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4609273
大小:25.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0-24
《宪法修改与法体制改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宪法修改与法体制改革戴云峰作为从事司法实践的律师,提出自己对宪法修改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思考,以其对我国法制建设做出些微薄的贡献。一、司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除产生地方保护主义、司法腐败的制度性缺陷,推进司法的民主、中立、公开和权威,维护宪法法制秩序,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二、关于司法的概念司法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司法仅指审判,是对纠纷的审理和判决,它具有中立性、独立性、统一性、专业性、公开性、权威性、其中,中立性、公开性是其根本特征,法官要不偏不倚地对待原被告和控辩双方,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司法民主。
2、广义的司法包括司法侦查、司法强制等国家组织活动、控辩行为和审判活动。从各过司法机关的共同社会特点看,司法仅指狭义的司法,其它司法活动由于其非民主性、非公开性,属于国家行政活动,一般设置于行政机关。三、宪政体制与司法体制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屮,“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于法律监督具有司法民主的性质,该权力应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只是当事人的一种,作为控诉
3、方与辩方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法庭中的任何当事人都不具有司法权,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活动当然不具有司法性质,建议在宪法中取消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和职权划分1、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院,同下)下设巡回上诉法院、各省区法院和基层巡回法院三级普通法院,受理重大刑事案件、跨地区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的上诉案件。地方法院设省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受理除国家普通法院受理以外的其它案件,主要是受理原被告或控辩双方均在本辖区且在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撤消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现设置的司法警察,由司法行政机关派驻司法警察。2、最高人民法院下设巡回
4、宪法法院、各省区宪法法院和基层巡回宪法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法律监督权,作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最后-道司法保障线,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宪法法院下设宪法警察。3、撤消人民检察院,将现有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划归公安机关,建立独立检察官制度、司法警察制度,独立检察官、司法警察设在司法部及其下属司法厅、局(司法行政机关)。逮捕令、拘留令等人身强制措施及强制执行命令由法院审查决定、签发。将现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权划归司法行政机关。将现有公安机关的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划归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局设立人民调解组织,负责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民间矛盾,通过调解
5、自愿达成的民事调解书直接赋予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民事调解书,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法律效力的公证书及基层人民法院调解组织的民事调解书市法院审查、签发强制执行命令,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法院签发的强制执行命令的执行。司法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活动受宪法法院的法律监督,宪法法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强制执行的案件由宪法法院强制执行。五、改革后司法体制1、最高人民法院下设巡回上诉法院、各省区法院和基层巡回法院,巡回宪法法院、各省区宪法法院和基层巡回宪法法院。地方法院设省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基本维持现行体制。2、词法
6、部比照国家法院体制下设独立检察官、强制执行局。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对应地方法院体制下设独立检察官、强制执行局。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司法警察。监狱、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律师管理,公证,司法行政调解(或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等职权归司法行政机关。3、公安部比照国家法院体制下设反贪污贿赂局,实行垂直领导。六、制度机制和宝洁制度1、法院专司审判权、司法审查权、法律监督权,以保证其中立、独立、公正、公开和司法权威。2、国家法院实行垂直领导,法官由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尺匸程序产生,其物资配备、办案经费、基建投入及薪金福利等单独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由国务院将款项拨
7、入国家法院,统一支配和统筹管理。国家法院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接受监督。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由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其物资配备、办案经费、基建投入及薪金福利等单独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经地方人大审议通过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将款项拨入法院,统一支配和统筹管理。地方法院向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监督。4、取消法院诉讼费预收制度,由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能力进行判决,以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特别是改变目前真正需要减免诉讼费的当事人实际上大部得不到减免的情况。同时,为防止滥用诉权,增强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判令败诉方
8、承担诉讼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