》的国内独家许可发行人,享有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音像制品复制、发行等各项权利。该大学未经许可,擅自将该影片通过其主办的网站的图书馆板块中的“影视在线”提供在线播放,使公众可以通过其网站进行在线观看,请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维权的合理开支3000元,并承担诉讼费。公证内容:2008年3月,某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人律师陈某申请某公证处对该大学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使用《无极》等影像资料的行

3、为进行证据保全,该公证处的公证员张某和王某与申请人的代理人陈某在该大学某学院的微机室内,由陈某进行了相关操作,该公证处作出公证书,记载:开机后出现开始画面,双击桌面:“InternetExplorer”图标,进入百度首页,点击该大学进入页面,点击:“图书馆”进入页面,点击“影视在线”进入页面,在页面显示的“电影搜索”栏目中输入“无极”,点击搜索,进入页面,开始播放该片。该公证书中仅有一副《无极》影片介绍的画面截图。陈某将过程制作成文档后保存并复制到随身所带移动硬盘,之后将上述移动硬盘中保存的内容刻录成光盘三份

4、,作为公证书的附件。在庭审中播放时,该公证书所附的两份封存光盘刻录的均是操作人员在网上点击播放并截图制作《闯关东》的过程。原告主张此为公证处装订失误,并由公证处出具一份补正后公证书。一二审判决:该公证书因具有重大瑕疵,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本案的公证书中存在的问题:1、截图不完整。文字记载开始播放该影片,而截图中只有对影片进行介绍的画面截图,而没有在线播放影片的截图。关键证据缺少截图。2、进入微机室后,如何选择的电脑未予说明。这点在审判实践中经常会存有争议,建议最好使用“随机选择电

5、脑”或者按照管理员的指令使用某一电脑。3、公证书所附的光盘内容与原告诉称的影片不同。重大瑕疵。因互联网信息具有即时性,电子证据具有易删除和易修改的特点,因此电子证据的复制必须是完整和准确的,书面记载和光盘录像应该保持一致。出现错误往往无法事后补正,否则将失去公信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13条:公证书记载的公证过程与附卷的同期录音录像等材料存在明显矛盾,或者公证书记载的公证过程不完整,或存在其他明显瑕疵,足以影响对待证事实真实性判断的,该公证书不能作为认定案件

6、事实的依据。(二)公证行为记载存在明显矛盾:案例(二)如某案件中,同一公证处出具的两份公证书中载明,该处同一公证人员在同一天的九点二十分和九点二十五分,分别在本省的两个县实施了两个购买行为,两份公证书中记载的时间仅相隔5分钟,而该两地相距近80公里。公证内容的公信力让人质疑。(三)公证时使用申请人的相机拍照未做检查案例(三)原告:某出版社被告:马某案由:侵犯著作财产权原告诉称:被告在销售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盗版图书,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与合理支出共计3万元。公证书记载: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王某和申请人的代理人于

7、2009年6月8日来到某市的“考试书店”,两代理人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图书并索取名片一张。该购买过程由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王某在场进行了监督。购买行为结束后,本处对所购得的物品、名片施封。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名片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照片为现场申请人所拍摄。本案的公证书中存在以下瑕疵:1、申请人用自己的相机进行拍摄时,公证人员未对相机的存储卡进行检查。2、未注明该书店所在的具体位置,如某某路多少号。因被告承认照片中所拍摄的考试书店的门头即为其经营的书店,本公证书中附上了所拍照片,可以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

8、链,所以对该公证书证明的事项予以认可。一二审判决:被告侵权事实成立,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建议:1、公证时使用申请人的相机拍照一定要做检查。2、必要时应对整个公证过程进行全程摄像或拍照。相关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9条:网络公证证据的采纳,应以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中的直接证据规则和优势证据规则为基本依据,考虑公证过程中程序性瑕疵大小,综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