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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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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流程及提交材料说明一、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流程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经单位劳动鉴定小组(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工伤,应按规定报送工伤事故快报,并在30天内报当地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且被认定为工伤后:1、因工死亡或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在接到工伤认定结论30天内将工伤认定材料、初次医疗费用材料及其他材料报省公司,省公司留存必要工伤认定等材料并对初次医疗费用或工亡人员待遇进行审核,2、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由单位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报省公司,由省公
2、司统一将材料报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省公司及时通知单位领回结果;单位在接到鉴定结论30天内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材料、初次医疗费用材料及其他材料报省公司,省公司留存必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材料并对初次医疗费用或因工致残待遇进行审核;3、省公司对工伤保险有关待遇审核后,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单位凭此表支付工伤待遇。4、待遇审核完毕后,旧伤复发的治疗费用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后从管理信息系统中报帐。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流程及提交材料说明一、
3、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流程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经单位劳动鉴定小组(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工伤,应按规定报送工伤事故快报,并在30天内报当地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且被认定为工伤后:1、因工死亡或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在接到工伤认定结论30天内将工伤认定材料、初次医疗费用材料及其他材料报省公司,省公司留存必要工伤认定等材料并对初次医疗费用或工亡人员待遇进行审核,2、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由单位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报省公司,由省公司统一将材料报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4、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省公司及时通知单位领回结果;单位在接到鉴定结论30天内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材料、初次医疗费用材料及其他材料报省公司,省公司留存必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材料并对初次医疗费用或因工致残待遇进行审核;3、省公司对工伤保险有关待遇审核后,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单位凭此表支付工伤待遇。4、待遇审核完毕后,旧伤复发的治疗费用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后从管理信息系统中报帐。二、待遇审核报送材料说明报送省公司进行待遇审核时,除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
5、伤认定的材料全部都要报送以外,还要有初次工伤医疗费和享受工伤待遇的材料,详细如下(材料按如下次序排列。以下材料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须加盖单位劳资社保部门的公章,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上审核人名字):(一)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三份,须将有关内容详细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复核)、经办人都必须签名;(二)工伤认定结论书一份;(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一份;(四)工伤职工公民身份证(复印件);(五)工伤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说明;(六)工伤保险待遇计算说明一份(主要包
6、括一次性待遇、长期待遇、医疗费用总额及可报销、不可报销金额等内容。说明每人一份,不能几人合在一起写。);(七)单位对工伤事故的分析报告;(A)已经省公司签收的工伤事故快报表;(九)享受伤残津贴的长期待遇审核表及公示;(十)工伤初次医疗费审核材料:1、初次医疗费用明细汇总表一份(在工伤管理信息系统中报帐录入后将明细打印出来);2、病历(复印件,含长期和临时医嘱、入出院记录、病历首页);3、每日清单(复印件);4、发票(复印件);5、如有转院、延长停工留薪期、配置辅助器具等则提供相应申请表。(十一)工伤待遇
7、审核其他材料:1、职工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亡),或者职工被派遣出境后不能参加当工工伤保险发生的工伤,以及职工工伤涉及其他人身伤害赔偿的,应提供公安等相关部门的结案书及赔付清单(复印件);2、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的死亡结论(复印件);3、工亡职工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销除证明(复印件);4、供养亲属(不是工亡的无需提供,工亡但没有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的也不需要提供):(1)工亡职工遗属供养申请表(附件1);(2)供养亲属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职工保险福利档案或单位工会及户
8、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与工亡职工的亲属关系的证明;(4)供养亲属长期待遇审核表及公示(“转发《关于因工负伤人员待遇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社保〔2006〕8号)。(5)城镇户口的供养亲提供街道办事处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农村户口的供养亲属,提供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7)属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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